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主官为排斥异己,连续导演了两起震惊全国、惊动中央的罕见官杀官大血案。
他当县长时,勾结黑社会势力谋杀书记,他当书记时,又谋杀县委副书记。
案发后,省里高度重视,以这名县主官为首的团伙相继全部落网。
随着警方侦破的深入,竟还有意外收获,一条“超级大鱼”也随即被“钓”了上来。
这就是上世纪90年代的南昌安义县县委书记陈锦云谋杀案。
![]()
我们先从县委书记在本县被汽车撞飞说起。
1994年10月13日晚,安义县在县城的文峰园召开全县副处级以上的干部会议,会后,县委书记胡次乾与分管城建工作的张副县长从文峰园出来,在县城解放大街上边走边谈。
这时,一辆挂了二档的吉普车突然从胡次乾身后快速冲来,砰地一声将正全神贯注地与张副县长谈县里环卫工作的胡次乾撞飞十几米,当场一身是血地昏死过去。
张副县长惊叫:“不得了呀!胡书记被车撞了……”
县里几位走在前面的干部闻讯立即跑过来,赶紧把胡次乾送到医院急救。
1995年1月,胡次乾被调离,县长陈锦云接任书记。
胡次乾被撞事件一年后,安义县再次发生县领导被刺案。
1995年11月20日晚11时许,县委副书记万先勇办完公事回到宿舍,他刚打开门,一个黑影从屋里窜出,一刀刺中他的下腹。
万先勇猝不及防,但反应敏捷,立即勇猛将刀拔出、夺下,反手将歹徒刺伤。
由于腹内肠子流出,血流不止,体力不支,刀被歹徒夺回。
歹徒丧心病狂地朝万先勇的左上腹、中腹、左眼连杀数刀,万先勇被杀倒地。
歹徒接着刺了万先勇背后一刀后逃窜。
万先勇待凶手逃走后,才艰难地爬到二楼,拍打住户的门,被群众发现后迅速送到医院抢救才脱险。
省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省委书记亲自过问。省纪委书记和省公安厅厅长专程到医院去看望了万先勇。
11月25日,省公安厅的办案人员来到医院,请躺在病床上的万先勇从他们带来的一叠相片中辨认哪个是凶手,万先勇挑出了歹徒的相片。
经查,歹徒名叫吴献忠,11月26日,公安人员在河南驻马店将吴献忠抓获。
吴献忠供出同伙余军和陈家友,二人相继被捕。
陈家友起初想一人将此案顶下来,但经多轮较量,他供出了幕后主谋、时任安义县委书记陈锦云。除此之外,他还交代,一年前县委书记胡次乾被撞案也是陈锦云指示的。
12月26日,陈锦云被控制。
陈锦云为什么要连续谋杀两位县领导呢?
这还要从他的经历说起。
陈锦云1947年出生于江西东乡一农民家庭,1965年大学毕业,曾在赣南某矿工作过,后调入抚州地区工作,曾任该地区某县县委书记,任职期间民愤极大,后被调任地区科协负责人,1992年10月,调任安义县任县长。
他到安义工作后,贪欲和私心进一步膨胀,工作中经常受到县委书记胡次乾的反对和节制。
他把胡次乾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一心想把他挤走,自己接任县委书记。
为实施这个罪恶的计划,他盯上了县里的个体户——陈家友。
陈家友本是农民,从承包桔园起家,积攒了不少身家。
陈家友深知背靠大树好乘凉,便主动用金钱开路,最终用糖衣炮弹拉拢腐蚀了陈锦云。
此后陈锦云多次利用职权为陈家友谋取私利,1993年,陈家友因偷漏税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陈锦云动用关系将其捞出。
陈家友对陈锦云感激涕零,屡次表态愿忠心耿耿追随、效犬马之劳,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陈锦云要的正是这份死心塌地的依附。
![]()
当他决意除掉阻碍自己仕途的胡次乾、取而代之之时,第一时间找到了陈家友。
他刻意挑拨离间:“你偷漏税一事,就是胡次乾向检察院举报的。”
自此,陈家友对胡次乾心生怨恨。
1994年春,陈锦云将陈家友召至家中,压低声音密谋:“胡次乾问题很多,只是没人敢揭发他。”
本就心怀怨气的陈家友当即表态:“我敢告,我什么也不怕!”
