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唐大业,尽说大实话!
还记得7月初引发轩然大波的LV“跨界维权”风波吗?
谁能想到,堂堂国际知名奢侈品巨头,竟然把奶茶品牌茉莉奶白给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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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起诉原由那是十分离谱,LV竟然认为茉莉奶白的四叶花卉Logo与他们家的经典老花图案“撞了脸”,严重侵权了LV旗下7件图形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官司LV居然赢了。苏州中院一审判赔1030万元,茉莉奶白损失惨重。
之后发生了什么,大家都知道了。在全网一片骂声中,LV又被曝出五年1691起诉讼,除了卖奶茶的、卖鸭血粉丝的,连国家知识产权都告了六次。
明明是LV先“借鉴”了我们的传统文化,却反过来倒打一耙,为了维权而维权,早已失去了一家跨国大企业的格局和底线。
这到底是维权还是圈地?LV的问题在于,它的吃相让公众觉得,你不是在保护品牌,你是为了维权而维权,在用法律武器欺负中小商家以及普通人。
如今这场风波已经过去快三个月,虽然很多现实我们改变不了,但大家也希望能通过这次声讨,令LV的过度维权行为有所收敛。
而这起事件也提醒了很多中小商家,真得注意下产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一不小心真的会侵权。
如果说LV“跨界维权”中茉莉奶白有不少值得同情的地方,那么今天要讲的这起侵权案例,被起诉一方可能就一点都不冤了。
01
一瓶水没卖出去,先背15万的债!
9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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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家喻户晓的饮用水行业巨头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云南一群00后创业者打造的饮用水品牌 “国赤山泉”。
根据农夫山泉的起诉状,他们认为“国赤山泉”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与农夫山泉类似的商标标识:“从使用的位置和标识与农夫山泉商标相比对,均为三座山峰连绵,且有湖中山峰的倒影,两者高度近似”。
而基于农夫山泉极高的知名度,一般消费者会误认为该产品为农夫山泉系列产品或者与其有关。
农夫山泉的诉求很明确:停止全部相关商业使用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
面对诉讼,这个创业团队的负责人00后女孩小罗公开回应表示:“国赤山泉”的品牌名称灵感来源于创业者故乡的一座小山,不存在刻意抄袭、蹭热度的主观意图。且品牌目前仅制作了少量样品,仅用于前期市场调研、受众测试,从未正式量产、上市销售,没有产生任何经营收益。
她还表示:“我们的Logo图案设计的灵感理念来源于创始人老家房屋门口的一座山包,打开门就能看见的山峰。”
小罗还坦言,近几年实体经济本就艰难,这场突如其来的诉讼让整个项目直接停摆,样品全部下架,包装也在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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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水没卖出去,账上零收入,结果又背上15万的债。这创业成本,对于充满创业热情的00后年轻人来说,打击确实不小,也的确很难扛得住?
创始人中的一人就表示,看到这个信息压力非常大,彻夜难眠,这几年企业经营困难,岌岌可危,作为我们这个小微企业真的很难。
合伙人还表示,除了一百多万的创业贷款借款还欠着,“像我又是一位00后,有两个弟弟,这个事情不敢和你父母说。”
02
包装摆在一起,网友沉默了!
事件曝光后,网络舆论意料之中地倒向了同情、共情创业者的一边。
很多人觉得,一个还没上市的小品牌,被行业巨头索赔15万,未免太狠了。
这件事也令很多人想到了LV的“垮界维权”,虽然农夫山泉这次维权没有跨界,可逮着年轻创业者不放,还是令很多网友不舒服。
然而随着事件发酵,舆论风向很快便发生了调转,因为当“国赤山泉”的样品包装照片在网络上流传开,与农夫山泉摆在一起对比后,大家发现真的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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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片可以看到,“国赤山泉”红瓶盖、红白底色、瓶身下方两三峰红色山水剪影,确实和农夫山泉经典的红色主题包装极度相似。
如果这款产品和农夫山泉一起摆在超市或便利店的货架上,不仔细看的话,还真有点分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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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就差一模一样了”
“人家告你抄袭,你说自己很难 你就说,抄没抄?”
“就是抄了呗,不正面回应的话就是理亏,在网上来装可怜”
“就是因为你没销售才赔15万你要是销售了就不是15万能解决问题了”
“小微企业又怎么了?建议学学《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
“这个东西怎么说呢,确实从名字和包装就会有神似的感觉,而且农夫山泉那么多水源基地,每个身份都有经营商在管着,所以说是昆明的的代理机构发现这个内容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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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网友的评论,只能说大部分是理智清醒的。单就从外观看,“国赤山泉”的确有抄袭硬蹭的嫌疑。
还有网友分析得更细致:“不在于农夫山泉该不该告,而在于一个还没赚钱、甚至还没开始卖的初创品牌,为什么会在包装设计这一步,精准地走到一个成熟品牌的视觉体系里。做一瓶水,可选的瓶型、颜色、标签布局其实非常多。 透明、蓝色、绿色、极简白、山水插画、纯文字、几何图形,排列组合的空间足够大。但实际操作中,很多初创者会不自觉地往‘像大牌’的方向靠。”
03
法律不看“我还没卖”
尽管创业者觉得自己委屈,但这一次,大部分网友站到了农夫山泉一边。
而且从法律角度看,侵权认定与名称是否相似、是否量产销售等因素关系真不大。
首先,“国赤山泉”的外包装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明显“借鉴”了农夫山泉。
其所用的颜色标识、辨识度等方面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若不仔细观察,可能产生混同,从消费者角度判断,二者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
更何况,这世界上没那么多巧合。如此相似的外包装设计,明显是这个创业团队“参考”农夫山泉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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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产品是否量产销售对侵权认定并不重要。
其已经进行生产、处在营销推广阶段。既然对外宣传,便已在散布影响,客观上会对农夫山泉的正常经营造成困扰。
而根据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只要在商品、包装、容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了商标,就属于商标的使用。拿样品发给潜在客户看,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完整的商业行为。
而且更早之前,2009年农夫山泉就告过一款叫“香山农夫”的桶装水,北京海淀法院认定对方的桶贴和桶盖在颜色和排版上跟农夫山泉近似,哪怕名字不完全一样,也判赔了5万块。
所以,无论怎么看,农夫山泉的诉求都是合理的。也正如网友所说,得亏没有正式销售。一旦有一定的销量并且营了利,恐怕就不是赔15万那么简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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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的是,法院最终判决的赔偿金额,可能低于15万元。
毕竟法院会综合考量被告是初创小微企业、使用时间短、未量产盈利、主观恶意较低、影响范围有限等从轻情节,最终判决金额大概率会低于起诉金额,这也是司法实践中兼顾维权与包容创业的柔性裁量体现。
但无论如何解释,侵权的事实,大概率是跑不掉的。
这起案件给所有创业者提了个醒:做品牌做产品前,一定要留心看看品牌名称、包装设计、注册商标有没有侵权的风险,这步真不能省。
同时也要谨记另一件事:创业再难,也不能干抄袭硬蹭大品牌的事。不要觉得你“小”、“不容易”就不怕就能理直气壮,法律可不和你讲这些道理。
所以,这个创业团队趁着损失不大,接受教训,知错就改,才是明智选择。
与其在法庭上辩解“我还没卖”、“我很难”、“名字不一样”,不如把精力花在重新设计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品牌上。
创业热情值得尊重,但知识产权的底线也摆在那里。两条路,得同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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