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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特许权走向市场:美国早期公司如何重塑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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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早期商业公司的演变,是窥见美国政治文化转型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窗口。南开大学董瑜教授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历经多年打磨,完成著作《美国早期商业公司与政治文化》。该书将商业公司的演变置于当时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中,阐述随着政治文化的转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同社会背景下人们的各种利益诉求与观念,及其引发的关于商业公司建立与运行中的争论。通过考察他们的话语与行动,分析商业公司“去特权化”与“去公共化”的演变过程;透过商业公司的演变过程,考察美国建国初期的社会民主化进程。该书是三联书店“美国早期史研究丛书”开篇之作,也是国内首部从商业公司角度探讨美国政治文化研究的著作。此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杜华教授组织该书的读书会,邀请多位学者各抒己见,既展现了著作的学术价值,也为相关领域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内容系研讨会精华,经发言人审定。



《美国早期的商业公司与政治文化》,董瑜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5年7月出版

核心议题:商业公司如何映照时代转型

董瑜(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这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成稿的。博士论文写作过程其实非常不顺利,其中涉及很多商业公司的材料,很难找到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最终我决定把商业公司的演变和美国早期政治文化关联在一起。这大概也与我长期受到的学术训练有关系。我一直比较关注美国早期政治史,所以在思考商业公司问题的时候,会受政治史研究路径的影响,更关注商业公司引发的政治争论,以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争论中有哪些反应和行动。我最终将商业公司的演变放在政治文化变动的历史语境下去思考。

这本书尝试探讨四个核心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商业公司的建立与美国早期政治文化存在怎样的关联。学界一直强调,美国早期的商业公司被界定为公共机构,但现有研究仅阐述了这一界定所体现的美国政治文化特征,并未深入探讨这一界定体现的美国政治文化变动性,因此我尝试对这些变动展开具体分析。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美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经济都在经历非常复杂的变动。美国早期对美德的追求与爱国主义理念相结合,这使得美国人既追求美德,也追求公共利益;同时,此种追求也与个人利益相结合。商业公司的建立,恰恰能够反映出在建国初期美德、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并存的复杂政治文化。更重要的是,强调精英治国的理念,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都遭到极大挑战,关于私人利益的正当性讨论对古典共和话语形成了解构,并推动政治文化发生重要变化。

第二个问题是美国建国时期围绕商业公司的争论具有何种政治文化意义。当时反对商业公司的话语十分丰富且较为分散,背后包含不同立场和诉求。我尝试通过考察这些争论,来观察建国时期精英与民众关系的变化,以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多重分歧的生成,进而探究政治文化的变动。随着争论展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个体对私人利益追求的正当性。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再去接受财产被赋予的公共属性。于是就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新主张,其中的一些人呼吁政府扩大利益的平等分配,使得普通人能够有同等的机会参与到商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受此影响,美国的商业公司逐渐走向私有化,并进一步推动美国社会的平等化进程。

第三个问题是不同社会群体对商业公司的反应如何,以及这种反应体现出美国早期社会变迁的哪些特征。书中主要选择北方乡村居民与城市工匠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考察乡村居民在商业公司扩张中的反应及其如何推动商业公司去特权化;另一方面分析城市工匠如何借助共和主义话语推进商业公司去特权化和资本主义自由化。我希望能够通过分析他们的观念和行动,展现美国建国时期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复杂性。

第四个问题是美国各州政府如何重新界定商业公司的属性。书中尝试分析各州政府如何将商业公司和纯粹行政性质的公共机构区分开,承认商业公司的私有财产存在的私有属性,不再把它们视作纯粹具有公共权威性的机构。由此,在法律意义上,商业公司由公共机构转化为私人组织。另一方面,各州政府也不再认为商业公司拥有特权是推进公共利益的必要条件。这斩断了特权和商业公司之间的联系。随后,美国各州通过了许多一般公司法,这反映出商业公司去特权化的过程。总之,通过这四个方面,我希望再现围绕商业公司的争论与冲突,展现政治文化的变动,并尝试分析美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程。

这本书六七年前已经交稿。今天回看,其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继续讨论,也有不少内容可以补充和修订。例如,书中提到各州政府对商业公司进行去特权化处理,但实际上,铁路、银行等机构的部分特权并未消失;同时,各州对商业活动形成了复杂监管,新的监管制度取代旧有经济框架,并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公司的公共性。因此,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中的民主化进程本身非常复杂。书中的许多观点并非定论,而是可以被重新解释、修正乃至重建。


