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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上午,韩国庆北警察厅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通报,
这名在韩国大学教授人体解剖学的31岁讲师,在住所对专程赴韩参加毕业典礼的中国女学生痛下杀手,随后穿上受害人的裙子伪造行踪,并将遗体分解后跨越250公里分散抛弃。
咱们把这起凶案发生的时间线和具体的作案过程彻底核查清楚。
遇害的中国女学生小A今年只有25岁,在国内读完本科后前往韩国留学,在今年8月份顺利完成了全部学业。
8月14日,小A从国内乘机返回韩国,专程去参加学校为应届毕业生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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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晚上,小A还通过手机视频电话与国内的父母进行了长时间通话,明确告知父母自己已经订好了8月23日飞回国内的返程机票。
小A的父亲当时正身患重病卧床休养,小A在通话中反复叮嘱父亲按时服药,表示自己参加完毕业典礼就会立刻回国照顾家庭。
就在8月20日凌晨,小A在位于庆尚北道庆山市的郑昌圣单身公寓内遭遇了袭击并遇害。
从8月20日凌晨作案,到8月25日晚上被韩国警方正式抓获,在长达五天的时间里,郑昌圣一直将受害人的遗体存放在那间狭小的单身公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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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制造受害者自行离开的虚假现场以躲避警方的追踪,在作案后的第二天,郑昌圣换上了死者小A生前穿着的白色连衣裙,亲自携带大号行李箱前往东大邱火车站,在监控摄像头覆盖的区域内走动,企图通过这种自导自演的障眼法误导警方的调查方向。
更为骇人听闻的是随后的毁尸灭迹行为。
郑昌圣在韩国大学长期担任人体解剖学讲师,拥有极其专业的病理与解剖学知识背景。
他利用自身的专业解剖技能,使用专业锐器工具对受害人的遗体实施了极度残忍的物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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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将人体残骸分装在普通的黑色塑料垃圾袋中,驾驶私家车辆展开了大规模的跨区域抛弃。
根据韩国道路监控摄像头记录下的画面显示,郑昌圣一边看着手机,一边拎着装有人体残骸的黑色塑料袋漫步走过街角,神态自若地将塑料袋随手扔在公共垃圾堆上方,随后直接转身离开。
现场画面证实,他在扔弃装有残骸的包裹时没有丝毫犹豫,也没有任何环顾四周的惊慌表现。
8月26日,国内家属因连续多日无法联系到小A,正式向中韩两地警方报案求助。
韩国庆山警察署随即调取公寓周边监控,迅速锁定了郑昌圣的犯罪嫌疑,并于8月25日晚间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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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庆山警察署出动警车押送戴着手铐的郑昌圣前往各地现场指认抛尸地点。
根据警方公布的行车轨迹与车载导航定位数据,郑昌圣的抛尸路线跨度超过了250公里,从案发地庆尚北道的庆山市、庆州市,一路向北跨省延伸到了京畿道的军浦市。
其抛弃残骸的地点极其分散,涵盖了偏远山坡、公路护栏外侧、街头公共垃圾站乃至大型垃圾焚烧厂。
8月30日,负责现场搜寻的韩国警官对外披露案情时明确表示:“我们目前还无法结束调查,一个地点能找到一些东西,我们需要继续搜查。在案件交给检察人员之前,可能很难找回所有遗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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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将遗体分散抛弃在如此广阔的地理区域内,直接给警方的搜寻与取证工作制造了极大的障碍。
中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与中国驻韩使领馆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严正要求韩方调集全部刑事技术力量,全力搜寻遇害同胞的完整遗骸,彻底固定全部犯罪证据,绝不给凶手留下任何逃脱重罪的漏洞。
郑昌圣在被警方控制之后,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开始在口供中编造虚假事实,企图将这起有预谋的残暴故意杀人案歪曲为民事纠纷引发的冲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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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昌圣在接受警方审讯时极力辩称,自己与死者小A之间存在所谓的隐秘恋人关系,声称案发当天是小A因为婚姻问题向他逼婚,两人发生激烈争执后自己才失手杀人。
这种试图往受害者身上泼脏水、将罪责推给死者的无耻行径,立刻遭到了客观证据的全面驳斥。
警方调取的小A生前通信记录显示,小A在国内拥有感情非常稳定的正牌男友,在其个人的全部社交账号、即时通讯软件以及银行消费流水账单中,没有任何一条记录能够证明她与郑昌圣存在恋爱交往。
小A的同班同学也主动向警方提供证言,证实小A生前曾多次抱怨郑昌圣对自己进行死缠烂打式的跟踪骚扰,小A对其极其厌恶并始终保持距离。
受害者小A的姐姐在接受媒体公开采访时愤怒地驳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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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身患重病,孩子一直很孝顺,不可能离开家,回程机票早就订好了,开什么玩笑。妹妹已经死了,死无对证,郑昌圣的逻辑根本不通,想跟他结婚的话,为什么机票早就买好了要回国?”
