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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凌晨,重庆城口县。某小区昏暗寂静的楼道里,一个瘦弱的14岁女孩无助的蹲在地上,被人揪着头发一下一下扇耳光。旁边几个叼着香烟的女孩时不时的补上两脚。两个身穿白色上衣的女生更是轮番上阵,拽着她的头发边打边笑。女孩毫无还手之力,过度惊吓之下几句低声辩解,换来的是更重的拳头。
被打的女孩是城口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刚刚14岁。打她的人周某,同样14岁,仅仅因为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矛盾,就纠集了18岁的陈某、16岁的王某等一共6人,把她堵在了楼道里,制造了上面的惨剧。
网传视频里面,打人的人 “边打边笑”,围观的人“叼着烟卷”,拍照的人“兴高采烈”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街头混混的火拼,没想到这只是几个未成年人对另一个未成年人进行的单方面凌辱。作为一个成年人,都感觉太暴力,太恶劣、太气愤、太震惊!
以往这样的事情,处理结果无非是碍于未成年人身份免于刑事处罚,以“批评教育”为主,“双方和解”“责令道歉”,呼吁删除视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
但城口警方这次的处理方式,热全网纷纷叫好,认为这才是人民公安该有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保护未成年!
据悉,9月7日,视频在网上传播,城口县委书记和县长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城口县公安局一个小时内将7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城口县公安局长当晚亲自上阵,通宵审问。
7人里,5人直接动手,2人负责拍视频。年满18岁的陈某和年满16岁的王某被刑事拘留,周某等5人被行政拘留。
这个结果,在以往类似事件的处理中,并不多见。处理力度和速度都超出了大家的常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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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认为是舆论的压力。视频在网上疯传,画面太过恶劣,公众的愤怒是压倒性的。任何一个地方主政者面对这样的舆情,都没办法装聋作哑。
但仅仅归功于舆论压力,又太简单了。因为往常类似事件,哪一次在网上不是吵的热火朝天群情激奋,热度过去,很快就又无声无息,似乎没有发生过一般。
因此,可以说有舆论压力的作用,但绝对不是主要原因——法律本身的改变才是主因。
今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学生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法律白纸黑字写着: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年龄不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换句话说,城口警方的这次“雷霆出手”,是在新法框架下的一次标准执法。陈某18岁,王某16岁,两人的年龄已经够得上刑拘,处罚结果合法合规。周某等5人未满16岁,适用行政拘留,同样有法可依。“未成年人”三个字终于不再是施暴者的护身符!
这些年我们见过太多太多这样案例,绝大部分施暴者因为未成年被从轻发落,受害者却要在心理创伤的泥潭中苦苦挣扎。每次看到这种新闻,评论区里最扎心的一句话永远是:“法律保护了打人的人,谁来保护被打的人?”
从以往的“批评教育” 到这次“刑拘+行拘”, 让大家确确实实看到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虽然刑罚不是最终目的,刑法也不是用来改造人性的,但是它确实能遏制并惩罚邪恶!
因为邪恶,是不分年龄的!对于那些太过歹毒的施暴者,我们不能因为坏人还小,就选择包庇,因为被伤害的人,也是还未盛开的花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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