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30日,大鹏新区正式出台华南片区首个区级山地救援追偿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大鹏新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及追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山区开展徒步、登山、攀岩、野营、溯溪等活动时,若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含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相关主体完成救援后,可向户外登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人员追偿实施救援发生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运输费、装备费、材料费、救援人员因施救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办法所称救援费用追偿,是指户外登山人员不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含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相关主体完成救援后,对户外登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人员应承担的救援费用进行追偿的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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