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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好好吃饭”之所以一再被提上日程,关键在于,快节奏的生活,让人很难好好做饭、好好吃饭。我们吃得越来越潦草,似乎在经历一场与食物的“关系危机”。本期,我们通过打捞那些与食物有关的美好记忆,重拾生活中的烟火日常,也重新练习如何“亲密地吃”。
加餐食,长相忆:“好好吃饭”是中国人的情话
沈杰群
小时候,对食物的记忆是父母烹饪好的一日三餐。偶尔跟随大人去一趟菜市场,但对“一桌饭如何来的”印象是模糊的。长大后,采购环节多了起来,即使网购很发达,但还是迷恋菜市场、超市甚至集市里的体验感。
无论是在自己生活的城市,还是去远方旅行,我都爱去居民扎堆采购食材的地方转一转,在和一群人探头凝视食物和价格的时刻,我和生活的距离又近了一步。
在北京,我和朋友这两年很爱去菜市场觅食,甚至约饭。比如我们聚餐的餐馆就在菜市场里,每次一路走进去忍不住顺手买点小零食,等见面,各自捧上一堆“餐前小食”。你敢不敢相信,很多很好吃的甜品,并不在装修精致的烘焙店,竟然藏在朴素的菜市场里。我们有一次在菜市场闲逛时忽然闻到一股香甜——那种小时候路过烘焙摊才会有的味道。循着香气走过去,是一个卖南瓜糕的档口。10元钱能买不少,刚出炉的放在手里还烫着。咬一口,松软清甜,馅料扎实。
去云南大理旅行时,我们赶上当地赫赫有名的三月街集市。小吃、蔬果、花草、药材、手工艺品……在苍山下这样一个烟火气浓郁的集市逛一上午都不觉得累,而且我会觉得这才是旅行活色生香的部分。
我曾经去过地球最北的城市:位于北纬78°13′的朗伊尔城。冰天雪地里短短几日,每天除了观光,我大脑都在思考下一顿吃什么。
朗伊尔城的极昼让人忘记时间。晚上8点,在很亮的天光里,我踩着冰面钻进当地那间不算大的超市——在这个环境特殊的地带,这家超市几乎承担着日常菜市场的功能。或许因为在极寒气候里,屋外冷冷清清,寂寥和孤独是常态,所以人们扎堆购买食物的场面,给了我特别的温馨感。
超市里暖意扑面,货架间挤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用不同语言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今晚吃什么。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我每天期待来这里,并不是因为多馋,而是因为在极北之地,四散的人在这里走到了一起,发生了联系。
所以,在网购如此发达的年代,我们为什么还喜欢钻进菜市场、集市等地方?
人类学者钟淑如花10年时间走访了全国50多座城市200多个菜市场,写成了《中国菜市场》一书,对我国城市菜市场进行全景式的观察和深入分析,探讨菜市场的历史、摊贩群体、菜市场背后的供应链、食物消费文化、城市公共管理等议题,挖掘中国特色的菜市场本身的韧性和活力。
菜市场不仅是在流通食物,也是在流通关系。钟淑如认为,在“食物远距化”的背景下,菜市场显得格外珍贵,提供了一个重新建立人与食物关系的起点。
而半夏的《在集市:昆明篆新农贸市场的博物日常》这本书,则聚焦各地物产汇聚、无数外地人打卡的云南“网红菜市场”,以博物学爱好者、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者的视角,将物候、食材与民族文化结合起来,揭示菜市场展现的生活特色及背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
如今不少城市的菜市场,都越发得到年轻人的喜爱,一跃成为“网红场所”。
在我看来,大家对“网红菜市场”的喜爱,未必只是怀旧或跟风打卡。或许,年轻人在城市里试图重新寻找一种可激活感官的“附近”:菜市场里有颜色、气味、叫卖声,有讨价还价,也有摊主与熟客的寒暄。它不像商场和外卖平台那样,把食物处理成标准化商品,而是把人与食物、人与人的关系重新摊开在眼前。
