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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在8月25日要求泰杰帕尔在3周内自首。由法官阿洛克·阿拉德赫组成的合议庭驳回了泰杰帕尔请求免于自首的申请。泰杰帕尔在马普萨附加巡回法院自首后,被送往北果阿邦的科尔瓦莱中央监狱。
最高法院指出,泰杰帕尔关于定罪和量刑的上诉将在9月22日审理,但前提是他提交自首证明。法院声明道:“如在2026年9月21日或之前提交自首证明,书记处将安排该刑事上诉于2026年9月22日由常规法庭审理。”泰杰帕尔自首前表示:“我只想说,我们的案件正在最高法院审理,我们相信正义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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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孟买高等法院判定泰杰帕尔罪名成立。法院查明,2013年11月,《泰赫尔卡》杂志在果阿举办活动期间,泰杰帕尔在酒店电梯内对一名初级同事实施了性侵行为。法院判处其10年监禁,推翻了原审法院5年前的无罪判决。
泰杰帕尔被认定违反了印度《刑法典》多项条款,包括第376条第2款项,涉及利用信任或权威实施性侵;第354条项,涉及不当性接触;以及第354条b项,涉及意图使他人脱衣而实施袭击或使用犯罪暴力。以及第354条b项,涉及意图使他人脱衣而实施袭击或使用犯罪性暴力。根据第376条第2款项,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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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还判令泰杰帕尔缴纳超过100万卢比的罚款,并将该款项支付给受害者。2013年11月,泰杰帕尔因本案被捕,曾被羁押数周后获准保释。案件最初由马普萨附加巡回法院审理,该法院于2021年5月认定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宣布泰杰帕尔无罪。
果阿邦政府随后对这一无罪判决提出上诉,认为原审法院对证据的判断有误。经过长时间审理,高等法院在8月6日支持了邦政府的上诉,撤销了原审无罪判决。高等法院推翻原判时,主要依据了女性的证词及其他证据,包括闭路电视录像和事件发生后双方的电子邮件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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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还批评了原审法院对投诉人行为方式的看法,指出不能期待侵幸存者按照“理想受害者”的刻板印象行事。法院驳回了泰杰帕尔关于指控是敲诈或人格诋毁的辩解,并认定他对该女性拥有的权威地位与案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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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泰杰帕尔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挑战高等法院8月6日的定罪裁定。果阿邦政府也向最高法院申请,要求加重对这名前《泰赫尔卡》主编的刑罚,认为本案应判处终身监禁。果阿邦政府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申请中表示,高等法院的刑罚与泰杰帕尔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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