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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是建设能源强国的起步期,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陆续印发,一系列“施工图”为建设能源强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政策支持与方向指引,推动能源转型从顶层设计转向实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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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安全、适配、协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
作者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林伯强
图片 |网络
理解《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可以抓住安全、适配、协同三个关键词。安全是前提,《规划》把安全充裕放在首位;适配是关键,《规划》要求构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协同是路径,《规划》既要求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又要求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
以安全为基,夯实能源转型根基。安全充裕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前提。《规划》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将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由2025年的51.3亿吨标准煤提高到2030年的58亿吨标准煤。围绕这条底线,可以从三个层次看《规划》的安全部署。其一,守住资源供应。《规划》要求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并在明确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目标的同时,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传统能源退出过快,新能源接续不上会造成供应缺口,达峰与兜底并行,说明供给能力要与转型进程相衔接,转型不是化石能源的简单退出。其二,护住产业链。《规划》部署加强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供给,推进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锂电池等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提出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的目标。与资源保障相配套,技术攻关和循环利用有助于增强产业链韧性。其三,管住系统运行。《规划》要求加强源网荷储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由此可见,能源安全既关乎资源供应,也关乎产业链和系统运行。上述部署,加上坚持能源进口多元化,有助于把能源的饭碗端得更稳。
以适配为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适配高比例新能源,是新型能源体系区别于传统能源体系的关键。《规划》提出,要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然而,风电、光伏出力随天气条件波动,装机占比上升对系统灵活调节和实时平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此,《规划》从电网、电源、储能和负荷四个方面作出部署:电网侧,加快建设智能电网和智能化调度体系,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电源侧,推动火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增强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调节能力;储能侧,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亿千瓦;负荷侧,到2030年,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其中,火电功能定位的调整是系统适配的重要体现。《规划》在要求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的同时,部署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并提出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电站,体现了对煤电、气电调节支撑与兜底保障功能的重视。适配的实质是通过电网、电源、储能和负荷协同调整,支撑电力系统在新能源成为装机主体后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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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同为径,统筹空间布局、供需转型与市场建设。其一,空间布局的协同,着眼于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衔接。《规划》要求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统筹西电西用与西电东送,重点用能地区加强非化石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新增支撑电源,力争实现东部地区“十五五”能源消费增量的70%由本区域生产保障。就近开发利用与跨区域输送相互配合,有助于兼顾本地保障和区域互补。其二,供需协同,要把终端用能转变与电力供给清洁化结合起来。《规划》提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由2025年的30%提高到2030年的35%,并部署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电气化进程需要与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碳同步推进,使清洁替代与能效提升共同发挥作用。这要求在新增用能需求形成时,同步考虑能源供给条件和利用效率。其三,深化创新协同,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规划》要求统筹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校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创新力量,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和重大科研成果示范应用,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贯通技术攻关、工程验证与规模化应用,有助于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支撑能源转型的技术装备和产业能力。其四,协同还需要市场机制提供持续激励。《规划》提出,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推动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和容量市场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要使发电、调节、备用等不同功能获得相应回报,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系统建设。推动市场分时价格信号向终端用户传导,有助于引导用户调整用电时序;完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和标识制度,有助于明确绿色消费的认定依据。只有将价格激励与规则建设相结合,才能把参与转型的意愿转化为持续行动。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2018期第1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狄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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