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媒体《民智网》报道,两名越南女子武氏翠和阮氏秋月被指控带多名女孩去中国结婚,其中包括一名未满13岁的女孩。
9月28日,一审结束,芹苴市人民法院判处武氏翠(Võ Thị Thúy,1983年出生,家住义安省)18年有期徒刑,阮氏秋月(Nguyễn Thị Thu Nguyệt,1967年出生,家住芹苴市)17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组织、介绍他人非法出境或非法滞留国外以及买卖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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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起诉书,2010年,武氏翠前往中国福建(Phúc Kiến)生活。7年后,她结识了阮氏秋月,并建议对方寻找有意去中国结婚或打工的女孩,介绍给自己组织非法越境。两人从男方家庭或用工单位获得报酬。
2018年5月,应武氏翠要求,阮氏秋月找到女孩P.T.Y.P(当时未满13岁,住芹苴市顺兴坊)的家庭,商议将P.T.Y.P带去中国结婚,如果同意去,这个女孩的家人可获 “男方”给的1亿越南盾(按当时的汇率约3万人民币)。
双方达成协议后,阮氏秋月与P.T.Y.P和P.T.Y.P的母亲从芹苴前往谅山,随后沿小路非法越境进入中国。武氏翠把这母女两人带到福建并组织婚礼。
武氏翠从“男方”收取1.7亿越南盾(按当时的汇率约5.1万元人民币),交给P.T.Y.P的母亲1亿(约3万人民币);剩余部分用于路费、雇人越境费用,然后,分给阮氏秋月2500万越南盾(按当时的汇率约7500元人民币)。
到2021年5月,P.T.Y.P被中国当局发现非法入境。在越南驻中国大使馆发放护照后,P.T.Y.P于2025年3月14日返回越南。
除上述情况外,从2018年4月至10月,阮氏秋月还介绍了另外3名女孩去中国结婚。武氏翠组织将她们送到边境并雇人越境。
据起诉书,每户人家被告知男方将给1亿越南盾。扣除费用分给月阮氏秋月后,武氏翠在已确认的2起案件中非法获利700万至1700万越南盾(按当时的汇率约2100-5100元人民币)。
2018年10月,阮氏秋月向武氏翠月介绍了一些人,准备送到胶合板厂打工。
武氏翠继续雇人带领这批人非法越境。有些人不愿工作,被送回越南;另一些人留下工作约2个月。武氏翠从用工单位获得600万越南盾(按当时的汇率约1800元人民币),并分给阮氏秋月300万越南盾(按当时的汇率约9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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