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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留观室自尽,家属索赔86万
一审法院驳回请求
近日,一则患者在医院自尽,家属起诉索赔的新闻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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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患者今年49岁,在浙江温州打工,于当地医院查出输尿管结石。今年1月份,因结石再次发作前往该院输液,一小时后输完液疼痛未缓解,患者便请求值班护士当晚在医院留观室休息。
次日清晨,患者被发现死在留观室内,警方调查排除他杀,调取留观室监控发现,接近凌晨两点,患者用连接仪器的电线套住脖子坠下病床,最终死于窒息。
事后,家属觉得奇怪,患者事发前并无轻生倾向,因此猜测可能是病痛难忍而选择轻生。对此结果,家属难以接受,要求医院承担责任,“输完液他都痛得走不动路,这才请求留在医院,护士带去留观室就不管了,当晚但凡有人去看一眼,他可能都不会死。既然他是来看病的,都留在了留观室,医院说一点看护责任都没有,怎么说得过去呢?”遂家属将医院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患者因病来到医院,医院为其输液开药,输液结束本次治疗行为已完成,患者可自行离开。医院应患者要求,免费提供休息场所,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患者自杀身亡,与医院诊疗行为不存在一般民事侵权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家属讼诉请求。
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诉求与一审一致,请求法院判决医院承担40%责任,即赔偿86万余元。
9月22日,二审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当日未宣判。
此事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9月25日,一位来自广东的网友表示:“这个事件最终判决一定不能和稀泥,如果这个医院赔了钱,那以后轻生的人最后一站去医院,在医院自杀,这样还能‘讹’一笔钱。”一位来自天津的网友担忧地说道:“这种如果索赔成功,那以后机场、火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都不敢提供免费休息的地方了。不能让好人寒心,以后都不敢伸出援手了。”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结石痛起来确实‘要命’,如果基层医院不能有效处理,应该及时让病人转往上级医院。而且当下症状没有缓解,病人还在医院,医护怎能放任不管?因此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医院绝对有责任!”
对于以上疑问,有医生现身说法道:“转院以及救护车费用,都需要患方签字,医院不能擅自做主。”而针对“人在医院,医院就必须负责”的逻辑,一审法院解释得很清楚,输液结束即诊疗结束,护士出于人道关怀同意患者到留观室休息,属于“好意施惠”行为。
总而言之,此事虽有争议,但绝大多数网友都在盛赞一审的判决,感觉大快人心,而不是“和稀泥”式搪塞问题。不过,对于事件中那位好心的护士,大家则是止不住的担忧。
“按闹分配”要不得!
医学大V:医院没错,赔钱的口子不能开
怕有更多的患者效仿
从目前已经认定的事实面前,可以看出,家属提出的巨额索赔毫无根据。
患者输液结束即代表着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终止,医院是出于好心才收留患者,因此本质上患者在留观室过夜,是院方救济,而非为了观察病情,且病历医嘱也未记载“留观治疗”。
既然只是给患者提供休息场所,那么自然就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诊疗行为和看护需求。因此,家属指出“违反诊疗义务”和“疏于看护”,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此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患者自杀属于其自主的故意行为,并非提供看护就必然可以防范。家属将患者的死亡强行归责于医院管理不当,实在是强人所难。
对于此事,医学大V、三甲医院急诊科医生@最后一支多巴胺 表示,对于泌尿系结石的疼痛,他犯过十回左右,没人比他更有经验和感受。疼痛肯定是有的,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痛不欲生,但这种疼痛,多是可以咬牙坚持,和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那种剧烈疼痛伴着烦躁不安、濒死感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也就是说,最多痛到嚎几声。而且在使用了解痉止痛药后,多数是能缓解的。
他认为:“如果只是因为这种疼痛,便毅然决然选择轻生,那是万万不可能的。那么可能是,患者在这一次病痛时,又想到了自己这一生的种种过往,又想到了人生路上的种种挫折……甚至有没有抑郁倾向也是未知之说。所以你要是说患者自己‘好好的’,突然就自杀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也反应了缺乏对患者了解的事实。至于说死在医院就是医院的责任,则纯属于‘按闹分配’!”