年轻人冲进菜市场买菜、拍照、闲逛、吃饭,表面是消费,实则是确认自己仍与具体的人、具体的土地和具体的日常发生联系。也正因如此,菜市场才不只是“买菜的地方”,而成了重新练习“在一起”的场所。
以前我听过人类学里“共餐”的概念,它描述的远不只是人们同时进食这个动作和行为,而是强调与他人共享食物和空间时,那种伙伴感、联结感。共餐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它同时包含了“给予”和“被给予”——你带来食物,你接受食物,你照顾别人,也被别人照顾。这是一个双向的、有来有往的过程。
菜市场、集市恰恰是共餐发生之前的“共处”:你买你的菌子、花茶,我买我的南瓜糕,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完成自己的晚餐,却共享着同一种关于好好吃饭的认真。
不过,作为匆匆路过的消费者,我终究只能算是菜市场浅层次的“过客”。若是深入其中,我们看到、读到的人情冷暖更加深刻。
《在菜场,在人间》是陈慧创作的一本以菜市场为主题的书。在菜市场摆摊至今的18年里,陈慧遇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相逢过无数小人物的命运,有她的乡邻、顾客,也有隔壁摊位的叔叔阿姨、大哥大姐。陈慧将日常所见化作真诚的记述,将她感知的个体生活的真实脉络,写入书中。她不把菜市场浪漫化,也不将其悲情化。
读这本书时,我又从另一个视角凝视菜市场。发生在交易之外的观察和记忆,是菜市场烟火气背后最重要的构成部分。
这些对菜市场真实个体、群像的书写,让我看到,菜市场里的“共处”并不宏大,却总与日常紧紧相连:人们买菜、做饭、吃饭,在重复中确认生活还在继续。
有时候当我们身处异乡,或者在不堪境遇里,如果能有一口热饭等着自己,那种“在一起”的意义便会被格外放大。最近热映的高口碑电影《欢迎来龙餐馆》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故事。
很多朋友都推荐《欢迎来龙餐馆》,甚至去二刷、三刷。我了解到,这部电影酝酿了9年,这个故事的种子早在2017年就种下了。当时导演文牧野在新闻中看到中东地区中国餐馆的故事,被一种强烈的反差触动:中华美食代表着温暖与幸福,而战争意味着破碎与悲伤。二者放在一起,本身就足以碰撞出深刻的力量。
电影中,初到异乡的东北厨师徐福,只求踏实开店、安稳谋生,骤然燃起的战火却让他不得不直面战争的残酷。战火中,他与餐馆经理马俊生、少年赛夫一起拼凑出一个温暖的“小家”,用一道道热气腾腾的家常菜,安抚着动荡下的惶恐与绝望。
徐福在片中有句经典台词:“龙餐馆只有和平和美食。”影片中的“龙餐馆”,不是简单的地理环境,它为饱受战争摧残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庇护所,让他们能吃上一口热饭。看似平常的守护,把中国人以食传情、以和待人的文化底色,温暖而有力地呈现了出来。
寻常生活中触手可及的菜市场、集市里的“共处”,是日常秩序中的温柔。而《欢迎来龙餐馆》把这种温柔放进战火里检验:当日常被战争打碎,一间餐馆、一桌热饭,便成了人们重新“在一起”的起点。
“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古人在分别时说出的最深牵挂,无非是“你要好好吃饭”。我们不习惯把爱挂在嘴边,却习惯把牵挂盛进碗里。
所以,无论身处地球上的哪个角落,在一步步觅食的路上,我们重新学习“在一起”。
“在一起”,未必是围坐一桌,也未必是相识相熟;它可能只是我们在菜市场里的一次擦肩、在集市里询问新鲜货品的一次对话和对视、异乡餐馆里的一碗满足“中国胃”的热汤热饭。但正是这些微小的共处,让食物不再只是食物,而成为人与生活、人与人之间最朴素的联结。
加餐食,长相忆。“好好吃饭”是中国人特有的情话。
好好吃饭,从来不只是一个人的事;而学习“在一起”,也正是在一餐一饭之间,我们携手慢慢完成。
美食的终极治愈,不是味道,是爱
韩浩月
