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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活体投喂猛兽,动物园不能把血腥捕杀包装成趣味娱乐
作者:熊丙奇
据媒体报道,福建福清永鸿野生动物世界面向游客收费开放活体投喂服务,游客花费60元即可购买活鸡,通过直接投放、树上悬挂、绳索牵拉挑逗等多种方式,让老虎、狮子、狼等猛兽在游客视野内现场捕杀活禽,全程血腥直观,现场有大量未成年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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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支持该项目,认为这是正常的园区互动娱乐,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活体投喂能够帮助园内猛兽保持原始野性。但更多人表示反对,认为现场血腥的捕食画面过于暴力,未成年人长期观看极易受到不良心理暗示,不利于身心健康。
评判这一行为,不能仅凭主观感受,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
早在2007年,国家林业局向各省林业厅下发通知,要求停止给猛兽投喂活体动物表演等行为,并明确对利用野生动物从事“有悖人类情感”的表演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住建部2017年发布的《动物园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动物园不应开展下列活动:1.用野生动物进行表演;2.在游客视线范围内投食活体动物;3.将野生动物作为道具用于商业活动。
国家林业局2020年发布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规范总则》也明确要求,不得在游客在场的情况下喂食活体陆生脊椎动物。
由此可见,该动物园开展的付费活体投喂、公开展示猛兽捕食全过程的项目,违反国家行业管理规范,应当坚决叫停。动物园不能因为部分游客愿意参与、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就将违规项目视作普通市场经营行为,甚至质疑公众监督,将合理质疑调侃为“玩不起”。
动物园作为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科普场所,承担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生态文明普及、未成年人生命教育的重要职责,这是必须坚守的运营主线。客观而言,为维持猛兽生存状态、保留动物野性,动物园饲养人员在合规前提下开展活体投喂养护本身并无问题。合规的活体投喂,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投喂活体必须经过严格动物检疫,避免外来活禽携带疫病,威胁珍稀野生动物生命健康;二是所有活体投喂、捕食养护行为,必须在游客视线之外开展,严禁公开展示。
反观涉事动物园,其主动售卖活鸡、设计多种挑逗捕食的玩法,刻意制造血腥捕杀场面,全程向游客公开展示。这种以动物痛苦、血腥场面博取流量、赚取收益的模式,严重冲击公众认知,尤其会扭曲未成年人的生命观念。
同时,还必须厘清一个认知误区:自然野外环境中,游客偶遇野生动物自然捕猎,是生态自发的自然现象;而动物园人为售卖活禽、刻意制造捕杀场景、供游客观赏猎奇,是人为策划的商业表演,二者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即便有少数游客乐于参与此类猎奇活动,动物园也不能一味迎合市场偏好。动物园开展游客互动项目,必须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恪守行业自律,立足动物保护、生命教育、生态文明传播的公共职能设计活动,杜绝以残忍血腥的画面博取关注、赚取利润。
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介入调查,叫停违规活体投喂表演,排查动物防疫隐患,规范动物园经营管理。动物园管理者需要转变经营思维,坚守公共科普阵地职责,合法合规开展互动项目。广大游客也应树立动物保护意识与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血腥猎奇的动物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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