宾夕法尼亚银行,费城南第二大街,威廉・拉塞尔・伯奇,1804 年

阅读回响:多重视角下的启发

初庆东(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商业公司其实是可以放在英国史学的脉络里面来讲。董老师在书中也指出,特许公司起源于英国。英国大概在1555年建立莫斯科公司,后来又建立了很多的专业商业公司,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可能就是东印度公司。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英国公司经历了从国王特权到议会特权的转变:资产阶级革命后,议会确立对国家的主导,此后特许公司主要由议会设立。

刚才董老师提到,这本书要解决四个问题。在这四个问题中,如何逐步推进、如何梳理每个问题的逻辑,实际上非常考验史料的支撑力与驾驭能力。我读完之后,认为董老师完成得非常好——即便我是一个门外汉,也能一下抓住这本书的中心线索,那就是美国商业公司从公共机构转变为个人经济组织的过程。董老师在清晰梳理这一线索的同时,还为我们展现了整个过程中的历史复杂性。

这本书另外一个鲜明特点是“以小见大”。通过商业公司这一对象,董老师至少触及四个宏大主题。第一个是国家建构问题,书中提到州与联邦政府之间围绕商业公司的各类争论,以及基于商业公司利益的博弈,并从这一关系视角切入,探讨国家建构相关议题。第二个是社会转型问题,这也是我尤为关注的一点。书中非常细致深入地描绘出美国北方的乡村民众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多元反应,以及由此呈现出的观念世界与思想图景。第三个宏大主题是资本主义史,董老师从工匠视角切入资本主义发展史,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落脚点。第四个主题是美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此书并非单纯聚焦商业公司的自身发展,更多是通过商业公司从特权组织向平权经济组织的转变过程,凸显美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最后,这部著作还触及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即西方学界所说的“曼德威尔悖论”(Mandeville’s Paradox)。商业公司最初被设定为追求公共价值,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其私人利益取向,其功能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个过程恰恰又推动了政治的平等化和经济的发展。

李文硕(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商业公司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研究对象,涉及的内容相当丰富,但董老师的书以商业公司的双重演变为切入点,将“区域公共化”与“区域特权化”作为全书的逻辑主线,串联起厚重而复杂的内容。如何在研究中找准主线,并有效呈现这一主线,是所有的研究者都面临的难题,董瑜老师的著作给我们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书带给我的第二个启发是如何处理复杂的历史语境。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文化,不能简单归结为共和主义或自由主义;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理念与思想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交织关系。这样复杂的历史语境,给研究者的能力带来巨大的挑战,董老师将商业公司的演变,放置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中进行讨论,清晰地展现出它如何折射出诸多政治文化层面的变化及其影响,能做到这一点实属不易。更难得的是,她以多样化材料和新颖分析方法支撑这一论证,包括对核心概念的深入解读,以及对最高法院判例等材料的运用,使抽象观念转变在司法实践中获得具体呈现。

吴浩(上海大学文学院):这是一部有思想、有核心问题意识的著作。在学术研究中,我觉得最难做到的就是兼具思想深度和明确的问题意识。当然,每个研究者都有自己要解答的问题。但是,一旦研究开始,我们经常会深陷文献中难以自拔,要么被档案中的细节牵着走,要么陷入琐碎的细节堆砌,缺乏整体思考。董瑜老师的这本书虽然是从商业公司这样相对较小的问题切入,但她驾驭史料的能力很强,没有停留在具体论争或公司运作描述层面。相反,她把商业公司从公共机构向私人机构转变的复杂过程与美国的共和主义话语传统、国家建构的进程、联邦与州之间的博弈等重大问题联系起来,从而凸显了研究问题的深度和学术价值。总之,在如何在研究中驾驭史料、搭建逻辑、关联宏观历史语境方面,这本书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这本书还有一处非常冲击我的认知的地方,就是它彻底改变了我对美国例外论的固有认知。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个纯粹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这是我们所熟知的美国例外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很大程度被建构为一种“常识”。但读完这本书我们会发现,历史远比我们的认知更加的复杂,根本不存在美国人所宣称的“纯粹市场自由”。这本书打破了“美国市场自由”的传统叙事,重构了我们对美国国家与个人关系的认知,尤其揭示了政府权力与资本主义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与此同时,这本书没有走向片面化,而是从美国特定政治语境出发,呈现商业公司的混合模式及其历史独特性,能够在挑战美国例外论的同时,又意识到美国的独特性,从而做到客观公正。


