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奥理事会9月12日放出的名古屋亚运会倒计时7天海报,乒乓球项目用了两张中国面孔:孙颖莎和樊振东。孙颖莎这次要扛女团、女单、混双三项,出现在海报里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出在樊振东身上——他压根没进本届亚运会参赛名单。
![]()
一张官方宣传图,把一个不参赛的选手放在了乒乓球板块的中心位置。孙颖莎占据更大面积,樊振东站在中心,这个视觉安排摆明了是把他当作“排面”来用的。
从亚奥理事会的角度,选樊振东的逻辑不难理解。巴黎奥运会男单冠军、超级全满贯、世界杯男单四连冠得主,乒乓球项目近十年最有分量的中国男选手。组委会选的是“项目历史代表性”,不一定是“本届参赛资格”。
![]()
但倒计时7天的海报和普通的功勋回顾封面是两回事。倒计时海报承担着赛事介绍的功能,观众看到海报上的人,自然会把他和即将到来的比赛联系起来。樊振东站在中心位置,很容易让不了解情况的球迷误以为他要参赛。
亚奥理事会不是做慈善的。亚运会背后是巨大的转播权、赞助商和商业利益。樊振东在巴黎夺冠之后,商业价值和全球号召力摆在那里。用他的形象做倒计时海报,本质上就是在借他的流量给赛事预热。这跟“致敬历史”是两码事。
可能的抗辩是《民法典》第1020条的“合理使用”例外,包括为新闻报道、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形。亚奥理事会可以说这是赛事宣传,属于“公共利益”。
但这个抗辩有两个漏洞。第一,亚运会的宣传虽然带有公共属性,但商业色彩同样浓重,赞助商和转播权涉及巨额资金,纯粹的“公共利益”定性站不住脚。第二,“合理使用”要求使用行为不能造成误导。把不参赛的选手放在中心位置,客观上就是在制造“他要参赛”的错觉,这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边界。
这件事真正值得琢磨的地方,不在法律本身,在治理逻辑。
亚奥理事会作为赛事主办方,宣传物料选人由自己决定,没有条款硬性要求出镜者必须是当届参赛者。综合性运动会的宣传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它要的是“项目代表性面孔”,能吸引眼球、带动讨论就行。至于这个人是否参赛,不在优先考虑的范围内。
问题在于,这套逻辑和中国乒协的参赛选拔体系之间,存在一道天然裂缝。樊振东2024年12月退出世界排名之后,已经不在国乒的参赛体系内。中国乒协6月25日公示的亚运名单里没有他,这在制度层面是清晰的。但亚奥理事会不受这套制度约束,它看的是“谁是乒乓球的符号”,樊振东依然是。
两套逻辑撞在一起,球迷看到的就是一个别扭的画面:一个不参赛的人,站在了赛事宣传的中心。
亚运会这样的国际赛事,主办方掌握着宣传资源和话语权,运动员在肖像权的博弈中天然处于弱势。樊振东目前没有对此事公开发声,但这件事本身提出了一个问题:赛事主办方使用运动员肖像的边界在哪里?
“为赛事宣传”不能成为一张万能通行证。尤其是当使用行为带有商业属性、且可能对运动员个人形象或商业合作造成影响时,事先沟通和授权是最基本的要求。
至于樊振东本人会不会追究,那是另一回事。他不缺这个曝光,也不缺这份“排面”。但“不追究”和“不侵权”,从来都是两码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