陈锦云暗自窃喜,随即提供各类虚假材料,指使陈家友找人以化名撰写了六封告状信。
陈家友遵照陈锦云的旨意,将举报信分别寄往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及领导手中。
陈锦云原本以为,上级部门看到举报信后,会将胡次乾调离安义,自己便能顺利升任书记,可最终事与愿违。
1994年夏末秋初,不甘心的陈锦云再次找到陈家友,密谋挤走胡次乾的办法。
陈家友提议开车撞击恐吓,陈锦云当即应允,意图让胡次乾心生恐惧、在安义无立足之地,主动申请调走。
陈家友领命后立刻着手安排,找到曾因斗殴被劳教两年的社会闲散人员余军,许诺重金,让其开车撞击胡次乾。
余军本是亡命之徒,满口答应。陈家友当即拿出一万元,让余军购置两辆外形一致的吉普车,一辆用于作案行凶,另一辆用于制造不在场假象,规避嫌疑。
期间多次蹲点伺机作案,均因时机不成熟被迫作罢。
1994年10月13日晚7时许,得知胡次乾当晚在县文峰园参会,陈家友当即吩咐余军驾车到文峰园附近蹲守埋伏。
彼时,与安义邻近的德安县某矿工人冯安平正找余军帮忙,余军顺势指使冯安平驾车实施撞人行为。
冯安平应允,此次作案最终得逞,胡次乾被当场撞倒重伤、送入医院。
案发后,安义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班侦办此案,时任县长的陈锦云,还假意主持工作、听取警方案情汇报,全程伪装清白。
不久后,身受重伤的胡次乾被调离安义县,陈锦云如愿以偿坐上县委书记的宝座。
升任县委书记后,陈锦云愈发肆无忌惮、专权妄为,种种劣迹引发当地群众强烈不满。
1995年5月,安义县龙津镇党委书记曹正法等人,实名向上级部门举报陈锦云的违纪腐败问题。
陈锦云得知后,主观认定曹正法的背后支持者是县委副书记万先勇。
他利用县委书记的职权,在书记办公会上强行提出免去曹正法龙津镇党委书记一职,遭到万先勇及另一位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的坚决反对,可陈锦云依旧一意孤行,强行宣布免去曹正法职务。
![]()
为彻底报复曹正法,陈锦云授意他人伪造匿名举报信,捏造曹正法经济犯罪的虚假事实,借机将曹正法羁押审查。
曹正法家属四处申诉维权,此事传到分管政法工作的万先勇耳中,万先勇身为分管领导,对此不知情的情况下介入核查此事。
陈锦云得知后,再联想到过往万先勇多次与自己政见相悖、公然作对,顿时心生杀意,决意除掉万先勇。
1995年9月,陈锦云刻意误导陈家友:“你承包的安义商城二期工程,一直是万先勇坚决反对,项目迟迟无法开工,也是他从中作梗。”
陈家友听闻后怒火中烧,当即表态要好好教训万先勇。
曹正法一案引发南昌市委重视,1995年10月,市委专门派驻调查组进驻安义县,彻查相关问题。
陈锦云通过自己搭建的关系网打探得知,有人向调查组实名举报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他再次武断认定是万先勇所为。
随即找到陈家友,授意其动手教训万先勇。
陈家友立刻联系余军,二人秘密策划行凶方案。
1995年11月9日,余军雇请曾因敲诈勒索被劳教三年的吴献忠,伺机伤害万先勇。二人购置浓硫酸,在万先勇日常通行路段蹲守十余天,始终没有合适作案时机。
随后二人又前往乡下亲友处借来杀猪刀,准备持刀行凶。
眼见余军一伙迟迟未能得手,陈家友心急之下,联系自己弟弟陈小银,让其另寻杀手。
陈小银随即引荐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朱海波。
陈家友与朱海波敲定酬劳,约定事成之后支付三万元报酬。
朱海波担心单人作案风险过高,又邀约同伙陈英祥协同作案。
至此,陈小银、朱海波、陈英祥组成另一支行凶团伙,多次在万先勇常住、常去的区域踩点蹲守,依旧找不到作案机会。
彼时万先勇与县委组织部张部长同住一栋宿舍楼,二人平日形影不离、同进同出,凶手始终找不到单独下手的机会。
1995年11月19日前后,陈锦云提前向陈家友透露消息:组织部张部长将于11月21日前往市委开会,不在住处。
11月21日下午2时许,陈家友致电正在南昌市委参会的陈锦云,陈锦云在电话中告知,万先勇正在省纪检部门举报自己。
