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举报,本应受到法律严格保密的举报人信息,却短时间内流转至被举报企业手中。北京市民刘先生在举报一家教育企业涉嫌虚假宣传之后,短短数小时便接到涉事企业负责人来电,对方准确说出其姓名与举报事由,要求撤销举报。这一离奇遭遇,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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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北京市民刘先生前往河南郑州,参加京师生涯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线下创业峰会,会议主题为“聚势京师·筑梦生涯”。主办方对外宣称,该品牌2014年于北京海淀区创立。参会过程中,刘先生在现场宣传物料中发现多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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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会举办地点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经开广场2号楼20层,现场前台悬挂“京师生涯—生涯规划全链条服务商”标识。但该现场并未公示此处实际经营主体公司全称。宣传材料中交替出现三家不同主体:河南京师学府教育、京师生涯智能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京师生涯教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工商检索信息显示,京师生涯教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2020年6月注册,法定代表人为朱亚东;河南京师学府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0月成立,法人李浩凯,该企业已于今年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京师生涯智能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为2025年2月,法人王家康,朱亚东为该公司100%持股股东。
通过对“京师生涯”商标的检索,发现该商标所有人为河南省学冠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二明。此前该公司股东曾做过数次变更,2021年5月18日,原高级管理人员李浩凯、朱亚红变更为李浩凯、于龙龙,2023年4月14,后者又变更为李浩凯及张丰,同日,财务负责人由朱亚东变更为闫配晓。2024年7月24日,李浩凯及张丰退出,新进朱二明,财务负责人也由闫配晓变更为朱亚红。
该公司“京师生涯”图文商标注册类别分别为16类办公用品、35类广告销售以及41类教育娱乐。注册公告日期分别为2025年9月28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2月28日。
在活动现场,刘先生注意到“京师生涯”曾获网易新闻2019年度品牌影响力教育集团称号。而无论是关联企业成立时间还是该品牌注册时间均晚于授牌时间,此证书效力存疑。该品牌宣称的“2014年创立”无法查证。同时现场陈列的“AAA”信用等级证书、“诚信企业家朱亚东”等荣誉,也被刘先生怀疑为网上购买的非正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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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京师生涯智能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相关线索,刘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举报。8月18日9时44分,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市场监管所告知刘先生举报已经受理;当日15时24分,监管部门再次致电,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
仅仅间隔21分钟,15时45分,自称京师生涯北京公司负责人的高某致电刘先生。对方直呼其姓名,质问为何发起举报,并要求刘先生撤回举报。从监管受理举报,到企业打来质询电话,全程仅6小时;监管完成线索核实之后,仅21分钟被举报企业就掌握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时间链条十分反常。
注册地与宣传“两张皮”,多家关联企业股权勾连
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发现,京师生涯智能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12号清缘里中区12号楼‑1层2108,很显然这是一处位于居民区的地址。与其对外宣传的大型综合性教育集团定位严重不符。西三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确认,该企业并未在登记注册地址开展实际经营,涉嫌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对外宣传中,该北京公司自称是2014年在北京诞生,业务覆盖生涯规划、职教高考、专升本、留学就业培训等多个板块。但是企业年报信息显示,这家对外宣称发展十余年的集团企业,社保参保人数为0。
企业负责人高某在电话中向刘先生表示,北京京师生涯公司与郑州相关企业互相独立,业务互不交叉。但工商信息显示,朱亚东既是北京公司的全资股东,同时担任河南京师生涯公司法定代表人,两家企业存在明确的实际控制关联。河南京师学府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名历史高管与上述两家企业人员高度重合,多家主体人员互相交叉。
沈阳东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阳辅律师指出,如果现场展示的“AAA”证书、“诚信企业家”荣誉确系外购得来,并未经过正规评审,就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虚假商业宣传,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监管机构应当穿透股权关系,对几家关联企业一并开展调查。
法律明确要求保密,信息泄露疑点重重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泄露举报信息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举报人信息外泄的疑问,西三旗市场监管所称,始终没有联系上涉事企业,但承认曾向物业调取企业联系方式,否认自身向外泄露举报人信息。而企业负责人高某则称,举报相关信息来自物业。
由此产生多重待解疑问:监管部门称未联系过涉事企业,企业负责人如何精准掌握举报人的姓名、手机号和全部举报事由;物业公司本身并不接收12315举报工单,何以获知举报的具体内容;监管向物业调取企业联系方式的沟通过程中,是否发生信息外溢。无论哪个环节出现漏洞,都破坏了法定的举报人保密制度。
辽宁东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阳辅律师指出,举报是公民行使社会监督的法定途径。举报人信息一旦泄露,会直接挫伤社会公众举报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性,损害市场监管体系公信力。即便信息经由第三方间接流出,如果源头来自监管履职过程,监管部门同样负有责任,需要倒查流程漏洞。专家呼吁,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应对此类个案予以重视,排查12315举报流转全流程的信息安全风险。
事件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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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之后,刘先生已经通过领导留言板渠道,分别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淀区区委提交情况反映。8月26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反馈,官方答复称并未向被举报企业透露诉求人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关于举报信息究竟通过哪一条路径流向企业,尚无官方调查结论。而京师生涯智能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已由海淀区迁往顺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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