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要官露出狼尾巴
2001年4月25日下午2时30分许,突然有人闯进延长油矿管理局机关,在办公大楼大喊大叫:“管理局领导在哪里,丰源实业总公司总经理都调走了,为什么不任命我当总经理!”闹事的人是丰源实业总公司的副总经理郑大平,他恶狠狠地说:“你们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把延长油矿管理局永坪炼油厂炸了,制造一起全国最大的爆炸案!”郑大平还当场打电话催丰源公司下属运输部快将棺材拉到局办公楼下,声称他要与领导同归于尽。
接到报警后,延安市永坪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做劝服工作,但郑大平根本不听。为防止恶性事件发生,民警们强行将郑大平带离现场,并对其采取了治安留置措施。
郑大平被治安留置的消息迅速传开,当晚,永坪公安分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30名职工和退休人员拿着揭发材料来到分局历数郑大平的劣迹。永坪公安分局很快就查实郑大平从私设的“小金库”里拿走13万元全部挥霍的证据。4月27日,永坪公安分局以郑大平涉嫌侵占犯罪对其立案侦查。
红都首贪浮出水面
郑大平被立案侦查后,公安部门组成查账组分头核查郑大平负责过的丰源总公司运输部和永坪劳动服务公司的全部账目。结果发现,仅永坪劳动服务公司修建河堤工程中,财会人员王海莲、赵兰珍、史建雄和张有强就为郑大平做假账贪污134万元,他们各自分得数额不等的赃款。永坪公安分局立即对上述4人立案侦查。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陈建平检察长了解了郑大平一案的调查情况后,认为这是延安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贪污案件。
经过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鼎力配合,查清郑大平采用先借公款,后用虚假票据冲报及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吞324万余元公款的犯罪事实。2001年8月16日,延安市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郑大平及其同伙王海莲、赵兰珍、史建雄、张有强起诉到了法院。
无赖之徒荣升“副总”
时年43岁的郑大平是陕西省延长县黑家堡人,1977年,初中毕业的他被延长油矿招到七里村钻井队。1981年,郑大平因妨碍公务被判3年徒刑。1984年他刑满出狱后,多次找矿领导要求恢复工作,因不符合有关规定,领导无法满足其要求,他就时常到矿机关寻衅闹事,1986年又因伤害他人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
1987年下半年,郑大平再次刑满释放。他不务正业、打架斗殴,经常因弄不到平价成品油、液化气而辱骂油矿领导,甚至以炸死领导及其家人相威胁。郑大平让矿区领导伤透了脑筋,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被安排到矿区就业办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做临时工。可在工作中,他经常与经理发生冲突,面对郑大平的跋扈,老经理“知难而退”,公司经理的职位就被郑大平取而代之了。
他越发张狂起来,在单位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不把领导放眼里,经常为一些琐事大闹管理局,甚至持械向局领导要钱、要房,持猎枪威胁炼油厂厂长。
2000年,油矿管理局成立了丰源实业总公司,将油矿下属8个劳动服务公司兼并,郑大平被任命为丰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运输部主任。2001年初,丰源公司总经理调走,总经理一职暂时空缺。郑大平急切地要管理局给自己下达总经理的任命书,可左等右等没下文后,他“恼怒”了,于是利令智昏地上演了威胁领导要官的闹剧......
贪财好色难逃一死
郑大平自当上延长油矿下属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后,就在劳动服务公司里建立起了以自己为中心的“独立王国”。在他的眼里,劳动服务公司的公款就是他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用公款给自己购买的数千元一套的衣服就有数十套,仅家中供他使用的物品价值就达48万元之巨。他还侵吞公款给自己买了辆价值百万元的奔驰高级轿车。郑大平还有一个爱好,就是追逐女人,为女人他可以一掷千金,送手机、送项链、送金表、送一切能博美人一笑的物品。为了与这些女人鬼混,他在西安、延安等地购置、租赁多处住宅。几年间,和他有染的女人达32人之多,有一名“佳丽”从他手中一次就拿走了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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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平
2001年11月12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子长县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一审判处郑大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协同郑大平贪污作案的王海莲、赵兰珍、史建雄和张有强也因构成侵占罪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郑大平为他的无赖和贪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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