得知消息的陈家友不敢拖延,立刻通知余军,告知当晚万先勇独自居住、无人陪同,是绝佳作案时机。
余军随即召集吴献忠,敲定详细行凶细节。当晚,吴献忠携带尖刀,从自行车棚棚顶攀爬潜入万先勇居住的三楼宿舍,藏匿屋内静待受害人归来。
与此同时,陈家友安排的陈小银、朱海波团伙也在宿舍楼附近蹲守,发现余军一行人后,立刻向陈家友汇报。
陈家友当即指令二人撤离现场、回家等候消息。
随后陈家友亲自驾驶伏尔加轿车赶赴现场查看,途中偶遇余军。
余军向其汇报吴献忠已成功潜入万先勇宿舍的情况。
为确保万无一失,陈家友与余军一同在宿舍楼外核查确认,确认潜入房间无误后,将轿车交由余军,用于作案后接应逃窜。
余军将车辆停靠在现场附近,随时准备接应吴献忠。
当晚11时许,吴献忠伺机行凶,刺伤万先勇。
11月22日,余军向陈家友汇报作案经过,告知杀手行凶时受伤的情况。
11月23日,陈家友向余军拨付3600元,指使余军更换、清洗沾染血迹的汽车座垫,销毁作案痕迹。
11月24日,陈家友、陈小银在南昌市电信大楼与余军碰面汇合。
陈家友安排陈小银将作案所用的伏尔加轿车开往奉新县其岳父家中藏匿,并再次彻底清洗车辆、清除所有血迹痕迹,自以为天衣无缝,能够复刻上次撞人案的结局、逍遥法外。
11月26日,行凶凶手吴献忠在河南落网,随后陈家友、余军等人相继被警方抓获。
落网之初,陈家友妄图独自包揽所有罪责、保全幕后主使,经过警方多轮审讯攻坚,他不仅如实供述了陈锦云指使刺杀万先勇的犯罪事实,还彻底交代1994年胡次乾被撞案同样是陈锦云一手策划。
除此之外,陈家友还主动检举揭发,牵出了另一位身居高位的“超级大鱼”——时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曾新民。
![]()
经查,陈家友与曾新民早在1986年便相识相交,多年来持续向曾新民大肆行贿、输送利益,稳固保护伞关系。
无论是1994年胡次乾被恶意撞击案,还是1995年万先勇持刀遇刺案,曾新民全程知情,却利用职权刻意隐瞒、包庇纵容,拒不履职彻查,充当黑恶保护伞。
陈家友在庭审时曾痛心直言:“如果当初曾新民能严查‘10·13’撞人案,我绝对不敢再铤而走险,犯下‘11·21’故意伤害大案。”
1997年1月21日,中央最高首长针对该案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指出:“此案买官卖官、吏治腐败的问题实在骇人听闻。”要求从严从快、彻底严查、严肃追责。
1999年2月12日,曾新民因受贿罪、徇私舞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999年8月3日,南昌中院一审宣判:陈家友、余军、吴献忠三名主犯判处死刑;幕后主犯陈锦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小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冯安平判处有期徒刑3年;朱海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一审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不服判决,集体提起上诉。
1999年9月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9年9月8日,陈家友、余军、吴献忠三名死刑犯依法被执行枪决。
值得唏嘘的是,羁押看守所期间,陈锦云始终拒不认罪、百般狡辩,反复标榜自己为官清廉、兢兢业业、勤政为民。
直到办案检察官拿出其转移藏匿在小姨子名下的巨额存单、赃款凭证,铁证如山之下,陈锦云彻底崩溃。
他看着自己多年贪墨积攒的财物悉数被查扣收缴,当场嚎啕大哭,脱口而出一句荒诞至极的话:“那我不成了无产者了?”
丑陋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可恨又可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