提前订好的机票和稳定的家庭计划,彻底粉碎了郑昌圣关于逼婚的虚假谎言。
随着调查的深入,郑昌圣过往的恶劣劣迹也被知情人员全面揭露。
根据《潇湘晨报》的深入调查报道,早在2023年,一名在韩国同一所大学就读的中国女留学生就曾遭到郑昌圣的恶劣骚扰。
该女生明确告知对方自己已有男友并拒绝其追求后,郑昌圣反而变本加厉地发送大量含有露骨内容的骚扰信息。
在正式当上大学讲师之后,郑昌圣甚至直接利用手中的教学考评权力对该女学生实施赤裸裸的威胁,公然叫嚣:“我完全有能力让教授不管你,甚至让你延期毕业或者无法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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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郑昌圣在被捕后第一时间自费聘请了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企图利用程序性规则为自己减轻刑罚。
面对这种手段极其残忍、毫无悔改之意的重大恶性犯罪嫌疑人,韩国庆北警察厅在8月31日正式召开了个人信息公开审议委员会专门会议。
在韩国的日常司法实践中,依据宪法上的无罪推定原则,执法机关对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肖像权保护极为严苛,哪怕是被现行抓获的重罪犯人,在押解面对媒体时通常也会被允许佩戴帽子、大号医用口罩,甚至用毛毯将头部全部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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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依据韩国《特定重大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公开法》的特别授权,经由外部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精神医学教授以及民间代表共同组成的委员会独立表决。
全部满足手段残忍后果重大、物证口供充分确凿、符合公共利益预防犯罪、嫌疑人系成年人这四项严苛法定标准的前提下,才能打破肖像权保护壁垒。
8月31日当天,审议委员会全票认定郑昌圣完全符合全部公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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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明确,这一身份公示将持续整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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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客观的司法执行记录表明,自1997年12月最后一次对死刑犯执行枪决之后,韩国司法部门在过去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再也没有在物理层面上执行过任何一例死刑。
韩国在国际社会上早已被普遍列为实质性废除死刑的国家。
在过往震惊韩国社会的诸多连环杀人大案与特大恶性暴力案件中,罪大恶极的凶手最终往往只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甚至在服刑二十至三十年后依然保有申请减刑假释的理论可能。
郑昌圣自幼在中国接受教育,又在韩国高校长期从事法医解剖相关的学术工作,他对中韩两国的法律规则以及韩国刑事司法的执行漏洞可谓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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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之后,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与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的领事官员全程介入,为抵达韩国的受害者父母提供了全方位的领事协助,陪同家属前往庆山警察署了解案件全部第一手物证,并正式委托韩国权威华人公益法律援助团队介入全案诉讼程序。
更重要的是,中国法律的威严绝不容许任何侵害中国公民的犯罪分子践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的属人管辖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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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意味着,即便郑昌圣在韩国利用当地司法体系逃脱了死刑的执行,只要其未来被遣返回国,或者通过国家间的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引渡回国,中国司法机关依然拥有依法对其重启刑事审判、追究其全部故意杀人罪责的最高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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