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纠缠打破边界,当恐吓侵扰生活,离婚并不意味着伤害就此落幕。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离婚后自扰伤害的当事人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防护墙”,以法律利剑向离婚后的家庭暴力果断“亮剑”。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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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孟某某(女)与被申请人牛某某(男)原系夫妻关系,二人现已离婚。离婚后,牛某某仍持续恶意骚扰、威胁、纠缠孟某某,通过电话微信轰炸恐吓、尾随跟踪蹲守、擅自前往孟某某住宅逗留等方式,严重干扰孟某某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孟某某多次报警并向县妇联求助,县妇联了解情况后,建议孟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审查认定及裁判结果
文水法院受理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县妇联了解案情,经审查,结合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派出所调解协议书、治安调解协议书等证据,认定牛某某存在骚扰、殴打等侵害行为,孟某某面临现实人身危险。综合审查现有证据后判断,孟某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为及时制止不法侵害,保障申请人正常生活,文水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一、禁止牛某某骚扰、跟踪孟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二、禁止牛某某在孟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官提醒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的法律文书。不只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实施的殴打、跟踪、骚扰、恐吓等行为,同样属于法律规制范畴。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报警,留存报警回执、伤情照片、聊天记录、调解文书等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守护自身人身安全。若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法院将依法予以惩戒。
责编:贺旭鹏
来源:立案庭
编辑:秦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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