在电影《欢迎来龙餐馆》热映的时候,一本名为《被美食治愈一万次》的新书出版,影片以美食为线索,借“好好吃饭”传递对安稳生活的向往,而这本书则以美食为载体,书写美食与人之间的联结,品读生活万千滋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美食地图,以我为例,在北京有一家温州大排档,是好友们固定的聚会地点,每次去必然点上满满一桌子温州菜,吃了几十次也不腻;回山东老家,餐餐要吃辣子鸡,每隔几个月吃不到就会惦记;在成都、重庆,每天晚上吃火锅,连吃一周都可以;于各地旅行时,最大的乐趣就是寻访当地小馆子,遇到非常对胃口的菜,会毫不犹豫再叫一份。
《被美食治愈一万次》是一份属于大众的美食地图。书中每人撰写一篇文章,每篇聚焦一种美食,汇编成册,铺展一幅烟火升腾、香气四溢的美食图景,令人忍不住想要按图索骥,尝遍书中记录的每一种风味。但书中也记载着一类注定属于私人体验、旁人难以复刻的美食,比如毛尖笔下外婆的拿手菜“十八鲜”,开锅香气漫溢,整条弄堂的人都被浓郁香味深深打动……一个人的美食记忆,大多源自祖辈与父母的滋养。童年形成的口味偏好伴随一生,难以更改,由此可见,美食天然带有强烈的私人属性。
但好在除了极强的个人偏好之外,中国人也特别擅长制造美食共识,比如北京烤鸭、上海红烧肉、安徽臭鳜鱼、福建佛跳墙等,一个地方有一种美食代表,哪怕时常有人觉得这个地方的最著名的美食徒有其名,但由于美食与地方形象深度捆绑,怎么也阻挡不了新来者大胆尝试。
《被美食治愈一万次》亦是一本寻求建立美食共识的书,只不过书里写到的美食,不是那些在大型城市听上去如雷贯耳的著名菜肴,而是各地小城街头巷尾被普通人当作一日三餐的普通美味,比如大凉山的土豆、茅台镇的土豆粉、烟台的海肠捞饭、无锡的螺蛳、天水的麻辣烫……这些美食,不但是本地人的日常,也能惊艳外来游客的味蕾,在能代表各省市形象、意味着大餐标志的美食不断遇到口碑挑战的时候,反倒是出自小地方街巷里弄价格实惠的小众美食,更能赢得人心。
阅读完《被美食治愈一万次》,或能明白人们为何越来越青睐小众美食。小众美食通常不出省,多局限于某一市区、县城、村镇,饭馆经营者必须保持原汁原味,才能吸引当地食客,由此,这些美食保持了食材、口味乃至文化层面的纯粹性。也就是说,当预制菜横扫饭店餐桌的时候,貌不惊人的小餐馆甚至大排档,反倒保持了一贯以来的大火爆炒或小火慢炖,食客很多时候说不清楚一道美食为什么好吃,但味蕾、嗅觉、身心会在入口瞬间共同作出评判。有人会在一道美食前有落泪的冲动,美食本身的味道反而退居其次,美食所承载的母亲、故乡、童年气息,才是它最为让人感动的构成。
何为美食的治愈?在不同年代有不同的定义,饥饿年代,能吃饱即是治愈,物质丰裕时期,注重味道、制作精致、仪式感被视为治愈,而在后物质时代,美食作为果腹的功能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能否在美食那里体会到烟火、情感、记忆与爱等。人对美食的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其实内在诉求也变得越来越简单,简单到只要一餐饭、一道菜能击中人心,就会由衷产生感慨。
在本书中,每一个字都仿佛从情感的灶台中打捞而出,每一篇文章,都有亲人、朋友的身影和童年美食教育留下的痕迹。作为读者,阅读该书如同经过贵州丹寨县的万人长桌宴,可以随时停留下来品尝任意一道美食,但最为幸福的是,能够看到成千上万人因为美食而流露出来的笑意与快乐——这是美食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满足私人体验,更是公共体验的集中表达,它不仅治愈个体,更能慰藉社会,使人心安稳。
一粥一饭,皆是故乡
余冰玥
人活着最重要的是好好吃饭。
教给我这个道理的有两个人,一个是汪曾祺,一个是我外婆。
大学时,我在图书馆随手抽出一本《故乡的食物》,本打算翻两页就还回去,结果一坐就是一下午。他写炒米,开头就引自己小时候读过的《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他写高邮咸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他写昆明的雨,写牛肝菌、青头菌、干巴菌,写“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读着读着,我肚子咕咕叫,心里暖烘烘的。