另一位医学大V@妇产科的陈大夫 也表示,“这事千万不能开第一个口子。本来就和医院没关系,一旦‘讹’成功,后续就会有更多的人去医院效仿,尤其现在经济不景气,打这种主意的人会更多。如此一来的话,那医院还怎么正常运行?怎么保障其它患者的看病权益?”
现如今,即便是承担健康刚需的公立医院,在自负盈亏的压力之下,发展依旧举步维艰。上文中涉事医院只是乡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和接诊能力上与大医院存在明显差距。对于凌晨结束的门诊诊疗患者休息期间出现的自杀行为,客观上无法提前预判、更没有办法做到有效干预和采取防范措施。因此,一旦对该院强行苛责、判决赔付,无异于打开了‘按闹分配’的口子。
所以,医生们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不仅是思虑当下事件的公平性,更是忧虑后续的长远影响。
93岁老人救护车到达前死亡,家属索赔40万!
讹诈是对医疗系统的消耗,应被整治
现如今,在就医活动中,有个现象特别突出,即“有枣没枣先打一杆”,他们不会在意自己究竟占不占理,反正只要去闹,获赔多少都是收益,即使败诉成本也不大。
医事账号“医法汇”曾报道了这样一则案例:一位93岁老人在家中突发意识丧失,家属打120急救。医护人员到场后对患者进行了注射肾上腺素、心肺复苏、心电图检查,确认患者于救护车到达前已经死亡。但家属不理解,起诉医院并要求赔偿40余万元。
庆幸的是,一审二审均驳回患方全部诉讼请求。但透过这起案件不难发现,“动不动就索赔”正像“动不动就投诉”一样,并非是一件稀罕事了。以往大家的认知是,赔钱的前提是存在过错,但在现在部分医疗纠纷中,过错与否似乎不再是患方首要考量的问题。
9月11日,一位来自湖南的医生发帖称:“病人手术花了1万嫌太贵,投诉要求赔1.5万回去。”难道患者不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吗?肯定是知道的,可不知从何时起,医院仿佛成了少数人的 “许愿池”,这类行为,本质上是就在冲击医疗秩序,对医疗系统是一种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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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股风气,真的应该整治一番了。希望随着此次整治恶意投诉和网络医闹的行动中,能够切实打压此类行为。
事实上,上文事件中,还有一个点特别值得关注。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从始至终未出现家属,反而是出事后家属就站出来维权索赔了。在患者极力谴责医院的同时,是否反思过如果当时能陪护患者身旁,这起悲剧事件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2025年,Journal of Pain Research上的一项研究对输尿管结石患者疼痛灾难化潜在特征及其与情绪状态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疼痛灾难化是是一种心理反应,表现为对疼痛经历过度负面认知,个体放大了自己的痛苦,感到无助),结果发现,独居的患者更容易在术后疼痛面前感觉到无助,且会加剧他们对疼痛的负面感知。此外,研究还发现,社会支持不足会直接影响患者的心理韧性。因为当患者没有地方发泄情绪,也找不到解决当下困难的出口时,就会感觉更加痛苦。
总之,患者生病脆弱状态下,作为最为亲近的家人,陪在身边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不仅仅是照顾患者的饮食起居,更多的是起到一个支持和抚慰的作用。很多时候,家属可以提供情感安抚,降低患者焦虑水平,让其可以安心看病,也能给予其源源不断地生的希望。
一审结果已出,至于二审会如何审判,我们将持续关注。
参考资料:
Yang JJ, Wang X, Wang XF, Wang LY, Shen LP. Latent Profile of Pain Catastrophizing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Emotional State in Patients with Ureteral Calculi: A Cross-Sectional. J Pain Res. 2025;18:5417-5427. Published 2025 Oct 14. doi:10.2147/JPR.S549009.
撰文 | 江畔
编辑 | 江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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