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高分通关精讲班(2026)第36-38章:公司法律制度+其他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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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点集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比记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法人,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出资 / 认购股份为限。

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50 人;注册资本为认缴出资额。设立门槛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2-200 人;分为上市、非上市。

公司组织机构:股东会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股东会(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份公司):权力机构
  • 董事会:执行机构。
  • 监事会:监督机构。

股东出资: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不能出资(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坑点)。

股东权利: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分红: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有限公司按实缴出资,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公司成立起 1 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 25%。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解散清算。⚠️高频坑: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 50 人;股份公司发起人 2~200 人。劳务不能作为公司出资,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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