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万科在上市公司诉讼公告中披露了冯某某诉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2.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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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加勇,1964年出生,2007年成立重庆勇拓地产,在渝北区先后三次拿地157.6亩,开发“勇拓·蓝澳岛”项目。其中1号地块约9万平方米、504套住宅的一期项目已于案涉股权交易前建成,2号、3号地块尚未开发。
2016年,多家头部房企先后看上了该项目,冯加勇和恒大签订了转让协议,后来谈崩;之后选择了万科。
2017年4月,冯加勇将重庆勇拓地产100%股权转让给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核心项目由勇拓蓝澳岛更名为万科金域蓝湾,另有江北铁山坪5.6亩商服用地和三家子公司等资产。
整体交易对价12.94亿元:其中纯股权转让款约1.7亿元,剩余部分为承接项目原有债权、债务及配套义务。交割完成后,勇拓地产更名为勇拓置业,成为万科重庆全资子公司。
冯加勇此前在2016年已经和恒大签署过同项目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和万科签约时,恒大那份合同尚未正式解除,后续冯向恒大赔付了5000万违约金。
这一“一项目两签”的历史,成为本次诉讼里双方关于缔约责任的争议焦点。
项目接手开发之后,万科认为:冯加勇移交的地块存在遗留问题,土地开发进度滞后、地块逾期竣工,违反股权转让协议里的资产交付承诺。
2021年,万科重庆起诉冯加勇,索赔1.1亿余元,主张逾期竣工损失与违约金。
2023年终审判决:法院只支持冯加勇赔偿702万元(部分地块逾期竣工损失+3号地块相关违约金),仅认定部分地块逾期责任,驳回万科其余大部分诉求。
冯加勇认为万科在收购付款、合同履约上同样违约,于今年6月提起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向万科重庆+上市公司万科索赔约12.72亿,核心诉由:
1、万科没有按股权转让协议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存在欠付款项。
2、主张案涉股权转让协议、补充条款存在不公平情形,对合同效力、履约边界提出质疑。
例如: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分五笔支付,但每笔都附带大量付款前置条件,冯加勇方统计五笔付款共捆绑了74项前置条件;认为合同是万科重庆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部分付款条件客观上无法完成。
3、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一并主张直接损失9.14亿、项目可得利益损失3.27亿、违约金0.3亿,叠加利息,合计12.72亿元。
这是一笔地产并购的双向追责纠纷:万科当初收购旧盘,认为原股东冯加勇交付的土地有遗留瑕疵、逾期,先行起诉索赔,法院只判了少量赔偿;冯加勇则主张万科并购款未足额支付,要求解约并索要巨额损失、项目预期利润。
8月18日,该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2026年3~7月,万科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未结诉讼/仲裁约120.4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0%,该案涉案金额排名第二。
第一名则是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诉中意家居等及万科案,金融借款15.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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