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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央视播出电视剧《重器》。平时很少看电视剧,偶然看到后却欲罢不能,在平板电脑上一连看了好几集,直到午夜时分。这部电视剧讲述了十几个案子,最吸引我的是“李乡案”。
“李乡案”不是凭空杜撰,有着真实事件为依据。1984年,辽宁省台安县律师王力成、王志双为一起强奸案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与王百义一同被鞍山市检察院以“包庇罪”逮捕。王力成先后两次被捕入狱,蒙冤四载。这件事惊动全国。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批示:“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宪事件,必须予以监督纠正。”多位副委员长参与其事。1986年9月,十多名在京刑法、刑诉法专家对三律师案进行全面论证,一致认为逮捕三律师是一起严重的违法错案。案件几经反复,最终认定三人均不构成包庇罪,关押四年之久的错案得以纠正。
剧中袁亦方一角,公认是以张思之先生为原型。1984年台安三律师案发后,正是张思之先生为王力成出庭辩护。袁亦方并不是贯穿全剧的人物,戏份主要在第9集和第10集,后面还有两集偶然露面。于和伟很有才华,他和张思之虽非形似,可谓神似,再现了张思之先生的风采。
张思之先生是当代中国最有良知的律师,为推动中国走向法治,他不畏权势,不屈不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的一生,是中国律师命运和兴衰的缩影。张思之先生已于2022年6月24日去世,享年95岁。明年是他百年诞辰。此时此刻,能够在荧屏上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掷地有声的辩词,让人感到欣慰。像张思之先生这样的国士,是我们民族的脊梁。愿有更多的影视作品,讲述他们的故事。
我当记者十五年,有幸在各种会议场合多次见到张思之先生。他个头不高,说话不紧不慢,眼神却极为锐利。他与王力成律师关系极深,可以说情同父子,王力成律师对他非常敬重,也多次向我谈起他。
一
张思之,1927年11月12日生于河南郑州中医世家。11岁时举家逃难到四川,16岁放弃学业参加中国学生志愿远征军,赴印度接受训练。1947年考入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1949年参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195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
1956年,他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律师。然而仅仅一年后,他被划为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分子,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劳改生涯。1972年结束劳改后,他被分配到北京垂杨柳二中教初中语文。他后来回忆这段岁月时说过一句话,我至今记得:“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就这么被浪费了,但比这更痛苦的是受愚弄。”
1979年7月,年逾五十的张思之重返律师界。次年,他出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小组负责人,这被认为是新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
谈到张思之,绕不开“两案”。在很多人看来,给“四人帮”辩护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当时辩护组组建时,原定的组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守一以身体不好坚辞不就,最终担子落到了张思之肩上。据张思之回忆,当时的司法部副部长陈卓要北京市出4个专职律师,上海出2个专职律师,加12名兼职律师,一共18人组成辩护组,“别人都可以退,但我不可以,这是组织上的任务”。
张思之带领辩护组,触及了全部48条罪名中的13条,并成功抹去了7条,为姚文元、李作鹏、吴法宪等五人免去了13件罪行。但这段经历留给他更深的,是遗憾和反思。江青曾提出要请律师,张思之去见了她,但当时他对江青深恶痛绝,少了一点耐心,江青最终拒绝了律师,选择自行辩护。事后他反复检讨这件事,说:“我没能为中国律师把握住这个历史的机遇,我经常为这个重大失误而懊悔。”
正是这件事,让张思之形成了贯穿一生的核心信念:“可以不喜欢当事人,但是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因为律师不可以违背自己的天职。”任何人都有要求辩护的权利,律师应保持职业化的道德中立,不带私人偏见。这句话,后来成为无数年轻律师的座右铭,也是我理解张思之精神世界的一把钥匙。
三
张思之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5年《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侵权案”,2003年“郑恩宠案”,2005年“聂树斌冤杀案”。他自称“我所接触的政治性比较强的案子,我是没有赢过”,有人称他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
败诉,是张思之职业生涯的常态。澎湃新闻在他去世三周年的纪念文章中,用了这样一个标题:“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只向真理低头”。法律圈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评价:张思之做律师最重要的意义,不是赢了几场输了几个案子,而是让所有人看见,这个国家一直有人在较真。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评价他:“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江平还概括了“思之精神”的三个内涵:一为当事人高度负责,二将社会良心放在第一位为弱势代言,三敢于挑战权威。
在庄学义案中,张思之的辩护词被法学家评价为“黄金辩词”。面对法庭,他说:“庄学义能否加罪,应看他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学原理,是否符合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要件,绝不能迁就,更不能照顾与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无关的外在因素。”那是在法治建设刚刚起步的年代,这样的辩词,何等地掷地有声。
四
张思之的思想,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人权是国家最大的面子”。他用自己的苦难——十五年的劳改岁月——揭示了人权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他反对将法律问题泛政治化,坚持认为“是诉讼就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他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律师天生就是人权主义者。”他还说过:“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因张思之律师精彩的辩词,将2003年度“当代汉语贡献奖”授予他。颁奖词称他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又说他的辩词“丰富和改变了汉语的精神与内涵”。而张思之自己说过一句更为朴素的话:“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五
我想说说“我希望成为他那样的律师”这句话的分量。
当记者这些年,我见过不少律师。有的精明强干,年入千万;有的善于经营,长袖善舞。但张思之先生身上有一种东西,是这些律师身上很难见到的——那是一种不计得失的坚定。他接的案子,几乎全是别人不敢碰的硬骨头,对手不是强权就是根深蒂固的利益集团,有些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个死局。换成别人早转行做非诉了,他不。他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2005年,张思之在电视上看到聂树斌案的报道后,主动找到聂母张焕枝,免费代理此案。他后来称这是“执业生涯中唯一一起主动要求代理的案子”。他跑过最高法院,也没拿到判决书。不是他不努力,而是当时从上到下都不受理案件。那时他已经年近八旬。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是1995年,直到2016年才被宣告无罪。正是像张思之这样的人年复一年地为蒙冤者奔走呼吁,才让正义最终没有缺席。
我希望能成为他那样的律师——不是因为要赢得多少案子,而是因为要守住那条底线。那条底线是:法律如果只保护好人,那就不叫法律了。那条底线是:可以不喜欢当事人,但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那条底线是:哪怕屡战屡败,也绝不与不公妥协。
六
2022年6月24日,张思之先生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追思会上,八宝山灵堂挂起一幅挽联:“一生波澜,杏坛则法为宗师,俯仰只重自由;始终行义,民主法治奉尊严,天地唯崇真理。”
先生走了,但他留下的东西没有走。他留下的不是胜诉的案例——他几乎没有胜诉过;他留下的是一种精神,一种面对强权不低头、面对不公不沉默、面对失败不放弃的精神。
明年是张思之先生百年诞辰。我写下这篇文章,是为了告诉自己,也告诉读到这篇文章的人:在这个时代,我们仍然需要张思之那样的律师,需要那些愿意为“坏人”辩护、愿意为弱者发声、愿意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时站出来说话的人。
我希望成为他那样的律师。
这不仅仅是职业选择,更是一种人生态度——只向真理低头,不为权势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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