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多年前收购的一家公司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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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京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洋天青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调查原因系北洋天青作为资产重组标的,涉嫌在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时间回到2020年,彼时京城股份公布了一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公司宣布,拟以2.46亿元的交易对价取得北洋天青控制权。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并购计划曾被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认定为“不符合规定”。并购重组委在审核意见中指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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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该笔交易最终仍顺利完成。被收购后,北洋天青也顺利完成了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期满后,北洋天青的盈利能力出现下降,2025年的净利润为4517.79万元,较2024年减少了近500万元。2026年上半年,北洋天青由盈转亏,净利润为-1070.13万元,上年同期则为677.14万元。
2026年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京城股份商誉账面原值中涉及北洋天青的金额约为1.69亿元,涉及北洋天青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0。
对于控股子公司被立案调查一事,京城股份强调,目前公司及北洋天青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督促北洋天青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关注监管调查进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容来源:大众证券报
编辑:陈陟
审校:李秋捷
责编: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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