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实施的“5+2”模式的课后延时服务至今已有五年的时间了,虽然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有些问题也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得到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解决和完善,只是有一个问题至今仍存在着争议,那就是究竟该不该向学生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用。
之前看到有位网友发布信息说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因此延时课收费是不合法的,还说延时课程是学校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成绩而设置的,应该是学校义务提供的服务,不应该向学生收费。收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违反教育部规定?延时服务是学校义务提供?
教育部2021年7月曾就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来源问题专门下发了文件,教育部2022年的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提高课后延时服务水平,在坚持做好“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上水平、强保障”,增强课后延时服务吸引力有效性,同时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进一步健全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并确保逐县逐校落实到位。
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各地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方式筹集经费,这个规定为各地筹集经费的方式提供了依据,有些经济发达的省或市是由政府承担财政补贴的,也就是说不收取参加学生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并给予参与教师补助,但绝大部分地方都是分学期或学年向学生一次性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
从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向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收取费用是合规的,同时也是必要的,因为教育部也明确规定要给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一定标准的补助,尽管补助的标准并没有作出统一的要求,但有些地方规定是每课时不得低于60元,无论补助标准是多少,是高还是低,给予参与教师补助是必须的。
实际上,根据很多老师反馈的信息来看,收取的费用在绝大多数地方都是要统一进入教育部门专用账户,提留一部分之后再下拨到学校账户,学校再按参与的行政人员、各处室人员、后勤人员、保安保洁人员、教师的天数和数额标准进行分配,最后真正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所得到的补助也就很少了。
多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分配使得最终真正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获得的补助远不及通常所规定的每课时不低于60元的标准,这种现象在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甚至有些地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没有分文补助,即使有也还会存在发放拖欠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主动积极性。
按照规定合理收取的课后延时服务费由于提留和参与分配的人员众多而使得最终补助给真正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却很少,这是让人没有想到的。之前有位黑龙江教师发布视频说学校将课后延时服务费发给了退休教师,这位老师说凭什么把在职教师参与延时付出的劳动收获发给退休教师呢?这也是让人意想不到的。
这笔钱理应发给负责延时期间讲课管理的老师才对,但将课后延时服务费发给退休教师还真是闻所未闻。学校说将课后延时服务费发给退休教师很有可能就是让退休教师充当了挡箭牌或背锅侠而实际上这笔钱并没有进入退休教师的账户,那这笔钱很有可能是被学校或者学校领导挪作它用或据为己有了。
无独有偶,9月29日,据陕西省西安市通报,某县附属小学校长2018年8月至2025年10月通过截留课后服务费、违规收取转校费及校服征订劳务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截留收取的理应补助给参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再给全体教师发放津贴补贴,这样的做法更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