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安全工作者已经发现:
一起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以前是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现在出现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调查处理。某城沙湾6.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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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地,一起一般性火灾事故,以前是消防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现在出现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调查处理,此类案例近年逐渐增多,且呈现出常态固化趋势。
安全,安全生产、生产安全、生产经营安全;
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行业监管;
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调查,政府组织调查、部门牵头调查、授权牵头调查……
概念落在现实中,安全管理格局的一场巨变正在扑面而来。
人们需要思考:
1.市场经济,经营行为无处不在。只要和”经营“相关的事故,都可以被定义为“生产经营性XX事故”吗?
2.某事件发生后、调查前,如何定义其为“某某性事故”?
3.本该“政府牵头组织”的调查工作,如果演变成常态化“政府授权”,进而变成某部门常态实质负责时,对调查处理工作会产生哪些影响?
4.既然“某某性事故”由某部门牵头调查处理,那么该部门是否应当担起此类事故的预防责任?(如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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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事故调查引发的思考远不止这些。
当安全管理格局因调查处理的“按钮”变化而变化时,人们应当看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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