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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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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货运经营者办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根据《湖北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鄂交函〔2026〕140 号),现将核心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
1.车辆须为2026年1月1日前在我省登记上牌、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四及及以下中重型营运货车(含柴油、天然气货车)。
2.报废、新购相关手续办理时限: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3.不予补贴情形:①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报废更新;②车主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已享受中央同类资金支持。
4.新旧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主体。
二、办理流程关键提示
1.实行先预登记、后报废更新、再申报补贴,预登记为必备前置环节。通过省级设备更新系统或 “设备更新快捷通” 小程序完成线上预登记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废、购车手续。
2.预登记事项和实际提交的申报事项必须一致,否则会作废。预登记审核通过后,报废业务应30日内办结,新购车辆45日内办结,逾期需重新预登记;预登记原则截止2026年10月31日,全部业务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办结。
3.切勿先自行报废、注销、购车,避免预登记失败无法申领补贴。申报提交材料信息须与预登记信息完全一致。
三、资金申领规则
1.补贴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执行总额控制、电动优先、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额度用尽将停止受理新申请,停止时间以当地交通部门公告为准。
2.按要求线上填报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携带全套证明材料到车籍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现场核验,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后拨付补贴。
3.时间认定:报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日期为准,新车以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四、纪律提醒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材料、虚构交易套取补贴,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资金,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随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总编: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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