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发布时间:2026-09-14
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风险突出,机械伤害属于工程施工高频事故类型。住建部事故曝光台公示一起成都在建商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家参建企业被认定为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
一、事故概况
2025 年10月21日 14:17,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 6 号地块商业及配套项目施工现场发生机械致害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82 万元。 锦江区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批复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本次事件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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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参建单位
- 建设单位:成都市桉晴置业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长厦安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分包单位:久易茂樽建设有限公司
三、事故责任单位及问题
1、成都市桉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统筹管理、协调工作存在缺失,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参建各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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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包)
存在违规复工行为,安全岗位人员管理缺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地;现场统一管理失职,重生产进度、轻视安全管理;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未能消除机械伤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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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监理履职不到位,未严格按规范开展监理工作,隐患未按要求上报;资料审查不严,默许现场施工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未能识别数控钢筋笼绕筋机安全风险,未及时消除现场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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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久易茂樽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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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事责任人员
陈*彬(专业分包,其他责任人)、苟*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康*辉(事故遇难人员)、林*真(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夏*平(专业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成(专业分包其他责任人)、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唐*军(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刘*眼(监理工程师)、崔*磊(施工单位安全员)、刘*云(专业分包其他责任人)。
五、后续处置与行业警示
成都市住建局将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依法对涉事责任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并向相关执业发证机关提出追责建议。 本次事故为数控钢筋笼绕筋机引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警示建筑行业:基坑、钢筋加工等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做好风险辨识。总包、分包、监理、建设单位各方要压实各自安全职责,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杜绝违规复工,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作业人员安全交底,防范机械伤害类事故。
备注:本文依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示内容整理,仅用于工程安全警示教育,最终行政处罚结果以住建部门官方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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