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31日),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天津市河北区“黑导游”违法违规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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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从严监管、重拳治乱,严查、严办各类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河北区已依法查办多起导游违法违规案件,现将2026年度6起导游违法违规案件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下:
1.周某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经查,周某某于2026年3月25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意式风情区内的马可波罗广场提供导游服务,其客户委托其带团队到意式风情区游览并讲解,并未约定报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刘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经查,刘某于2026年4月17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意式风情区内的马可波罗广场提供导游服务,其受朋友委托带团到意式风情区游览并讲解,并未约定报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史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经查,史某于2026年5月2日在天津市河北区以150元的价格带领游客游览意大利风情区和奥匈帝国租界区并提供导游服务,因讲解中断,并未实际收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4.李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经查,李某于2026年5月28日在天津市河北区但丁广场天津记忆博物馆门口招揽三名游客,以30元的价格带领游客游览意大利风情区和古文化街并提供导游服务,因讲解中断,并未实际收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5.刘某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经查,刘某某于2026年6月9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意式风情区内的马可波罗广场提供导游服务,通过朋友委托帮忙带团到意式风情区游览并讲解,并未约定报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6.边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经查,边某于2026年8月10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意式风情区内的马可波罗广场提供导游服务,通过朋友委托帮忙带团到意式风情区游览并讲解,并未约定报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请广大导游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旅游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规范执业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导游服务,积极维护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的良好秩序。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参与河北区旅游市场社会监督,如发现导游强制购物、诱导消费、无证经营、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留存旅游合同、消费票据、聊天记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依法受理举报线索,从严核查处置,维护市民游客合法权益。
来源:河北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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