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叫马三。道上的人提起我,都说这人精,嘴皮子利,眼珠一转一个主意。今儿我把脸皮扯下来,跟大伙儿说件我栽过的跟头。这个跟头,我在心里埋了一年多,连代哥跟前都没敢翻个底朝天——是代哥不让我说的,他说时候没到。前些日子文敬堂的铺子盘出去了,人走干净了,代哥说:行了,三儿,你的脸,可以捡回来了。
这故事要是只听别人讲,就一句话:马三收账,让人灌了酒,按了手印,反倒欠下两万。丢人吧?丢人。可这里头还有一层,别人不知道——这一局,从头到尾,人家要的不是两万块钱,是西关道上"马三"这两个字。钱能再挣,字倒了,就扶不起来了。所以这一篇,你们得听我说完,一个字都别漏。
一九九三年秋,广州,西关。
事情得从两万八说起。曾财的五金档口,给文具行的文老板供了半年货,文老板姓文名敬堂,人称文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见人先递笑,说话文绉绉的,"曾老板""马老板"叫得比谁都甜。货款压着,一压两个月。曾财那阵子忙着深港两头跑,找不着人,就把收账的活儿交给了我。他说:"三哥,你嘴皮子利索,去,把账收回来。"
我应得痛快。说实话,我心里是美的——收账这活儿,在旁人眼里是给曾财跑腿,在我马三这儿,那是脸面。账收回来了,往后西关道上谁不竖大拇指:马三出马,一个顶俩。
后来我才知道,坏就坏在这份美上。人一觉得自己聪明,耳朵就背了。
文先生第一次见我,客气得不像欠账的。约在越秀边上的聚贤楼,雅座,好茶。他先掏出账本,一页一页给我对货,数目、批次、日期,清清楚楚,末了把账本一合:"马老板,账我认,一文不少。就是眼下柜上紧,三天,三天后我连本带利给您送到曾老板档口。"我还想说什么,他一摆手:"来都来了,饭总得吃。马老板赏个脸,往后生意上,咱们还长着呢。"
我当时心里还叹:人家这做派,比不欠账的还体面。他还特意夸了我们这一行人:"西关出人物。马老板往这儿一坐,我就知道,曾老板的生意为什么做得大——账有账的样子,人有个顶个人。"这话捧得讲究,捧的是我,捎带的是他自己"懂规矩"。我吃这一套。欠账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可我们这种讲脸面的,就怕这种把规矩挂嘴上的——他把你的规矩摸透了,你的规矩就成了他的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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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顿饭,陪他的是个精瘦年轻人,二十出头,自称管账的,叫小七。一口一个马哥,给我倒茶、点烟、剥虾,殷勤得过了头。我这人好面子,受用这个,没多想。现在想想,人家端茶的手都比别人稳,稳得不像个跑堂的。还有一样东西当时就在我眼前晃,我没上心——小七记账,用的是一支崭新的钢笔,笔帽是金色的,他时不时拿在手里转。后来丁建跟我说,一个跑堂管账的,使那号笔,不是家里有底子,就是有人给的。我那会儿光顾着听文先生捧我,什么"西关道上的人物""曾老板的左膀右臂",捧得我脚下发飘。飘着的人,看什么都是糊的。
三天后我去档口找他收钱,账房说文先生在聚贤楼等我,还是那间雅座。还是那桌菜,还是小七倒酒。文先生端起杯:"马老板,账上的事我今儿给你个准话——酒过三巡,咱们写据为凭。"我说写什么据,你欠我的钱,怎么反过来写据?他笑:"规矩嘛,免得回头我赖账,马老板你说是不是?"
我喝了。那晚的酒顺得出奇,一口下去从嗓子眼暖到脚后跟。我记得我敬了他一杯,回了两杯,第三杯往后的事,记不全了。就记得小七扶着我,马哥长马哥短,说送我回旅社。出门的时候我还有个清醒的念头——我马三喝了半辈子酒,什么酒我心里没数?这酒不对。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让酒气按回去了。大伙儿记住这个细节:人有时候不是没察觉,是察觉了也没力气翻账。
醒来是第二天晌午,旅社,头炸了一样地疼。我摸兜,兜里三百二,一个不少——我后来才知道,这正是这局的毒处:人家图的不是你兜里的钱。
我去档口找文先生。这回没见着人,见着他的账房,账房拿出一张纸,双手递给我,脸上一点表情没有。
借条。今借到文敬堂人民币两万元整,借款人:马三。日子,就是那晚。红手印,按得清清楚楚,跟我的手指头严丝合缝。
我把那张纸拿在手里,看了足有一分钟。纸是正经的借据纸,红格,抬头印着"借据"两个字;字是规矩的楷书,一笔一画不像急就的;印泥也不糊,按的时候手上肯定有人扶着——扶着谁?扶着我。我看着那个手印,就像看着我自己亲口把两万块借了下来。大伙儿没见过这种场面吧:一张纸,把你这个人整个儿按在上头,你张着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声,第一个念头是:纸是假的,手印是真按上去了。
我没吵没闹——不是稳,是吓的。我一个收账的,让人反手做成了欠账的,这话传出去,西关还有我马三这块招牌吗?我跟账房说,这据有问题,我要见文先生。账房说文先生出门了,又说了一句:"马老板,文先生说了,钱不急,慢慢还。"
慢慢还。这三个字,比催命还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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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猫起来的第三天,把兄弟从街口回来,跟我说了件事:西关的茶楼里,这事已经传开了。传的版本有三个,一个说我马三拉下脸跟文先生借了两万周转;一个说我输了钱,借的钱填了坑;最损的一个,说代哥替我还了账,把我的摊子收了,往后西关没有马三这个人了。把兄弟学完,看着我,欲言又止。我说你别看我,我也刚听着。他叹口气:"三哥,嘴长在人家身上。"
嘴是长在人家身上,可话是能杀人的。我在杂货铺后屋听着这些,头一回明白,人没做的事,也能把人埋了。
那天我是怎么走回西关的,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没敢直接回常鹏的饭馆,绕到城外一个把兄弟那儿,猫了三天。这三天我没跟任何人联系,不是不想,是不敢。
我这辈子没怕过挨打。挨打疼一阵就过去了。我怕的是代哥看我的眼神。
第四天,代哥的人找到我了。不是丁建,是常鹏。常鹏进了门,看我一眼,就说了一句:"三哥,代哥请你回去吃饭。"
回去吃饭。我一路上把一百种死法都想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