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力与法律权威,近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长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童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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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某因合伙产生债务纠纷,经峨眉山市金融纠纷联动调解中心依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童某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24万余元,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该协议生效后,童某却始终消极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敦促童某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童某仍心存侥幸、消极对抗,无任何实际履约行动,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藐视司法权威。
为坚决遏制拒不执行行为,依法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嚣张气焰,在多次劝导无果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对被执行人童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并当场执行。
在执行司法拘留处罚决定的第二日,被执行人童某主动联系家人筹集5万元执行款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并就后续执行事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方案,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以失信惩戒、精准拘传、拘留惩戒等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以强力执行护航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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