马萨诸塞州收费公路公司股票凭证,1808 年

乐启良(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出于个人研究需要,我正在撰写与资本主义史相关的著作,因此认真阅读了董瑜老师的大作。读完之后,我发现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超出预期。

首先,这本书的研究视角非常独特。近年来,政治文化研究逐渐受到重视,也有学者从经济史角度讨论民族国家建构,但将二者结合起来的研究并不多见。董瑜老师以商业公司为切口,不仅为理解美国早期相关机构提供了新思路,也为把握美国早期社会转型提供了重要视角。

其次,这本书带有鲜明的跨学科特点。这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感触特别深的地方。书中涉及兴趣、法律、制度、经济等多个领域,有些时候还触及了当时的社会心态,因此需要整合各个领域的大量研究成果。我相信董瑜老师在写作、修改过程中一定花了大量时间去学习相关领域知识,这一点非常难得。而且,这本书既有国家层面的宏观分析,也有地方层面的微观探讨,这体现出董老师极强的学术驾驭能力。总之,从一个外行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学术性非常高,能给人带来多方面的收获。

另外,这本书还启发我思考法、美两国发展道路的差异。通常我们容易认为,英国尤其是美国的法治化道路较为平稳,而法国则走向另一种路径。为什么会如此呢?有观点认为,美国在多次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改革中,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式,没有对根本制度进行大幅变动,始终保持稳定。同时,美国推崇理性主义,希望将政治与社会秩序都建立在人权、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相对成熟的原则之上。我发现英国和美国在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制度上,有不少可比较之处;但法国则逐渐走向另一个极端——既特别强调人民主权,在权力架构上奉行立法中心主义,又存在行政集权的情况,这就使得行政权与议会权力之间产生冲突,彼此有害。还有观点强调,美国有其独特优势,联邦制与州权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平衡,再加上美国拥有悠久的地方自治传统,这些都有利于维持稳定。我认为董瑜老师的著作通过商业公司这一载体,从社会层面和经济视角为理解这类问题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在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前后的相近时代,二者有相似的话语资源和诉求,但美国为何更强调个人自主与能动性,这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首先,围绕“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讨论。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些革命者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另一些革命者则批评这种倾向可能走向集权主义,学界对此也存在较大分歧。我认为这里面涉及对相关概念的表述和翻译问题。董瑜老师所讲到的商业公司,最初实际上是基于群体构建的、具备实际运作功能的组织。在法语语境中,学界通常会将相关概念翻译为“行业”或“团体”,不会翻成“商业公司”。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前,人们将这类主体视为特权的象征。他们甚至认为,只有彻底消灭这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特权载体,才能构建良好社会。因此,法国大革命期间颁布了诸多法律,取消或变相取消相关主体的特权职位。对法国革命者而言,他们要捍卫的是全民族的利益。因此,法国并不允许商业公司、跨行业组织这类主体存在,也没有赋予它们相应的法律地位。直到1867年之后,法国才通过立法认可相关商业公司的合法地位。与之相比,美国则存在很大的不同。美国一方面允许这类主体存在并开展活动,另一方面采用相对渐进而非激进的方式,比如司法解释,来处理相关理念层面的争议,这体现出不同的制度演进路径。

另一个差异在于,当时美国并未受到社会主义思潮的明显影响。董老师提到,1819年经济危机是美国商业公司发展的重要节点,美国通过应对危机,强调摆脱自然经济束缚,使人们更积极地进入市场。法国的情况则明显不同。1819年经济危机后,法国出现了诸多早期社会主义思潮。这些思潮恰恰猛烈抨击商业公司,认为市场竞争本身存在弊端,只有消灭市场和竞争,才能构建美好的社会。

从这些方面看,董瑜老师的著作虽未直接展开所有比较问题,却为相关思考提供了重要启发。美国当时面临的一些问题,与我们今天所处时代也有相似之处:在可借鉴思想资源相近的情况下,不同国家为何走向不同制度路径,仍是值得讨论的议题。从这一意义上说,深入研究美国市场发展历程,对中国相关研究也具有启发价值。

于留振(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史在美国学界不再处于显学位置,在国内美国史研究中更是遭到冷遇。很多历史研究即便涉及经济问题,其核心问题意识也往往不是经济本身。我写铁路研究时,也主要从国家建构角度切入。这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学界关于企业、大公司和产业的研究趋势相近,即常从政府建构角度展开,而较少聚焦经济问题本身。后来虽有新一批学者重新关注经济议题,但多集中于经济问题的政治建构和文化维度,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史研究越来越少。

