“自己卖自己吸” 238保护兰端城行动组突袭逮捕贩毒警察,缴获17粒疯药,初步供认刚以500泰铢(约 102.22人民币)买了18粒,早上已吸了1粒。9月10日,四色菊府府尹阿努拉·探巴乍吉,会同四色菊府警察局局长素帕猜·萨林帕尼军警少将,下令普辛警察局局长普立·汶巴警察上校,会同“238保护兰端城行动组”,与素拉纳里部队第3特别行动组军人及当地行政部门人员,进入四色菊府普辛县东拉县东拉镇第1村纳特拉村东侧橡胶园窝棚区域检查,此前有村民投诉称该橡胶园区域有人聚众吸毒并贩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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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站在上述窝棚处,形迹可疑,已知姓名为朗西·约考,43岁。执法人员遂表明身份要求搜查,并进行尿液检测。在执法人员搜查前,朗西将某些物品扔到窝棚下方,执法人员遂进入检查,发现为17粒疯药。尿液初步检测结果呈阳性(体内有毒品)。此外,朗西(嫌疑人)供称,自己是警察,警衔为警下士,隶属派宾警察局,职务为无线电通讯员,并承认上述毒品(疯药)确属自己所有,是从纳特拉村一名叫“杰克”的人处购买,共18粒,价格500泰铢(约 102.22人民币),并已于9月10日吸食1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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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普辛警察局调查人员已将朗西的尿液送往普辛医院再次检测,结果仍呈阳性(体内有毒品),因此告知朗西其指控为“持有第1类毒品(疯药)以贩卖,并非法吸食第1类毒品(疯药)”,并将其移送普辛警察局调查人员,以依法继续处理案件。
此前报道,8月27日,内政部常务次长阿西·桑帕拉叻就依照《毒品法典》将吸毒者依法起诉或送治的工作实施方针作出说明。该方针依据7月3日召开的禁毒委员会第2/2569次会议决议制定,会议由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参威拉恭主持。会议责成内政部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并执行上述工作方针,相关单位包括卫生部、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及国家警察总署,负责核查吸毒者的治疗记录、行为表现及各类诱因等信息。
阿西表示,内政部已向全国76个府的府尹下达指令,强调各地行政部门及警方应依照将吸毒者纳入起诉或治疗程序的工作方针执行,核查吸毒者是否存在可能对他人造成危险的行为,例如具有滋事扰民、制造麻烦,或有对家庭成员或社会实施暴力的记录,以便汇总相关行为证据,供调查人员依法定职权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此举与“解民忧、增民福、护民安、灭毒品、除暴徒”的综合施政方针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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