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 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奶牛场分公司,因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分别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处罚。
“津滨农(安全)罚〔202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奶牛场分公司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之规定。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
“津滨农(安全)罚〔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奶牛场分公司同样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事实,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奶牛场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北大港农场四队东,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奶牛场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北大港农场三队。总公司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徐宝梁。公司主要经营奶牛养殖、生鲜乳销售、奶牛育种、饲料加工及养殖高新技术开发与服务。下辖多个奶牛场及饲料、种业公司。(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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