汪曾祺在《食事》里说:“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他一生走过许多地方,吃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写得最动人的,永远是那些最普通的家常滋味。他在认认真真地回忆自己吃过的一粥一饭,好像在说:这些饭,我都好好吃了,所以它们都留在了我的生命里。
我想,那分量不在食物本身,而在食物后面站着的人,以及那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认真、郑重、不敷衍。
这让我想起故乡的外婆。她不会写文章,说不出“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这样漂亮的话,但她做每一顿饭、酿每一缸酒、打每一次糍粑,都像是在完成一件重要的事,用故乡的味道教会我认真对待食物。
小时候在外婆家住,最喜欢的是端午节前外婆包的粽子。白粽要用竹筷戳着吃的,暗绿色的粽叶剥去,糯米还冒着热气,竹筷一戳,往白糖碗里一滚,顾不上烫嘴,一边呼哧呼哧吹气一边迫不及待地塞到嘴里。或是把去年年底做的香肠切碎,拌到泡好的糯米里,做成肉粽,还没出锅时香味就飘出来,馋得人心痒。
那时候不懂什么叫“好好吃饭”,只觉得外婆做的东西,吃起来特别香,香得让人舍不得狼吞虎咽,想一口一口慢慢嚼。
外婆酿米酒也是认真的。糯米饭蒸熟,一大团搁在大缸里晾凉,用饭勺拍紧,中间按出一个小窝窝,放上酒曲,再把大缸封严实,盖上还要搁一把菜刀。小时候好奇,问外婆为什么放菜刀。外婆说不出所以然,只说放上菜刀,米酒才酿得又多又醇美香甜。
冬天的清晨,外婆常常给我和表弟表妹们一人煮一碗米酒酿蛋,米黄色的汁液泛着泡沫,浮着金黄的蛋花和一粒粒白白的、略微枯萎了的米粒,勺子一搅,便能戳中饱满鲜红的枣。一碗下肚,温暖可以持续一整天。
等到再长大一些,回外婆家的频率就低了。每次去,她总是特地给我打糍粑。小时候在农村,哪家人做喜事,便大张旗鼓地打糍粑,村里强壮的男人们一齐抡起长木棍,喊着号子,打完之后分成盘子那么大的块,中心点一个喜庆的红点点,挨家挨户送过去。
外婆搬到城市后,大张旗鼓是打不了了,只有一个小缸和洗干净的洗衣锤。但糍粑照样打得成。糯米饭趁热放进缸里,外婆扶着缸翻面,外公拿着棍子或搅或捶,直到所有米粒融为一体,外公额头布满密密的汗珠。然后趁热把软糯的糍粑放在磨好的黄豆屑中,蘸着豆屑做成形状。黄豆是外婆自己种的,炒好磨成屑,那股豆香格外浓郁。混合着黄豆屑的糍粑,吃起来格外有滋味。
从求学到工作,我回一趟家总要隔半年。这在家乡象征着喜庆的糍粑,随着我的到来一次一次被打起。亲人们从来不会说爱,可那份情随着他们的汗水,打进黏黏的糯米糍粑中,再也分割不出来。
大学4年,我读完了汪曾祺几乎所有写吃的文字,从《故乡的食物》到《食事》,从《五味》到《人间滋味》。汪曾祺写故乡的食物,写炒米,写咸鸭蛋,写野菜,写咸菜茨菇汤。这些东西放在别处也许不值一提,在他笔下却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我读得越多,越觉得他写的不只是食物。他写的是一个人对土地的眷恋,对旧时光的珍重,对寻常日子里那份微小欢愉的感激。而这份感激,最终会变成一种生活态度——好好吃饭,好好生活。
后来我慢慢感受到好好吃饭的重要性。食堂的饭再普通,也坐下来认真吃完;偶尔自己煮一碗面,也要煎个蛋、烫几根青菜。当我认真对待一顿饭的时候,那顿饭也会认真对待我。胃暖了,心也跟着踏实了。
这就是汪曾祺和外婆一起教给我的事。汪曾祺用文字告诉我,四方食事都值得去尝尝,每一口滋味都值得被郑重对待。外婆用她的米酒、白粽和糍粑告诉我,故乡的滋味之所以让人念念不忘,是因为那里面藏着一代又一代人认真生活的痕迹。
故乡的滋味让我好好吃饭。而好好吃饭,大概就是对故乡、对亲人、对生活本身,最朴素也最深情的回应。
步行十分钟,有家“好吃到耳鸣”的饭店
蒋肖斌
