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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NBA球员弗莱录制了《Road Trippin' Show》播客,节目中弗莱谈到前队友纳什和詹姆斯的传球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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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表示:
“纳什传过来的球就像软枕头一样舒服,而接詹姆斯的传球,我两只手都得戴上棒球捕手的手套,像炮弹。
詹姆斯的传球速度确实更快,我们也和他一起拿了总冠军。但作为射手,我更喜欢纳什的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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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作为跑轰打法的发起人,传球是纳什最硬的技术,纳什知道每一名队友的位置和他们喜欢的出手动作。
纳什的传球看起来更加丝滑,无论是送给斯塔德迈尔的空接还是给外线射手的传球,纳什都能做到球领着人走,人未到、球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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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也凭借出色的传球,获得两个常规赛MVP。勇士开启的小球时代,就是纳什在太阳时期打下的基础。
太阳当时的进攻也是水银泻地,经常一波流带走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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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的传球说法就更多了,一些“詹黑”认为詹姆斯的传球更像是甩锅,许多球都是詹姆斯逼着队友投的。
詹姆斯的传球能力绝对是联盟顶级,视野开阔、突破犀利,詹姆斯总能吸引对手包夹,然后把球给空位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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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詹姆斯的身材太高大,力量也足,所以弗莱才会形容詹姆斯的传球像炮弹一样,需要戴手套接。
让詹姆斯和纳什比传球,起步詹姆斯就吃亏了,因为纳什是以传球为生的后卫,是纳什吃饭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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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也是NBA历史最顶级的传球大师,跟保罗、基德相媲美的顶级控卫。
詹姆斯职业生涯的最大特点是全能,不仅仅是传球,尽管詹姆斯职业生涯送出了很多助攻,但这不是詹姆斯唯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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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需要兼顾得分、组织,包括对持球人的防守和侧翼协防,詹姆斯在场上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就像比赛一结束,看詹姆斯的数据,得分、篮板、助攻、抢断、盖帽均是全队最高,甚至全场最高,这才是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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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詹姆斯是伟大的球员,因为他的无所不能,他在比赛每一个细节都能产生的影响力。
单论传球,相信90%的前队友,都会选择纳什,毕竟纳什是主攻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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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詹姆斯能够比较的点实在太多了,可以跟控卫比传球,跟中锋比篮板,跟分卫比得分,什么都能比较。
而詹姆斯在数据总榜单,都能压许多一线球员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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