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泛黄的信纸,边角已经被摩挲得起了毛边。哪怕到了今天,偶尔翻开抽屉最底层看到它时,我的心依然会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那是1995年10月18日的深夜,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秋雨,屋里点着买来的两根便宜红蜡烛。
那是我的新婚之夜。坐在床沿上的新娘叫陈小满,是我的高中同桌。那天晚上,她穿着一件并不合身的宽大红毛衣,身子微微发抖,双手死死护着已经隆起五个月的肚子。
在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后,她没有抬头,而是哆嗦着从袖口里摸出了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顺着薄薄的红双喜床单,一点点推到了我的面前。
我认识陈小满,是从1989年的那个夏天开始的。那时候我们刚上高一,她坐在我旁边,永远穿着洗得发白的蓝白校服,马尾辫扎得很高。她理科成绩极好,而我只是个成天琢磨着去哪里打台球的混小子。
每次我厚着脸皮抄她的数学作业,她都会微微皱眉,用笔杆敲敲我的桌子,小声说一句:“林周,你总是这样,以后考不上大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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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陈小满,眼睛里是有光的,带着点小镇姑娘少有的清高和倔强。后来一切印证了她的话,她考上了省城的幼师,而我落榜,顶了父亲的班,进了镇上的齿轮厂当了一名翻砂工。我们的生命轨迹就像两条短暂相交的线,在那之后迅速滑向了不同的方向。
直到1995年的初秋。
那天厂里休班,我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杠,去镇边缘的废弃水库边钓鱼。秋天的傍晚风很硬,水库边荒草丛生。我正准备收竿回家,余光瞥见不远处的斜坡上站着一个女人。她呆呆地看着深不见底的墨绿色水面,身子直直地往前倾。
我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扔下鱼竿扑了过去,一把揪住了她的后衣领,两个人重重地摔在长满毛刺的野草堆里。我刚想骂人,那个女人转过头,凌乱的头发贴在惨白的脸上。我看清了她的脸,到了嘴边的脏话瞬间咽了回去。
是陈小满。
只是眼前的陈小满,再也找不到当年的一丁点影子。她瘦得眼窝深陷,整个人像是一张随时会被撕碎的旧报纸。更让我震惊的是,她穿着一件极为宽大的男式外套,但依然掩盖不住高高隆起的腹部。
她认出了我,没有嚎啕大哭,只是用一种极其空洞的眼神看着我,声音哑得像砂纸摩擦:“林周,你为什么不让我死?”
那天晚上,在镇上唯一一家通宵营业的羊肉汤馆里,我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喝下三大碗热汤,才慢慢拼凑出了她这几年的遭遇。
在省城读书时,她认识了一个来南方做批发生意的男人。那个年代的小镇姑娘,哪里见识过那种能说会道、会送收音机和丝巾的男人。男人许诺会在城里买房娶她,小满信了,把自己的一切连同东拼西凑借来的钱都交给了他。
结果,在她发现自己怀孕的第二个月,那个男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联系不上了。学校知道这件事后,以作风问题将她开除。她走投无路回到镇上,迎来的却是父亲狠狠的一记耳光,和被彻底扫地出门的绝望。
在1995年的小镇,一个未婚先孕被赶出家门的女人,背负的骂名足以将人活活压死。她已经在桥洞底下睡了三个晚上,兜里连买一个馒头的钱都没有了。
羊肉汤馆的白炽灯在头顶晃悠,发出滋滋的电流声。我看着她护着肚子的手,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或许是因为多年前那个总让我抄作业的马尾辫女孩一直藏在我心里,又或许是我实在看不下去一个大活人被逼上绝路。
“小满,”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破旧的饭馆里响起,“你要是不嫌弃我穷,咱们去领证吧。”
陈小满猛地抬起头,手里捏着的半个烧饼掉在了桌上。她死死盯着我,眼里满是荒谬和难以置信:“林周,你疯了?我肚子里怀着别人的孩子,都五个月了!”
“孩子生下来跟我姓林,就是我的种。”我掐灭了手里的烟,不敢看她的眼睛,只能盯着桌面的油污,“你一个人,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你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怎么活?”
当我把陈小满带回家,坦白要娶她的那一刻,我爸抄起炉子旁边的火钳就砸了过来,我的额头瞬间被划开了一道大口子,血流了半边脸。我妈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骂我是被迷了心窍的讨债鬼。
狐狸精
厂子里的工友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全天下最大的傻子,“买一送一”、“喜当爹”这样刺耳的词汇,每天都变着花样地钻进我的耳朵,但我咬着牙硬挺了下来。
后来我从家里搬了出来,在厂区后面的棚户区租了一间只有十几平米的平房。四周的墙皮大片大片地剥落,下雨天屋顶还会漏水。我用报纸糊了墙,买了锅碗瓢盆,又去扯了两米红布,权当是结婚的仪式。
没有酒席,没有亲友,我只是在厂里给几个相熟的工友发了一圈大白兔奶糖,就算是宣告了我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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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那晚,雨水打在石棉瓦的屋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闷响。红蜡烛的火苗随风摇曳,我和陈小满坐在床的两头,谁也没有先开口。空气里弥漫着廉价受潮煤球的气味和一丝尴尬的沉默。就在这时,她把那张纸条推到了我面前。
那是一张从粗糙的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是她熟悉的、娟秀的钢笔字。上面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