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东台
编辑 | 于中瑾
河南耗材收费目录调整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01
执行四个月后,
河南耗材目录拟调整
近日,河南医保局公告,拟对《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截止至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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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观察,河南此次目录调整主要涉及: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骨、软骨及软组织材料,骨科材料,神经外科材料,口腔材料,修补材料,基础卫生材料,止血防粘连材料。
其中,拟调入可单独收费目录的医用耗材693个,包括684个乙类和9个丙类;拟调出可单独收费目录的医用耗材2894个;拟调整的可单独收费目录内医用耗材3个。
今年5月,河南开始执行《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目录》由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医保通用名分类、材质、特征和备注等组成,按照15位医保编码管理,其中共纳入医用耗材5127个。目录中也明确了各类耗材的医保支付政策,实现了收费准入和医保支付的双功能。
梳理上述目录调整发现,拟调出名单中2760项属于原“03-骨科材料”;拟调入693项中,679项属于新的“03-骨、软骨及软组织材料”。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已经对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耗材分类与代码进行调整,并明确相关旧医保编码自5月1日起停用。
可以看出,这轮河南目录的大进大出,并不意味着可收费耗材范围的大幅收窄,而是与国家编码库中已取消或变更有直接关系,体现出河南目录对国家编码体系变化的同步衔接。
目前河南省执行统一的医用耗材收费政策,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也不得擅自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变更、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调整,以及医疗机构申报情况,适时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
按照河南此前要求,后续还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市场竞争格局,对《目录》内相关医用耗材统筹开展价格治理。
02
省级目录加速统一
耗材支付管理持续深化
在河南推进耗材目录调整的同时,全国多地也在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目录管理。过往地市目录不统一、支付规则混杂的局面已经被打破,耗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趋势愈发清晰。
一段时间以来,四川、上海、黑龙江等多地发布新版耗材目录。
8月1日起,《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正式施行,共纳入3605个医用耗材,统一按乙类管理。此外对高价耗材设支付上限,价格或费用较高的医用耗材各地可合理设定支付限额。
9月上海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其中共纳入3676个耗材,该目录将于2026年11月6日起实行,该市2019年发布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同步废止。
11月1日起《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6年)》将执行,其中共纳入耗材4115种,统一按照乙类管理。
随着省级耗材目录的不断完善,省内支付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得以解决。与此同时,国家层面还在搭建一种全国通用的新语言——耗材医保通用名。此前,市场上同一种功能的耗材,不同厂家有不同的注册名称和商品名。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聚焦产品本身使用部位、功能用途、效价等关键要素,采用“三级分类名称+必要材质与特征参数”的结构命名,使得医保支付有了标准化底座。
就在前不久,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发布,至此,植入类医用耗材分类及医保通用名修订优化工作全部完成。
国家层面此前已经明确,要稳步推进医用耗材目录准入管理。对于通用名管理较为成熟的耗材类别,国家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目录,并逐步扩大国家目录涵盖的耗材类别范围。
耗材目录全国一张网的时代即将到来,价格治理也将拥有统一标尺。在新的行业通用语言下,产品临床价值、创新价值将更加清晰,这也引导企业回归医疗初心,关注临床真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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