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维护司法公正最直观的表现。执行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仅严重侵害胜诉合法权益,更会逐步侵蚀社会诚信根基。依法从严惩处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为,不仅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更是公平正义落地有声的坚强保障。为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涌现了一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事例。即日起,宿迁中院将陆续予以发布,以真实案例警示被执行人摒弃侥幸心理、诚信履约践诺,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百万回款拒不偿债 溯源追踪严肃惩治
基本案情
宿迁某销售部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宿城法院生效判决判令李某向宿迁某销售部支付欠款139900元及相应利息。因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宿迁某销售部于2022年10月21日向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李某既未向宿城法院履行申报财产的义务,也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剩余给付义务。宿城法院仅强制执行到位25820.59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20年至2023年期间,李某在法院作为被执行人尚有7件未履行完毕的案件,立案执行标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50余万元。
执行干警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完成证据固定后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8月12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某应支付李某工程款3492008.46元及利息。2022年8月31日,李某与杨某达成执行和解。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李某累计收到杨某支付的工程款1960000元。李某将收到的上述款项私自挪作他用,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2026年6月,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恶意逃避债务的拒执案件。被执行人手握大额回款,却隐匿财产、拒不配合执行,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与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坚持对拒执行为从严打击、刑事追责,通过精准穿透排查隐性转移财产行为,以刚性刑罚严厉惩戒失信行为。该案判决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供稿:执行局
校编:柯苏航
审核:孙芳远、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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