“好吃到耳鸣”,著名美食纪录片导演这样评价;连续两年入选“米其林”榜单;预约制,直接去据说吃不到;江鳗卖到了大几百块钱一斤……我从来没想到,这个小城的老城区,距离我家步行10分钟的马路边上,能有这样一家“名声在外”的饭店。
我是在社交媒体上偶然刷到的探店分享帖,评论区热闹非常。我转发给我爸妈,他俩一脸茫然——没听说过,更没见过——尽管他们一定路过过。而那一道道在评论区中从食材、做法,乃至文化层面被一一剖析的菜,我妈扫了一眼菜单,淡淡地说,我也会烧。
确实,后来我翻出我家饭桌的照片,再比对菜单,米鱼、甲鱼、江鳗、黄鳝、咸肉蒸鞭笋、白切鸡、酱爆螺蛳、雪菜蒸千张包、饭焐茭白、鲞蒸排骨、雪菜炒目鱼、酱丁……确实是家常菜。换言之,我家那张小饭桌,约等于“米其林”。
都说家门口没有风景,有时候,家门口也没有“网红”餐厅。
我从小爱吃,也算爱看书,两者一拍即合——我爱看关于美食的书,启蒙读物之一是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对一个没出过远门的十来岁孩子来说,对美食的阅历约等于妈妈做的菜,于是,翻开这琳琅满目的目录,已经叹为观止了。人往往是从自己已经认识的东西出发,再延展到陌生的东西。所以,我当时最先看的是那些“本地菜”。
比如,火腿,我家用来蒸肉、炖汤,吊出一种醇厚的鲜。梁实秋也说,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再比如,鱼丸,我们称之鱼圆,菜市场里有摊位,把鱼肉刮下来现做,不加淀粉,清水煮熟,撒点葱花,嫩得像豆腐。梁实秋的母亲是杭州人,想来他从小吃的也是这一款,以至于后来到了台湾,见小贩卖鱼丸,虽然滋味也不错,但终归不太一样。
由此出发,然后接着看佛跳墙、咖喱鸡、爆双脆、芙蓉鸡片……这些“异域”美食,在作家的笔下和我的心中“生花”。我在长大后走遍了中国所有的省份,这些书上的美食,后来都在“风味原产地”一一吃到了,颇有一种完成心愿清单的成就感。
我现在甚至养成了一个习惯,去到一个陌生城市,会提前列一张当地美食清单,然后吃到一个打个钩。泉州、福州、台州、广州、三亚、大理……这些城市都极大地丰富了我的美食地图,我甚至膨胀了,觉得梁实秋也没我吃得全。
除了梁实秋,说到写吃的,那汪曾祺必有姓名,他构成了我后来理解美食的另一个维度。当我少年时,半躺在卧室的小床上,翻开书,憧憬外面的世界时,我更感兴趣的是没有见过的新鲜吃食;而当我如今身处距离小城千里之外的异乡时,我开始研究起司空见惯的家乡菜肴,背后藏着哪些文化——地缘、时令、历史、人情……就像汪曾祺写“故乡的食物”时,也得讲运河,讲装炒米的坛子,讲吃咸鸭蛋的童年。
后来,我看过王世襄之子王敦煌的《吃主儿》、蔡澜的《蔡澜谈美食》,还扩展到古人的,袁枚的《随园食单》、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李渔的《闲情偶寄》,以及草草翻了几页季羡林的《糖史》、薛爱华的《撒马尔罕的金桃》。
吃这件事,无论去远方还是回故乡,都能成为一条不可磨灭的记事线索。于是,我一个离家20年的人,在与父母和中学同学,谈起家门口的这些热门餐厅时,脑海中就诞生了许多值得思考的有趣话题:本地菜好不好吃的评价标准到底由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来定?偶尔回家的游子,如何重新认识自己的故乡?留在本地的人,能不能用“游客”的方式重新打开家乡?
想到这里,如果不是江鳗卖到880一斤实在太过分了,我都有点想去尝尝那家饭店了。我要听听饭桌前的口音是不是南来北往,看看食客的年龄是大是小,再观察下有没有人埋头只吃不拍照发朋友圈……
有一次回家,我把我的这个想法和我妈分享,于是,当晚,我就吃到了一条粗壮的江鳗。毕竟,离我家步行10分钟的,除了那家“网红”餐厅,还有小城最大的菜市场,那里卖江鳗、卖鱼圆、卖米鱼,还卖那做虾油鸡一绝的骟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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