董瑜老师的著作给我的最大印象是,她明确从国家与社会的视角展开讨论,本质上是从社会史角度研究商业公司与国家、社会之间的互动和博弈。书中对这些复杂问题的呈现极其精彩,用清晰的逻辑和平实的语言就把核心内容讲透了,这无疑是历史学家的极高素养。在阅读董老师的书时,似乎觉得学术著作就该如此书写,但等到自己动笔写作,才发现驾驭这样的谋篇布局是很难的事情。这一点给我的触动和冲击特别大。

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原创性贡献是把商业公司这样的经济题材引入到美国史研究。历史学家讨论经济问题,最难的可能是如何用简洁清晰的语言、而不是量化和图表把相关问题准确呈现出来。经济学家写作会用到大量数据模型和专业术语,而历史学家可能连“期货”这类基础经济术语都不熟悉,需要重新学习。但董老师显然不仅谙熟这些经济知识,还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相关内容清晰地呈现出来。这种兼顾专业性与可读性的写作方式,与大部分专业的经济学论著形成了鲜明区别。

不过从研究范畴来看,我觉得这本书更偏向政治史,而非经济史。其落脚点政治文化,经济相关内容似乎主要是论述背景。换言之,书中呈现的是政治文化与资本主义两条线索相互交织的过程。我在阅读时也产生了一个困惑:从19世纪中叶到现在,美国商业公司的具体演变路径究竟如何?这一问题在国内肯定能引发很多新的思考和讨论,甚至可能掀起相关的学术热潮。因为这类研究本身就极具现实意义,无论19世纪的公司,还是当代美国、中国的各类企业,公司发展始终是重要议题,而相关深入史学研究仍相对有限。所以董老师的研究,堪称开拓性的探索,为后续研究开辟了方向。


汉密尔顿创建的纽约银行于1784年6月9日在沃尔顿宅邸开业

未尽的讨论:追问与回应

谢国荣(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这本书已经非常出色,相信以后有机会再版。如果日后修订增补的话,我认为可以进一步补充两个方面的讨论。第一,早期商业公司对美国19世纪经济发展的具体影响,包括其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历史作用。第二,既然全书围绕商业公司与政治文化的关联展开,那么商业公司的发展、相关讨论和社会争议究竟如何推动美国政治文化改变,或催生哪些新的政治文化理念,也可进一步深化。若能更明确地呈现商业公司与政治文化变革之间的直接关联,书中论证会更加紧密。

其次,书中从政治视角切入的分析已经非常充分,但还可以适当增加具体商业公司内部讨论的内容。书中使用了不少相关材料,但更多从制度或宏观层面展开。如果材料允许,可从具体公司视角切入,分析规模较大、影响较强的商业公司如何处理内部议事流程、批评争议和决策过程,这会使内容更加鲜活。当然,如果材料存在局限,没办法补充太多公司内部的细节,也不用勉强。

另外,尽管书中已经涵盖了商业公司的多个方面,但我觉得可以增加一个附录,专门总结早期美国商业公司在哪些领域、哪些方面产生了影响,把这些信息系统梳理呈现出来。同时,还可以探讨一下当时的商业公司与后来存续下来的大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联程度如何。无需穷尽全部案例,只要基于银行、铁路、运河、公路、制造业等领域做代表性分类和概括,就会很有价值。

初庆东:我有一个概念层面的疑问。谈及英国特许公司时,我们通常使用company这一术语,而董老师书中主要采用corporation作为分析概念。在董老师的界定中,商业公司涵盖范围很广,包括自治机构、市政相关主体,以及不同行业和商人所属的公司。因此,我想请教:选择corporation而非company,是否有特别的理论或史料考量?此外,书中较多关注银行业和保险业,将这些内容统一归为商业公司,是否存在标签被淡化的可能?

吴浩:我想提出几个可以进一步拓展的问题。其一,书中主要采用北方案例,若未来再版时是不是可以考虑补充南方相关案例,这样做或许能更完整地呈现商业公司的南北差异及其成因。其二,商业公司的特权问题可进一步系统梳理,目前相关内容分散在各章,若能集中提炼其具体表现,会更具参考价值。其三,书中虽涉及个体投资者的情况,但仍可进一步补充,以更充分呈现底层与上层、个体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其四,书中强调商业公司曾遭遇反对声音,这一点值得继续追问:独立战争时期反对商业公司的群体是否也借用“自由”(freedom/liberty)等口号来表达诉求?例如,当商业公司行为损害这些群体的自身权益时,他们是否会以“捍卫自由”为抓手展开反对?

