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今年三十八岁,做住家保姆已经五年。以前我总觉得,成年人的感情早就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尤其是我们这种奔波谋生的普通人,日子里只剩柴米油盐的琐碎,哪还有什么心动可言。可直到遇见老周,我才知道,有些情愫从来不分年龄,不分身份,只是来得悄无声息,等我察觉的时候,早已在心底扎根,藏不住,也忍不住。
我来老周家的时候,刚结束一段糟糕的婚姻,身无分文,带着一身疲惫,只想找份安稳的工作踏实过日子。中介所的人跟我说,雇主五十岁,独居,性格温和,不挑剔,家里就他一个人,活儿轻松,薪资也准时靠谱。我那时候别无选择,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就住进了这套干净宽敞的三居室。
老周是做工程的,前妻多年前因病离世,唯一的女儿已经成家定居外地,偌大的房子,平日里就他孤零零一个人。初次见面,他穿着简单的棉质家居服,头发有些许花白,眉眼很温和,没有一点有钱人的架子。
他跟我说,不用太拘谨,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就好,他不求家里一尘不染,只求干净舒心,饭菜合口就行。
以往我伺候过的雇主,大多带着疏离和挑剔,总把保姆当成外人,处处提防,事事苛责。可老周不一样,他待人的真诚是藏在细节里的。我刚入职的第一周,不小心着凉感冒,浑身酸痛无力,做饭的时候差点晕倒在厨房。
我本想扛一扛,不想耽误干活,没想到被早起喝水的老周撞见。他二话不说,让我立刻回房间休息,自己开车去药店买了感冒药和退烧药,还细心带了冰糖和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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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推掉了所有外出应酬,中午自己简单煮了面条,还不忘给我留了一碗温热的清汤。我躺在床上,听着他轻轻收拾客厅的声音,心里忽然一暖。
出来打工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看人脸色、独自扛下所有委屈,从来没有一个雇主,会把我的身体放在心上,会心疼我的疲惫。那一刻,我对这个五十岁的男人,多了几分不一样的好感。
我们的相处,从一开始的客气疏离,慢慢变得松弛自然。我每天早起打扫卫生、准备三餐,收拾好家里的一切;他白天外出忙工作,傍晚准时回家,从不晚归,也从不会带陌生人回来打扰。偌大的房子,朝夕相处,日复一日,我们像是默契十足的家人,安静、踏实,又格外安稳。
他话不多,不是健谈的性格,却格外体贴细致。我手脚一到秋冬就容易干裂,某次擦桌子的时候,手上的裂口渗了点血丝,我自己都没在意。第二天早上,我的床头就多了一支护手霜,质地温润,是适合干皮用的。他没特意提这件事,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干活爱惜点自己的手。
我做饭口味偏清淡,久而久之,他也慢慢改掉了多年的重盐重辣习惯。偶尔我随口提起喜欢吃街边的糯玉米,第二天清晨,他晨练回来,手里总会提着一根温热的玉米。这些细碎的小事,没有半分轰轰烈烈,却一点点填满了我空荡了多年的心。
我活了三十八年,前夫一辈子都不会记得我的喜好,不会心疼我的辛苦,可这个仅仅相处数月的雇主,却把我的小习惯、小脆弱都记在了心里。
真正让我心绪失控的,是一个雨夜。那天夜里暴雨倾盆,狂风拍打着窗户,雷声一阵接着一阵。我从小就怕打雷,年轻时每次打雷,都会躲在被子里发抖,结婚后前夫只会嘲讽我矫情,从来不会安慰我半句。那晚我蜷缩在房间里,心跳得飞快,根本睡不着。
大概是雷声太大,老周也醒了。他轻轻敲了敲我的房门,声音低沉温和,问我是不是害怕。我强装镇定说没事,话音却带着藏不住的颤抖。没过多久,房门被轻轻推开,他端着一杯温热的牛奶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