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法院徐桥法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未果,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也被退回。法官并未简单适用公告送达、机械推进审理,而是多方摸排线索,从被告亲属处了解到,被告身患疾病,长期居家休养,不便到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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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当事人身体情况,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展调解。寻找住址过程几经波折,走访查找未果,被告亲属后续也不再配合沟通。法官联动属地居委会,结合原告提供线索,最终锁定被告实际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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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现场,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共情其现实困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讲清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被告因患病无力偿还借款,长期消极回避,经法官法理相融的疏导劝导,放下抵触情绪,自愿承担还款责任。在法官居中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 来源:太湖法院,徐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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