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酒店房间,6月23日才报案——这十几天里发生了什么?
重庆理工大学硕导李某被指性侵公益组织副会长小雨,警方以“关系超越普通朋友”为由不予立案,检察院认定不立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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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戏剧性的是,李某写了道歉信,白纸黑字承认“没争取同意”;法院也驳回了李某的名誉权诉讼,认定小雨并非凭空捏造。
道歉信有了,法院判了,刑事立案却没有。这里头的拧巴,值得掰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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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十几天才报案”这事。有人张嘴就问:当时咋不报?这种质问,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研究早就表明,延迟报案是性侵案件最常见的特征。
恐惧、羞耻、自我怀疑,甚至加害人一句“我们谈恋爱吧”,就足以让受害者脑子一团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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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说李某安抚她“从现在开始谈恋爱,愿意就结婚”,还说出去对名誉不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调查显示,强奸案实际报案率只有7.6%,超九成沉默。
再说李某。道歉信是“被逼”的,10万转账是“被设局”,博导公示期出事学校让他“尽快解决”。这些话拼在一起,倒像是个委屈的好人。
可高校教师性侵学生,教育部规定一票否决,没有任何借口可讲。今年3月,北京一高校教师同样被举报性侵,学校48小时内解除聘用——这才是该有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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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报案后没等来正义,反而等来了名誉权诉讼。但她没退,把事捅到了网上。法院说她发传单批评过激,但驳回了对方的诉请——法律给了她一个不算完美但起码公道的答案。有道是:
报案迟十日,羞惧压心头。
道歉信犹在,立案却难求。
检方称证据,法院认事实。
一票否决在,谁护沉默人。
每一次沉默的代价,都在为下一个受害者铺路。粉丝宝子们,点亮小心心,关注明话,评论区说说你怎么看。
#女子称遭重庆理工大学硕导李某性侵报警未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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