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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汾阳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引发当地多家燃气经营企业质疑。企业主们反映,项目遴选存在准入门槛设置偏高、程序存疑等问题;尤为外界不解的是,一家此前因拒不履约被取消实施主体资格的企业,时隔半年再度成为该项目拟实施主体。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联系汾阳市住建局以及涉事企业汾阳市安燃新能源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均未获得有效回应。
民生工程落地遇波折,首轮中标企业拒不履约被清退
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是山西省推进燃气安全治理的重点民生工作。根据 2023 年 2 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各地要建设标准化充装站点,配齐钢瓶清洗、扫码识别、安全检漏等自动化设施,整治瓶装燃气行业乱象,提升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吕梁市据此出台方案,规划布局四座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其中汾阳站承担汾阳、孝义、文水等六县市供气保障任务,关系周边群众用气安全。该项目最初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后续工作主体调整为吕梁市住建局。
2024 年 5 月 10 日,吕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遴选公告,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遴选。公告设置遴选前 5 日内缴纳 1 亿元监管资金、具备 30 亩及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条件,当地多数本土燃气企业向记者表示,现有经营条件难以达到上述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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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项目通告
在此背景下,2024 年 7 月 3 日,成立于 2024 年 4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的汾阳市安燃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正式确定为汾阳站实施主体。据公开工商信息查询,该企业中标前暂无瓶装液化气行业相关经营备案及从业履历。项目确定之后,安燃新能源始终没有开展实质性建设。
文件记录显示,主管部门先后组织 2 次建设调度会、5 次发函督促推进,并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实现项目实质进展。依据主管部门处置文件,因企业长期消极不作为、拒不履行实施主体义务,且履约期限已满,2025 年 11 月 7 日,吕梁市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函,取消安燃新能源的实施主体资格。
早在2024 年 6 月 23 日,吕梁市 23 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就曾集体提交异议函,对首轮遴选流程提出多项质疑,但企业的疑问并未得到完整的书面答复。
二次遴选重启再起波澜,涉事企业再度拟中选引发行业不解
项目搁置半年之后,2026 年 4 月 28 日,汾阳市住建局重启汾阳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报名周期设置为 4 月 28 日至 5 月 2 日,包含五一法定节假日,共计 5 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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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履约被取消资格 此文件为部分企业申请信息公开获取
2026 年 5 月 11 日,遴选结果公示,汾阳市安燃新能源有限公司再次被列为拟实施主体。
5 月 13 日,因收到企业异议,汾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暂停本次遴选进程,等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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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网公告
多家本土燃气企业对此表示难以理解:一家曾经拒不履约、导致项目搁置的企业,为何能够再次参与同一项目遴选并且拟中选。
针对企业提出的异议,汾阳市住建局作出书面答复称,安燃新能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此前取消实施主体资格,仅针对上一轮项目履约滞后作出专项处置,主管部门未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也没有文件限制其参与同类项目,因此具备参选资格。
该答复未能打消行业的疑虑。
有异议的企业提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监管精神,拒不履约造成项目终止的主体应当记入不良记录。
省级监管部门介入,指出项目相关文件涉嫌公平竞争问题
就在遴选风波持续发酵之际,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核查。2026 年 6 月 5 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晋市监反垄断〔2026〕9 号提醒敦促函。该函件未对外公开发布,为行业合规督办文书,文件核查内容显示,吕梁市《瓶装液化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被核查认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汾阳市本次遴选公告也被指出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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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职能部门下发整改函
9月18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份函件的真实性。
面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复杂局面,为规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6 年 7 月 23 日,汾阳市住建局正式向吕梁市住建局报送请示,附上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函件,恳请上级对液化石油气标准站下一步工作方向给予指导。
记者采访未获回应,多重现实疑问待厘清
为核实事件中的关键疑点,指尖新闻记者 9 月 16 日致电汾阳市住建局李局长,对方表示正在开会,承诺会后回电,但记者并未收到反馈。9 月 17 日再次致电,通话数秒后被挂断,后续收到短信回复 “正在开会,稍后联系”,截至发稿,依旧没有收到主管部门回电。记者多次拨打安燃新能源负责人电话,始终处于忙线状态,也没回复记者的采访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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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住建局向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申请函
目前仍有诸多问题有待厘清:二次遴选针对上级指出的公平竞争问题,对遴选规则作出了哪些实质性调整;针对存在拒不履约记录的拟实施主体,主管部门建立何种监管约束机制,防范项目再度搁置;若企业到期仍无法落地,政府是否制定备选处置方案;如何平衡新设市场主体和本土存量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
瓶装液化气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用气安全,汾阳标准站的建设进度,将影响汾阳、孝义、文水等六县市燃气行业标准化改造落地。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进展以及项目后续走向,记者将持续跟进关注。
附:项目关键时间线
· 2024.5.10 吕梁市发布首轮标准站遴选公告
· 2024.7.03 安燃新能源被正式确定为汾阳站实施主体
· 2025.11.07 安燃新能源因消极不作为被取消实施主体资格
· 2026.4.28 汾阳市住建局发布二次遴选公告
· 2026.5.11 二次遴选公示拟中选企业为安燃新能源
· 2026.5.13 因收到异议,遴选进程暂停待核查
· 2026.6.05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下发提醒敦促函
· 2026.7.23 汾阳市住建局向上级报送请示请求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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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指尖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丛治国
编辑:赵文琪 责编:王潇 监制:闫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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