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保障法定节假日期间巴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防范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带来的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
全年所有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当日,全天禁止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调休正常上班的工作日,按正常规定审批通行。
二、管控车辆
所有大件运输车辆(一类、二类、三类大件运输车辆)。
三、管控区域
辖区全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及城市道路。
四、管控措施
(一)法定节假日期间或辖区突遇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不具备通行条件时,暂停大件运输超限通行审批业务,已核发通行许可,且通行时段涉及法定节假日的,节假日当日许可自动失效,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二)严禁大件运输车辆在法定节假日擅自驶入辖区道路。公安交管、路政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查与卡点查控力度,严格查处无证通行、超时段通行、擅自改变审批路线通行等违法行为。
(三)非节假日期间,从严审核车辆参数、通行路线、通行时段,视情限定夜间通行、分段通行,按规定落实专车护送等管控要求。
(四)遇有突发事件、特殊勤务、交通管制时,暂停大件运输超限通行审批业务,已核发通行许可且通行时段、路段与管控管制路段关联或交叉的,大件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服从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疏导,得到安全许可后方能予以通行。
五、特殊情形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防汛抗旱、紧急民生保障等应急大件运输任务,确需在法定节假日通行的,实行一事一议、专项审批。经巴州公安局交管支队和路线通行属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及防护措施通行。
六、执法管理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通行的,公安交管、路政部门依法从严查处,责令车辆就近驶出道路、就地整改;造成交通拥堵、道路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七、咨询电话:
交管支队:0996-8626521
库尔勒:0996-2153342
开发区:0996-2709110
焉耆:0996-6022477
博湖:0996-6622226
和静:0996-5022505
和硕:0996-5622501
尉犁:0996-4022241
轮台:0996-4693118
且末:0996-7622362
若羌:0996-7102777
塔里木:0996-2178122
和库高速:0996-2704503
八、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9月28日起施行,长期有效。以往相关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巴州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年9月28日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丨肖水英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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