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的一期节目,让安徽淮南曹庵镇这个不起眼的小镇进入公众视野。206国道穿镇而过,短短一公里路段两侧,竟扎堆开设了至少19家打着“新能源加注站”旗号的加油点。节目播出当晚,安徽淮南、山东垦利、河南濮阳三地连夜成立联合调查组,封存油品、责令涉事企业停产、启动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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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来得很快。但公众心里有个问号挥之不去:这些紧挨国道、24小时营业、招牌醒目的站点,为何非要等媒体点名才被查处?
二、“新能源”只是一件外衣
“新能源加注站”听起来新潮,实际卖的是什么?记者进入曹庵镇一家标注“新能源加注站”的森财加注站,老板明确告知:站里卖的不是什么新能源燃料,就是柴油。当天0号柴油国家牌价为每升6.76元,这家站卖5.28元,比国家牌价低了1.4元;紧邻的另一家甚至标价4.7元,低了整整两元。记者买来的柴油经专业机构检测,闪点为59℃,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国家燃料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指出,闪点越低,液体越容易燃烧,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越大,这类柴油还会导致发动机动力下降、油耗升高、积碳增多,甚至损坏零部件。
从法律定性上说,这里存在一个需要澄清的重要问题。2025年出台的《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已将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纳入成品油范畴,加注站的设立运营须遵循加油站的相关管理规定。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的相关通知,我国依法合规可供车辆使用的燃料仅限于汽油、柴油、天然气、乙醇汽油、甲醇燃料、氢气等,尚无其他新型替代燃料被纳入国家合法使用范畴。换言之,所谓的“新能源燃料”在法律上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合法类别。以“新能源”为名销售柴油,在法律定性上就是无证销售成品油。
三、当“黑加油点”遇上刑法
很多人以为黑加油点只是“违规经营”,最多罚款了事。但从法律角度看,性质远不止于此。
汽油、柴油已被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而《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构成什么罪?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险作业罪,将“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纳入刑事打击范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指出,对无证经营成品油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危险作业罪,而非非法经营罪,因为这类行为的核心危害在于给公共安全带来现实危险。
这一法律适用已有判例支撑。湖北天门法院对无资质私开“黑加油站”的被告人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安徽芜湖繁昌区法院对非法存储、贩卖汽油牟利的被告人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江西抚州临川区法院对私设“黑加油站”非法售卖散装汽油的多名被告人分别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值得关注的是,危险作业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已经发生事故——只要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就可以入罪。这意味着,黑加油点即使“幸运地”还没出事,其经营行为本身就已经可能触犯刑法。
然而,现实中不少地方长期以罚代管。涉事企业人员面对执法甚至坦言“查到最多挨两句训,罚点钱”。只追究经济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经营者自然毫无顾忌。
四、监管失灵的三重追问
为什么举报无效、查处不力、屡禁不绝?从公开信息看,至少存在三重问题。
第一,举报机制形同虚设。附近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黑加油点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从最初的2家发展到近20家。日常巡查和举报回应机制的失灵,是第一道防线的失守。这些站点紧挨国道、招牌醒目,如果监管部门主动巡查,不可能视而不见。
第二,跨区域链条增加执法难度。经追踪油罐车轨迹,劣质油品源头指向山东东营泽宇化工和河南范县远东程益科技,两家企业均无汽柴油生产资质,日调油量最高达500吨。油品从山东装车、经河南中转、销往安徽,形成“上游非法生产—中游隐蔽运输—下游分散售卖”的完整链条。跨区域、跨部门的特性,让“各管一段”的传统监管模式难以奏效。
第三,执法依据曾经不够清晰。曹庵镇党委书记坦言,最初执法面临“到底以什么名义取缔”的困境,不法商家借“新能源”外壳规避监管,背后还有法律顾问和上游厂家指导应对。不过,随着2025年《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施行,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明确合法车用燃料范围,执法的规范基础已经比此前牢固得多。问题在于,制度工具已经有了,执行的力度和主动性是否跟上了。
五、破局之路:从“运动式整治”走向制度化监管
事实上,国家层面的整治行动已经在推进。2026年9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伪新能源加注站”排查整治视频调度推进会,明确指出这一乱象是成品油流通领域的顽瘴痼疾,不仅存在安全风险、威胁公共安全,还破坏国家财税秩序、扰乱成品油流通市场。会议提出要参照湖北省的工作方法,不留死角起底排查,强化全链条联合执法,落实成品油跨部门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严防反弹回潮。
湖北的整治成效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参照:查处非法销售点189个、非法运输车辆143台,刑事立案180起、刑拘142人、治安拘留265人。这说明,当刑事追责与行政监管真正联动起来,黑加油点并非“打不死”。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治理这一乱象需要形成三方合力:监管层面,从“媒体曝光才行动”转向常态化巡查和跨区域协同,把线索发现机制做在前面;法律层面,在《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和危险作业罪等制度框架下做到“应罚尽罚、过罚相当”,让违法者付出真正有痛感的代价;消费者层面,主动抵制来路不明的低价油品,并积极举报——这不仅关乎自身权益,也关乎身边每一个人的安全。
曹庵镇的19家黑加油点,是一面镜子。它照出的不只是个别商家的违法逐利,更是监管体系在日常运转中的缝隙。填补这些缝隙,靠的不是曝光后的连夜行动,而是曝光之前每一天的认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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