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之前应该都刷到过衡阳那起孕妇别车被踹的事吧?当时全网都骂男方欺负孕妇,说必须重罚拘留,不少人还等着看他吃官司的结果。等官方通报一出来,所有人都懵了,这结果和大家预想的完全不一样。女方挨了处罚,男方居然只是口头批评教育,直接给网友干分裂了,两边吵得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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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写得明明白白,事情发生在9月28号晚上的衡阳蔡伦大道。刘某某开私家车,和骑摩托的崔某因为行车起了口角。崔某多次故意压低车速别刘某某的车,追着到路口还直接刹停在刘某某车头,绿灯也不走,直接把人堵死在路口。
刘某某气不过直接下车,一脚踹在摩托上,车倒了人也摔了,崔某当时说自己怀了四个月的身孕。流到网上之后直接炸锅,几乎一边倒骂刘某某,说他一个开汽车的欺负骑摩托的,还欺负孕妇,太不地道。不少律师都出来分析,说只要孕妇伤了,刘某某直接从治安处罚变刑事,搞不好还能算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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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好多人都笃定,刘某某这次肯定逃不过行政拘留,甚至等着他负刑事责任。结果通报一出来,所有人都傻了,刘某某居然就只是批评教育。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结果太轻了,会不会是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仔细抠通报的细节,其实警方的逻辑特别清楚,谁违法谁担责,两个人的账分开算。
崔某挨罚不是因为她被踹了,全是因为她自己的三个交通违法行为。第一个就是骑摩托不戴安全头盔,这本身就是交规明文禁止的。她怀着四个月的孩子,不戴头盔在快速路上开,想想都让人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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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事发路段本身就是城市快速路,有明确的车道限制。崔某一直占着中间车道,后车闪灯提醒她也不避让。第三个违法就是多次故意别车堵路,这本身就是妥妥的危险驾驶行为。
摩托车本身就是肉包铁,和汽车斗气别车,出事吃亏的永远是骑摩托的一方。她怀着孩子还在快速路上这么闹,真不是拿自己和孩子的安全开玩笑吗?三条违法合并下来,罚200记4分,其实不重,但直接定了性,这场冲突本来就是崔某先违法挑起来的。
再看刘某某,很多人说他被别了一路堵在路口,气不过踹一脚怎么了?说实话,换谁被这么别一路堵着,情绪上头都难免忍不住。但错就是错,他踹这一脚,本来占理直接变不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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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定他情节轻微,核心是两个条件,没人员受伤,也没财产损失。车倒了但是没坏,人摔了但是没伤,之前说的殴打孕妇要加重处罚,法律要求的是有伤害后果才行。他踹的是车不是人,又没造成实质伤害,加重处罚的条款确实套不上。
有人说别车这么危险,就只罚200扣4分?踹车就只批评教育,这公平吗?其实你捋一遍就会发现,警方是各算各的,崔某为自己的交通违法买单,刘某某为自己踹车的行为担责。本来就是两个人都做错了,哪来什么绝对的赢家。
事发之后刘某某赔了崔某800块,好多人说这个钱赔少了,还有说赔了钱就该免罚。其实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本来就是两码事,800块赔的是民事这边的损失,不代表行政责任就抵消了。只是刘某某确实没造成实质后果,才只给了批评教育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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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穿了,就是两个情绪上头的人,把马路当成斗气场,最后谁也没占到便宜。崔某争了一口气,换来了罚款扣分,还差点害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刘某某出了一口气,赔了800块,还落了个批评教育的记录,闹一肚子不痛快。
好多人说,我本来占理,凭什么我不能出这口气?这话真的要打个问号,你占理不代表你就能随便动手。对方违法你留好行车记录仪直接报警,让执法机关处理不好吗?你一动气动手,本来的受害者直接变成违法的一方,太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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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觉得,骑摩托的就是弱势一方,应该多照顾。可弱势从来都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不能说你是弱势你就能随便别车堵路。弱势只能说明你本身更危险,不代表你做错事就可以不算数。
其实这事不只是开车的朋友要注意,咱们普通人过日子也一样。生活里谁没遇到过烂人烂事,谁没被人刁难占过便宜,你本来手里攥着理,结果情绪一上头说了难听话做了冲动事,最后错的变成你。这点理,在情绪面前真的薄得像一张纸,一戳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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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大家本来都是赶路,就为了几十秒的路口斗气,赢了道理输了身家,真的值得吗?真遇到不冷静的,后果真不是谁都能承担的。退一步真不是怂,是对自己的安全和生活负责。
参考资料:新华社 衡阳孕妇别车被踹事件报道;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孕妇别车被踹事件情况通报;澎湃新闻 衡阳别车踹车事件通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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