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难道关5年就把他教育好了?"孙海洋说这句话的时候,愤怒又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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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寻子,孙海洋跑遍大半个中国,大街小巷张贴寻人启事,千里赶路,一次次满怀希望,又一次次摔进失望。
好不容易孩子找回来了,人贩子也判刑了,结果五年过去,吴某龙预计今天刑满释放,孙海洋反而更怕了。
不止孙海洋,所有人都如此。
当时孙卓、符建涛回家的消息,刷屏全国,无数人为这个结局松了一口气。
那时候大家下意识以为,坏人判刑,正义落地,苦难结束,一家人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开启往后的日子。
当时没人都没想到,吴某龙走出监狱大门之后的问题。
孙海洋对记者说,他最怕的是吴某龙出狱之后,会潜伏在他家周围,不排除对他家进行报复,或者再偷别人家的孩子。
这是孙海洋的担心,也是所有受害家庭的担心,更是所有人的惴惴不安。
孙海洋还提到了那笔经济赔偿,他说,“这42万追回来,他不会自己留着,他要拿去帮助还在寻子路上困难的家庭。”
说来也讽刺。
当年法院判吴某龙5年,同时判他赔偿两个被拐孩子家庭各42万元,加起来共计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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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过去了,84万,一分钱都没到账。
因为吴某龙名下没有存款、没有房产、没有车,也没有稳定收入。就算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也没有任何资产可执行。
孙海洋问,“吴某龙扎根在广东30多年,不可能一分钱都没有。”
但吴某龙名下确实没有,法院查了一圈,什么都查不到。
只有等吴某龙正常出来,参加工作,有收入了,法院才可以强制执行。
但问题是,哪家企业敢要吴某龙呢?
可吴某龙要是找不到工作,就没有收入,受害家庭就永远拿不到赔偿。
这个死循环,法院目前解不开。
而比经济赔偿更难到位的,是正义真正的落地。
吴某龙拐走了两个孩子。
孙卓被“经亲戚介绍”,送给了国某立夫妇抚养,符建涛被带到他二哥家中抚养。
最后法院判的是“拐骗儿童罪”,不是“拐卖儿童罪”。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死刑。而拐骗儿童罪,最高只有5年。
吴某龙按顶格判刑也就5年。
有不少人都在愤愤不平,凭什么按“拐骗罪”来判,凭什么只判5年?
因为“拐卖”和“拐骗”中间,隔着一道金钱交易的门槛,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就不构成拐卖。
可是,把别人家孩子拐骗到另一个家庭,不是交易是什么?难道是看亲戚家没孩子,觉得可怜,所以骗个孩子给他养?
寻常道理说的通,但在法庭上就得拿证据说话。
可难点就在这。
案卷当中,没有查实直接金钱交易记录,只要当事各方一口咬定,没有收钱,只是送给别人抚养,想要证明双方有金钱交易,难如登天。
于是,这条巨大的鸿沟就此出现。
这不是说判决有什么问题,法官也是根据证据和法律条文作出判决。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恰恰暴露出现实当中一个客观存在的法律漏洞,让吴某龙这样的人贩子钻了空子。
在我看来,无论拐骗还是拐卖,最终的性质都是一样的,没有轻重之分。
拐骗是没有金钱交易,但本质上也是残忍、粗暴地打碎了别人完整的家庭,打碎了孩子本可以拥有的美好、阳光的童年。
都是把别人家的孩子,送给另一户人家。这有何不同呢?
更何况,所谓的没有金钱交易,不过是我们现有的线索、渠道没有搜集到证据罢了 ,常人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怎么可能平白无故骗个孩子送人。
无奈现实就是吴某龙依靠“转送收养”这种概念上的转换,轻易从拐卖的重罚边上绕了过去。
我第一反应是,这个“空子”不就成了人贩子最大的保护伞了吗?
孙海洋说,“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多盯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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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因为我们总以为,反拐的终点是找回孩子,是人贩子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其实不是。
只要是判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每一天,对于受害者家庭都是煎熬。
孙海洋说,“只要吴某龙还活着,他会追到底”。
这句话,比任何判决书都重。因为法律给了他一个刑期,但没给他一个交代。
判刑不是终点。赔偿要落地,风险要预警,关注要持续。缺一样,恐惧就多一天。
监狱锁得住一个人,锁不住一个家庭的噩梦。
打拐的最终目的,从来不是把人送进去,而是让每个家庭不必活在恐惧里。
我们不能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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