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岁男童手里拿着一把塑料玩具枪,从餐厅内部朝门口跑去,据家属说,他当时是想去找等在外面的爷爷奶奶。
孩子跑得比较快,加上通道里有人,他经过人群时身体出现偏移,左手也随着奔跑动作向外摆动了一下,随后碰到了正在转身结账的女子。这个女子马上抓住小孩施虐,大喊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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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店员曾拍她的手臂进行劝阻,孩子蹲在地上挣扎并大哭。
女子随后将相关片段发布到网络,并以“被4岁男童摸臀”等表述讲述此事,同时将事件与“女性身体边界”“维权”等话题联系起来。相关视频很快获得大量播放,她的账号关注量也明显上涨。
顺藤摸瓜,网友很快扒出了这个女的真实身份:本名叫陈锦婷,是安徽新华学院和马来亚大学合作的本科预科班学生,即将去马来西亚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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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行了三次调解,所谓的妇联、律师都出动了,他们劝男孩全家给女子陈某道歉和赔偿!
保护儿童是国际通行的最高准则。男童在被揪住衣领后,脖颈已出现明显勒痕,身心均受到惊吓。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没有优先保护这位受到惊吓和身体伤害的幼童,反而加入了劝导其家长道歉的行列。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与保护儿童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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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最恶劣的影响之一,就是将严肃的“维权”概念进行了恶意异化和滥用。
当4岁男童被掐脖子、被诬告的时候,这就是赤裸裸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他们完全有权利、有义务站出来,大声疾呼,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严惩施暴者,要求澄清事实保护幼童。发声本身就是一种力量,舆论的呼吁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但最终没有选择发声。
面对这种极具争议、容易引发网络暴力的事件,某些体制内的人有着极其敏锐的“避责”嗅觉。在事实没有完全定性、上级没有明确指示之前,绝对不会主动发声。这是体制内明哲保身的“最优解”。
我看过很多土改时期的书。
把这套逻辑放到阶级叙事里看,就更清楚了。
土改时期的记录和小说里反复出现过这样的场景:很多贫农对地主充满复杂情感,批斗时地主一说软话,不少人就想算了,主动说继续让地主管着;还有很多贫苦百姓分到一点地后便退回小日子,甚至有夺妻杀子、血海深仇的人,见对方拿出部分财产,居然也想原谅。
在长沙这起案件中,正是同一套手法的现代变体。把无意碰撞上升为“性骚扰”,用妇联的背书制造道德高地,对一个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童及其家庭进行公开羞辱和施压——再把对方的退让和妥协包装成“和解”与“觉悟”。
现在是不是意味着说,只要孩子父母不赔钱,已经算是伟大的胜利了?
难道不应该把这个伤害小孩的恶魔关进监狱里面吗?
为什么现在已经沦落到不赔钱已经是对方开恩了呢?
上千年压迫留下的精神遗产,在这里换了皮:过去是土地和人身依附,今天是性别话语和“受害者叙事”的垄断。女权在此成了地主,地主就是女权——两者共享的,是对弱者的剥夺、对事实的扭曲,以及对“闹”的奖励。
地主压迫农民,从来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封建统治秩序有意维持、甚至乐见其成的结构性安排。封建中层默许、放纵、甚至在关键时刻偏袒那些直接面对农民的地主阶层。为什么?因为具体的、日常的、可见的矛盾,被牢牢锁定在“地主—农民”这一对关系里。农民的怒火、血泪、怨恨,全部朝向身边那个看得见的剥削者,而不是朝向更远、更高、更抽象的封建规则本身。
所以我每每写到这里,都感叹还是咱们新中国伟大啊,新中国好、新中国了不得啊!
打拳的如果继续扮演“现代地主”的角色——利用优势话语和机构资源去碾压最无防御能力的对象——那么它就是新的压迫。同志们,应该清醒了,多读读土改的书、多读读以前的苦难,以前的组织!只有这样,共产主义接班人才能团结起来,走出一条伟大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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