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瑜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持续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通过关税减让、区域原产地累积和通关便利化等规则,持续改善亚太农产品贸易环境。对我国而言,这既带来拓展市场、优化产业链的新机遇,也对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和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用好协定规则、补齐产业短板,是推动农产品出口提质增效的重要课题。
RCEP规则重塑农产品出口格局
2020年11月,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起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区域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和货物贸易额均约占全球总量的30%,是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RCEP涵盖货物贸易、投资、海关便利化等多领域,旨在整合区域经贸规则、降低跨境合作成本,兼顾统一规则与成员差异,通过过渡期安排平衡各方利益,为农产品区域合作提供稳定制度环境。
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允许企业合并计算各成员方原产材料的价值成分,降低关税优惠门槛,促进区域内原料采购与生产协作。
RCEP成员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关税减让和通关便利化为特色果蔬、水产品、畜禽制品及农副加工品进入东盟、日韩、澳新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中,东盟具有地缘和市场需求优势,日韩市场对品质与精深加工要求较高,澳新市场为农副加工品提供了新拓展空间。
从产品结构看,我国出口农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和初级加工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品牌化、高附加值产品供给不足,产业链价值挖掘不充分。粮食、油料、乳制品等土地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受生产规模、成本等因素影响,出口竞争力相对有限。
从市场布局看,协定实施有利于企业巩固日韩和东盟传统市场,开拓澳新及东盟新兴市场。但传统核心市场仍占较大比重,部分新兴市场开发深度不足,市场多元化还需提升产品与不同市场消费习惯、准入标准的适配度。
机遇释放与现实挑战并存
RCEP的制度创新打破了亚太农业贸易的多重壁垒,从多个维度为我国农产品出口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首先,降低关税成本,强化价格优势。RCEP阶梯式零关税政策对我国多数优势农产品出口极其有利。果蔬、水产、畜禽制品等优势品类采用十年内逐步清零的阶梯降税模式,粮食、乳制品等品类设置较长过渡期,在保障产业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开放。关税减免直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拓展利润空间,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稳定的降税预期也便于企业制定长期生产出口规划。
其次,提升通关效率,提供贸易便利。RCEP统一通关标准、简化查验流程,缩短农产品跨境运输时间,缓解通关滞后、货物积压、损耗率高等问题,降低仓储与物流成本。快速通关模式提升了生鲜农产品跨境配送能力,检验检疫标准互认避免了重复检测,节约成本与资源。
再者,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布局结构。RCEP打通了区域贸易壁垒,我国农产品出口范围延伸至大洋洲及东盟新兴市场,加速市场多元化布局,也降低了中小企业出海门槛。国内企业可借助区域资源互补优势,引进原料与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海外市场的高标准也倒逼国内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转型,推动出口向精深加工升级,延长农业产业链。
RCEP落地实施以来,在释放红利的同时也加剧了产业竞争,叠加国内农业自身短板,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多重挑战。
一方面,区域竞争加剧,品牌竞争力薄弱。RCEP区域内日、韩、澳、新等农业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产业体系与品牌优势,在高端有机农产品、乳制品等领域占据明显优势。海外高品质农产品既对国内市场形成挤压,也使我国部分弱势出口品类面临份额流失压力。我国农业以小农分散经营为主,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不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且出口长期依赖低价竞争模式,缺乏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另一方面,结构适配不足,高端需求难对接。我国农产品出口以初级、粗加工产品为主,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与RCEP成员国对绿色有机、品牌化产品的需求不相适应,难以充分分享高端市场红利。部分中小生产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农药残留、品质管控等难以达到区域标准,产品出口受限。
同时,隐性壁垒升级,合规风险加大。随着关税等显性壁垒逐步消除,各国转向绿色、技术、溯源等隐性保护手段。部分RCEP成员国在关税下调后提高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检疫标准,对农药残留、质量认证等要求趋严,推高我国出口企业合规成本。日韩、澳新等发达国家准入标准严苛,我国大量中小出口企业生产模式粗放,未建立完善的标准化生产与溯源体系,易遭遇贸易壁垒限制。
多维发力构建出口新优势
首先,结合RCEP区域各国差异化需求,农产品企业需加快出口结构转型升级。巩固蔬果、水产、农副加工品等传统优势品类,推动初级产品向预制菜、功能性食品、精深加工制品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面向高端市场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打造差异化产品体系;对粮油、乳制品等弱势品类加大研发与扶持,推动生产标准化、品质高端化,培育新增长点。针对不同成员国消费特点制定差异化策略,提升产品市场适配度。
其次,对标RCEP区域标准与国际高端准入规范,企业需构建覆盖种养、加工、流通、出口全链条的标准化生产与管控体系。完善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溯源管理等行业标准,推动与发达国家标准对接互认,从源头提升出口合规性。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与技术指导,推广绿色种植、标准化管控模式,严控农业投入品使用,提升绿色品质。企业需搭建贸易壁垒预警平台,跟踪各国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策略,规避贸易风险。
再次,企业要转变低价走量的传统出口模式,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依托各地特色农业资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通过专业化包装与海外推广,提升产品在RCEP市场的辨识度与影响力。借助跨境电商、国际农展会等平台搭建海外营销体系,深耕高端市场,提升品牌溢价能力,推动农业外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RCEP协定的全面实施重塑了亚太农业贸易格局,为我国农产品出口转型升级带来重要机遇,也带来新挑战。我国应立足产业优势,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品牌培育等措施,充分释放协定红利,化解贸易风险,持续提升亚太区域市场核心竞争力。政府部门需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整合与示范作用,推动生产规模化、集群化,形成标准化出口优势。随着RCEP区域合作深化,我国农产品出口将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转向质量提升的集约型,实现农业外贸高质量可持续增长。
(作者单位系无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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