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段话之前的几日,我反复听着、看着手机里他发来的自己的视频、录音。
电话那头是一位皖东口音很重的老人,语速快,句子常常挤在一起,急得几乎喘不过气。他叫乔玉良。他一边讲,一边把他下了很大功夫整理出来的材料传给我——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明细、他一笔一笔核对出来的资金去向清单,还有一份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四年来各级的信访回复,那些纸页扫描得不算清楚,可每一页都看得出被人翻过很多遍。
说实话,很多专业名词他讲得并不准,法律条文也引得磕磕绊绊。但有一件事我听懂了,也记住了:他被人偷走、被骗走了上百万元,经过多次举报控告才刑事立案,最终天长法院已经替他作了判决,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着“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可判决生效之后,那笔属于他的钱,他反复申请把被骗的钱拿回来,可将近四年时间一分也没有回到手里。
我不懂什么是宏大的命题。只是觉得,一个最普通的基层老百姓,被盗、被骗之后,还愿意相信纸上的那句话,还一笔一笔自己去查、一级一级自己去反映——哪怕查得满身是伤,哪怕最后被处理过,他始终没有把那份判决书丢掉,也没把法律丢掉,这份笨拙的信任,比什么都让人心里发酸。
我不知道这篇文字能被多少人看到,也不知道它最终能不能推动点什么。但我还是想把他的故事整理出来。因为“如我在诉”这四个字,本该是对每一个最基层、最不起眼的群众说的——他们的反映,也应该是被认真对待的声音。
下面是乔玉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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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份“关于钱的信任”,怎样变成了上百万元的窟窿
乔玉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一个曾经帮过、也信过的人,掏空了大半辈子。
张安云对外经营一家并无放贷、理财资质的“云圆金融有限公司”,平日里打着“帮人办网贷”“教人用手机贷款”的旗号与人来往。乔玉良就是这样和他熟络起来的——在乔玉良的印象里,对方“懂金融、会操作手机贷款”,遇到不懂的手机网贷流程,找他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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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从2023年4月开始被一寸寸利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18日,张安云以帮忙操作手机为名,趁乔玉良不懂网贷,用他的手机贷下18万元,随后秘密转走,全部用于赌博、偿还债务,事后还删掉了贷款短信,让乔玉良蒙在鼓里。2023年5月14日,他又借着“帮开通微信零钱通”的名义,用乔玉良的微信贷款6万元、转走5万元。
这还只是被“偷”走的部分。
二、“购车”“刷流水”:一个又一个谎言下的83万
从2023年4月19日起,张安云编造出各种理由:要买一辆宝马740Li、购车还差钱、帮乔玉良偿还“360借条”的贷款、做贷款需要先“刷流水”……一个谎套着下一个谎,累计从乔玉良手中骗走105.02万元。期间乔玉良察觉不对、反复追要,张安云退还了22万元,实际骗得83.02万元。这些钱,同样流向了赌桌、赌债和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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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的18万元及零钱通款项,加上诈骗实际骗得的83.02万元——一个普通人,就这样在短短一个多月里,背上了上百万元的损失。
三、判决书上写得清清楚楚: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正义来得并不含糊。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181刑初50号刑事判决:张安云构成盗窃罪、诈骗罪,且系累犯,依法从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刑期至2041年5月31日止。
更让乔玉良看到希望的,是判决主文的第二项——“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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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定,这笔被追缴的钱,本该退回到被害人手里;判决生效后,这件事由一审法院负责执行,具体落在法院的执行局。
判决书生效了,人也判了十八年。可乔玉良左等右等,等来的不是退回来的钱。
四、他没有坐着等:自己成了追查资金去向的人
这些被盗、被骗的钱到底流去了哪里?判决里认定,这些钱大多用于赌博。要追赃,就得先把钱的去向查清楚。可办案力量有限,乔玉良等不下去,他决定自己去查。
那段时间,一个普通受害人,做着他本不该做、也极其危险的事。他顺着转账记录一笔笔核对资金流向,自己整理出一整套证据材料:涉案银行卡在2023年1至5月间近七百万元的流水清单、微信转账明细、亲属多次代收转移款项的记录、现金汇入的凭证……厚厚一叠,都是他一笔一笔、一页一页攒出来的。
为了核实赃款流向了南京一处露天赌场,他甚至亲自前往,蹲守、取证,把张安云向南京六名人员输送资金、在赌场“放钱换钱”的情形摸查清楚——这部分材料,后来被他标注为“卧底取证”,一并交给了办案机关。
靠着这份自己查出来的材料,办案机关查明:乔玉良被诈骗期间,涉案资金流向了南京六名在赌场放钱、换钱的人员,金额高达约165万元。这是判决已认定、去向清晰、连侦查都不必重来的赃款。
五、逐级反映,一条越走越难的上访路
线索交上去了,可收赃的人没有被追,被偷被骗的钱也追不回来。乔玉良开始了一遍又一遍的反映和举报。
2024年12月7日,他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南京六人接收赃款却未被追究的情况,材料转批到天长公安,2025年1月13日启动了调查程序——然而2月11日,等来的是“不予立案”。他不服,写下了长长的申诉理由。
2025年8月28日,他向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指出办案程序违规、适用法律错误;这一次举报引起江苏省公安厅重视,十天后给予接访。
2025年9月2日、10月8日,他又先后向中央有关部门、公安部多位负责人反映情况。相关方面反馈称需上级授权才会执行;而交办下去的事项,迟迟没有落实,直到六十天后才给出答复。
从省里到市里,从巡视组到公安部,乔玉良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判决书和那一叠材料反复呈上去。他不懂什么大道理,只认一个最朴素的理:法院判决白纸黑字写着“发还被害人”,为什么到我这里就发不下来?
六、维权的代价:他被行政拘留了
这条路走得太执着,也走得太苦。一次次地反映、反映、再反映,乔玉良不仅没有很快拿回钱,反而在这个过程中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他一度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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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受害人,为了追回属于自己的、判决已经确认应当发还的钱,自己卧底取证、自己整理材料、自己逐级反映,一直坚持不懈,最后却搭上了人身自由和整个家庭的安宁。乔玉良说,他至今想不通:明明是他丢了钱,为什么追钱的人是他、扛压力的人是他、被处理的还是他?
七、判决,不该只停在“判了”
乔玉良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个人被偷、被骗了上百万元,法院替他作了公正的判决,明确要“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可在“判了”和“钱真的回到被害人口袋”之间,还隔着一道执行、追赃、发还的长路——而他一个人,在这条路上独自走了将近四年。
那份已经生效的判决,主文第二项写的是“发还被害人”,不是“发还纸面”。当一位受害人已经把手里的线索一样一样交清楚、把资金去向查得明明白白,甚至为此卧底赌场、逐级上访、被行政拘留,法律能做的,本应是让追赃的齿轮真正转起来:对已查明的约165万元涉案赃款依法追缴,对能查控的财产及时查控、及时发还,对确无财产的依法作出说明,而不是让一份公正的判决,停在那里成为一张“法律白条”。
乔玉良还在等。他等的不是一笔额外的恩惠,只是判决书上本来就写着、属于他的那笔钱,能有一天,真正回到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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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的故事写在这里,也想替这位皖东老人问一句:纸面上的“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究竟要靠什么,才能变成受害人手里实实在在的钱?
愿每一份“如我在诉”,都能落到最基层的、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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