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东航空姐下跪事件,引发舆论关注,网友纷纷谴责那个男乘客的蛮横无理,也批评东航的做法欠妥。
根据新闻报道:在9月28日合肥至大连航班上,一名空姐推餐车时,不慎碰到了一名正在睡觉的男乘客,主动道歉,但男乘客不接受道歉,情绪激动,肆意辱骂空姐,还威胁要踹空姐一脚,空姐害怕地给男乘客下跪。
一位同时乘坐该航班的网友拍下视频,发在网上,一时舆论哗然。而据这位网友对极目新闻记者说,空姐先后下跪三次,他只拍了一次。网友还说,“餐车移动速度不快,那个被撞的男子没出血,乘务长也拿来冰袋帮其敷着,应该不严重”。
根据东航事后发布的情况通报,航班落地后,医护人员检查确认旅客无明显外伤、无须进一步处理,旅客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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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广大网友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谴责男子,同情空姐。很多人更是深深感受到了空姐的无奈,理解其下跪不过是在公司严苛制度下为自保而迫不得已的应激性反应。
说实话,我对此事去换位思考时,是忍不住湿润眼眶的,我想换作我自己,为了保住工作,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可能也会不惜抛弃个人尊严——我要尊严,单位不要我,个人尊严,真的又值多少钱呢?
现代社会,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找个工作不容易,很多公司奉行西方传来的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价值观,员工夹在公司与蛮横无理顾客之间,公司会讨好顾客,而不在乎员工的感受。
但是,我们毕竟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信奉顾客就是上帝这种不合理的服务价值观。服务员与顾客之间,是平等的,提供服务的前提应该建立在被尊重的基础上,否则员工岂不成了旧社会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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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东航对此事的处置,是令人不满的,不仅广大感同身受的网友不满,许多媒体也发出质疑,认为男子辱骂空姐,大闹航班,明显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东航为什么放其扬长而去?
今天看到人民日报对东航进行了委婉批评,我认为说得非常好,彰显了社会主义价值观。
人民日报首先指出两点:第一,乘务员在工作中出现疏忽,第一时间道歉、积极处置,这是职业素养;第二,旅客不满意,提出道歉等合理诉求,也理应得到正面回应。也就是说,人民日报并没有否认空姐应该道歉和乘客可以提出合理诉求。
这其实是很简单并非常合理的逻辑:我碰到你,我道歉,我承担你的损失,并提供补偿,但是你不能辱骂我,不能威胁我,否则你也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然而,在这起事件里,空姐道歉了,男子有什么合理诉求,东航肯定也会同意,但是男子疯狂辱骂空姐,大闹航班,最后却扬长而去,这让人难以接受。
因此,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委婉批评,指出,面对明显过激行为,航司的处置不能只停留在现场“劝解”和“安抚”,更要敢于依规制止、积极调解、固定证据、落地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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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郑重强调,“维护员工职业尊严,也是企业应有的担当”。
的确如此,如果一家公司的员工靠给顾客下跪来息事宁人,来保障个人的利益,那么这不仅是员工个人抛弃了人格尊严,也是在丢公司的脸。
如果一家公司不能够维护员工的人格尊严,这家公司还值得员工为之努力工作吗?员工的尊严,与公司的荣誉是绑在一起的,公司不维护员工人格尊严,公司又哪来的荣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了舆论的风向,东航终于报案了。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看到新闻报道说,东航已经正式报案,并把该男子列入黑名单。
这才是正确的,这才是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做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服务业应该摒弃顾客就是上帝的错误理念,要构建人格平等的服务价值观。
服务人员理所应当用心服务,工作失误理所应当承担责任,但这不代表把自己人格尊严抛弃,服务人员的劳动应该得到尊重。作为消费者,要求得到最好的服务无可厚非,但是也应该理解服务人员难免工作失误,在提出合理诉求的同时,也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尤其不能违法。
现在东航已经报案,相信那个男乘客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提醒所谓消费者,不要觉得自己花钱了就是爷,就可以真的把自己当成上帝,为所欲为。这个世界没有上帝,而是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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