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行为,小则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大则形成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车辆违法停放的地点及情形,持续通过现场查处与电子警察摄录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此前,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的公告》,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违法停车行为治理,针对以下十类严重违法停车行为,直接依法处罚,同时提醒及时驶离,仍不驶离的,依法清拖车辆。
一、机动车在已公示的严管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放;
二、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停放;
三、机动车占压网状线停放;
四、机动车占压消防通道停放;
五、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
六、机动车双排或多排停放(不包含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设定的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区域);
七、机动车在路口范围内停放;
八、机动车停放造成道路缓行或拥堵;
九、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
十、同一机动车当日已因违法停车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出现上述十类违法停车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向车主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其违法停车行为已被记录并予以处罚,应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清拖车辆。短信内容如下:
【天津交警】您的小型汽车津******于20**年*月*日*时*分在天津市……路段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谢谢配合!
其它违法停车行为经提示及时驶离不予处罚
对上述十类情形以外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会采取向车主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车主尽快驶离,经提示及时驶离不予处罚,对未按要求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短信内容如下:
【天津交警】您的小型汽车津*****于20**年*月*日*时*分在**道(**路至**路)路段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谢谢配合!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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