于留振:我有两个疑问想向董老师请教。第一,书中是否可以补充讨论启蒙运动与商业之间的关系。18世纪早期到美国建国前后,启蒙思想家对商业有很多赞美,但他们可能没有清晰界定相关核心概念。到了18世纪中叶,这些启蒙思想家对商业抱有理想化的想象,将其与“文明”、“进步”、公共美德相关联,但这种态度到19世纪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这部分关联或许可以进一步探讨。第二个疑问是关于董老师提到的一个核心观点:商业公司从建国时期到19世纪早期,从具有公共性质向私人性转变,这种转变推动了美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我非常认同这一观察,但也想进一步追问其因果关系:是政治民主化推动公司演变,还是公司演变反过来促进政治民主化?美国镀金时代、进步改革时期以及21世纪初大公司的财富集中等现象均提示,公司垄断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单向推动,公司在有些时候可能会侵蚀民主。回过头来看,19世纪上半叶美国北部市场化过程与政治文化民主化之间,究竟是相互推动,还是两条线同步发展,仍值得辨析。

董瑜:初庆东老师提到为什么选择corporation而非company这一英文概念来表述公司,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当时的商业性公司,在英文文献中对应的确实多是company,而且company和corporation常常交互使用。我之所以最终选择corporation,主要是为了突出这个概念的政治属性。在当时的很多政治精英看来,corporation和市政机构、学校、医院、宗教团体一样,都具备公共性属性。这也与特许状中更常使用corporation的表述也密切相关,因为特许状本身就暗含了对其公共性的认可。若追溯到更古老的时期,比如罗马时期,corporation的前身被称为society或societas publica(公共会社),这些词汇的核心内涵就是开展必要的公共事业,满足行业需求和社会公共需求,而非推进纯粹私人事业。所以,我选择corporation这个词,是为了凸显美国建国者们对商业公司公共目标、共同利益和公共福祉的强调。

其实“公司”这个概念本身也经历了非常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世纪行会中已存在公司形态,并同样被界定为公共机构。一些中世纪的文献材料指出,当时的法学家对corporation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它是由自然人组成的,同时也是一个超越个体、不朽的抽象政治体(即body的概念)。这一界定也进一步印证了它从源头就自带的公共属性,这也是我选择用这个概念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后期中世纪后期,随着城市商业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不少城市不再仅仅是行政中心或宗教中心,开始逐渐成为工商业中心,但在17世纪之前,欧洲相关的经济文本中,仍更强调经济行为的道德属性。当时人们会把经济活动看作共同体的职责,利润并非核心考量。这也是我在书中选择用corporation这个概念的重要原因之一。

初老师关于商业公司可进一步细化的问题也很重要。商业公司确实分为银行、铁路、制造业等不同类型。而这些类型在一般公司法推行、标准化监管制度建立等后续过程中,各州政府的推进并不一致。各州在处理这些公司的去特权化、个体化或私有化问题时,面临的情况非常复杂。银行、铁路这类涉及大量公共利益的公司,会引发更激烈的博弈,所以它们的转型过程并不顺利;至少从现有文献来看,制造业的转型相对顺利一些,因为它更侧重经济领域的个体发展。因此,对商业公司进行类型化细化研究,会是我未来要重点推进的方向。

乐老师提到的美国和法国之间比较,也发人深思。如果说法国语境下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最终走向了国家集权,那为什么美国没有出现同样的情况?我个人认为,这可能与美国的政治体制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美国的建国精英们在建国时期,会千方百计限制权力集中,他们将自由与权力视为二元对立的关系。在设计州和联邦政体时,他们核心思考的是如何制衡权力,坚信权力是有限的,所有政府官员都是受人民委托、由人民授权的代表,因此他们掌握的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后来设计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体制,本质上都是为了防范权力滥用。延伸到社会经济层面,他们也格外关注国家的权力边界。州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立法权受到限制,当时的政治精英们还曾争论不休:经济发展是否该由政府主导?在经济活动中掌握权力的人,该通过法律、惯例等受到哪些限制?这些争论也意味着,他们并没有将国家力量视为优先考量的因素。我个人的感受是,他们似乎更倾向于防范国家力量可能带来的破坏性,这也进而影响了后续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即便商业公司后来经历了一系列变化,个体利益仍需服从公共利益。我们能从很多司法判例中看到,法官会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对商业公司做出相关裁决。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判断,并没有走向国家权益的集权化。我认为,这与美国的政体设计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

岳文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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