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是要给租客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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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在新闻或者段子里看到,某地某房拆迁,然后租客要求房东给他一点拆迁款。
过去我和大家想的一样,认为这肯定属于无理取闹。拆迁款应该是属于房东的,和租客有什么关系呢?我当时只嘲笑人性贪婪。
但现在我逐渐明白了,租客索要拆迁款是有道理的。
因为房东没有在租约上合理补偿租客。而新闻把租客合理索要房东违约金的行为说成是“索要拆迁款”。这是一种文字游戏。让大家错误的判断了事情。
拆迁款是对房屋原有主人的补偿,这个大家没有任何异议。
但问题是房屋的原有主人并不一定是房屋的使用人。
比如某一块地,是一个菜市场。这个地的主人是某某街道,某某村民。
这些村民街道把这个菜市场出租,租给很多菜贩。这个合同中原本约定的是5年,3年的租期。
根据国家法律,买卖是不破租赁的。但实际上呢?村民把菜市场卖掉之后,立刻就拆迁了。这些租客就没办法继续租用了。
按照正常的法律来说,因为租约没有到。所以房东应该补偿租金违约金给这些租客。
但事实上呢?这些租客一般都是小菜贩,而房东是某某街道,是某个村的全体村民。两者的力量强弱上有天然的差距。
于是租客无奈之下,只能找拆迁的政府去索要拆迁安置款。最终拆迁的费用被分成2部分。一部分补偿房东损失,一部分补偿了租客的搬迁损失也就是房东的违约金。
媒体编故事就说成是租客也贪了拆迁款。。
当下城市里租房的人很多。
有些比较正规,租的是小区房。有些人租的不是很正规,是租的城中村的房子,或者是租的快要拆迁的房子。
对于小区房来说,房东万一卖房了,根据合同是应该补偿租客的。大部分房东是愿意补偿的。但少数房东则会采用各种野蛮和暴力的手段去拒绝赔偿。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这样的房东也非常多,而我们的租客即便起诉成功,也不过拿回正常应该有的钱而已。对于房东居然是毫无惩罚。
对于城中村和快要拆迁的老房子来说。
这些房子的合同首先不是很正规的,也很少去备案。
这就造成了,房东更是有恃无恐。这些城中村的房子一般还有二房东在。无论是本地人的房东,还是手中有多套房子的二房东,都要比租客“有势力”得多。
所以这些租客遇到强行逼他们走的房东,没有什么办法。房东遇上拆迁发财了。但是原房东和二房东都不会想着去补偿租客的合同损失。
北上广深的大城市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租客。
这些人没有房子,也一般没有本地户口,他们的工资收入也属于很低的。
其中有些人也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也不知道找谁求助。
于是在和房东二房东博弈的时候,这些租客成了最彻底的弱势群体。
房东把国家的电费加倍卖给他们,明显违法,但他们不会去反抗。
房东获得拆迁款,本来应该补偿租客的合同,但房东不做,租客只能找拆迁方。
我们常说要给社会群体以各种保障。
有时候这些保障不一定是给钱。而是给他们以法律和行政上的保护,保护这些没有户籍也没有房子的租客就可以促进社会的消费。
写到这里
一声叹息
微博伯光君26.9.16岭南藏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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