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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株洲市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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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2026年6月12日至6月2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株洲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10月9日向株洲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艳希主持,督察组组长龚健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王建球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唐宇,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及驻株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督察认为,株洲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株洲市坚持将“一江两水”系统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林长、田长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六条硬性措施,将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干部综合评价考核。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上接续用力,“十四五”期间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3.8改善到3.6,空气优良率从86.6%提升至88.2%,2023年以来全市3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为96.45%、100%,完成国家考核任务。清水塘模式试点被生态环境部全国推介并获央视报道;炎陵县、茶陵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续8年开展“夏季攻势”、连续5年开展“春雷行动”、连续5年拍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立足制造名城定位推进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56家、绿色园区1家。

株洲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8月13日,督察组交办株洲市的22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221件,其中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4.176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3人。

督察认为,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县(市、区)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深、理解不透,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关系处理不好。全市现有烧结砖瓦企业总量、产能规模分列全省第三、第五,但低端低效产能占比偏高。现存的煤气发生炉、应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未按期清零。茶陵县、攸县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滞后,3家建筑陶瓷企业仍依靠燃煤组织生产;醴陵市旗滨玻璃3条生产线持续使用石油焦,大气污染源头管控力度不足。

长效治理思想根基不稳。部分地区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存在重销号、轻长效的短期化倾向,久久为功的定力不够。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销号的攸县文普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玄武岩问题,督察发现仍有大面积砂石裸露,生态修复成效不持久;炎陵县桐睦采石场复绿管护缺位,开采作业产生的表层土对已完成的覆土覆绿区域造成二次破坏。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意识薄弱,重点水环境治理项目推进缓慢。

协同共治思想认识欠缺。一些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未有效形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力。多部门推动“夏季攻势”重点任务力度不够,多项指标进展缓慢。截至2026年6月4日,全市餐饮单位清洗凭证未录入“码上洗”平台占比达76.4%,但未办理一起餐饮油烟行政处罚案件;截至2026年6月30日,移动源污染防治中老旧内河船舶淘汰任务零进展,烟花爆竹门店(点)削减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大气监督帮扶问题闭环管理思想薄弱,常态化监管、动态清零的长效思维没有建立。

现代化环境监管体系谋划不足。株洲市对生态环境监管基础保障重视不够,统筹人、财、物,补齐短板的紧迫感不强。现代环境治理保障不足,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均有较大缺口。基层监测能力薄弱,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至今未正式运行。生态环境数字化、智慧化发展前瞻意识不够,市级层面尚未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生态环境主题数据库。

推进“三个清单”落实不到位。责任清单压实不够到位,监管履职存在漏洞。企业主体责任悬空问题突出,行业监管宽松软,今年以来餐饮油烟污染行政处罚为0,执法震慑缺失。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标签在线率偏低,智能化监管效能不足。督察整改存量问题清零缓慢,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多项“夏季攻势”重点任务进度严重滞后,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缓慢,多项攻坚工作未达序时进度。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存在明显短板

大气污染防治不力。2025年株洲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数第一,其中芦淞区、渌口区、荷塘区、天元区四个区在全省市辖区排名倒数前4位,炎陵县改善幅度全省倒数第1位。

工业污染治理乏力。天元区栗雨工业园、高科新马金谷工业园、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多家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废气无组织排放。截至6月15日,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气异味扰民相关信访、网络舆情累计20余起。本次督察收到涉园区废气等问题举报19件,群众诉求突出,园区、企业污染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移动源管控不严。2025年城区查处柴油货车闯禁与尾气超标执法力度失衡;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力度不够,低排放控制区划定范围未覆盖重点区域,且未及时优化调整。截至2026年5月,全市2家绩效A、B级企业门禁系统应建未建,18家重点企业门禁系统未正常在线。4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仅1家完成规范化建设,部分机构涉嫌弄虚作假,篡改车辆真实排放数据。

扬尘管控不到位。全市2026年1—5月交办扬尘污染防治问题211个,但未办理一起扬尘污染行政处罚案件。2025年11月对株洲市城区82条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数据显示,有8条道路积尘负荷值超过1.2克/平方米。全市建设工地多处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项目未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水环境治理有差距。污水处理厂(站)运行不正常。天元区三门镇污水处理厂、荷塘区仙庾镇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量远小于日处理规模。芦淞区白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管理不规范,压滤机长期闲置。炎陵县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在线设备运维缺失。石峰区株洲兴隆新材料水玻璃分厂、醴陵市恒石矿业雨污分流不彻底、不到位。

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天元区东司塘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上游污水提升泵站下雨天有污水外溢至雨水管道,排入周边沟渠,水体轻度黑臭。博古高排渠上游6公里范围雨污分流不彻底,水体轻度黑臭。茶陵县下东街王家垅饭庄对面河道有3处生活污水直排口,河道水体黑臭。虎塘社区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河道致水体呈黑臭。

畜禽养殖污染管控有差距。部分畜禽养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缺位。醴陵市佳宜农牧、芦淞区道田村养殖场等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问题。

烟花爆竹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3月检查发现,醴陵市湘畋花炮、众兴烟花鞭炮、洪龙鞭炮等10家企业未落实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其中4家排口或溢流口相关污染物浓度均超标。

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渌水流域、渌水入河口相关污染物浓度持续偏高,醴陵市三刀石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划定不清晰、望仙桥水库、株洲航电枢纽存在水华风险。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按要求配备应急事故池,地下水监测井配置不达标。截至2026年5月,炎陵县省控断面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出现恶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重视。株洲市本级及醴陵市、茶陵县、炎陵县还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全过程管控推进缓慢,资源化处置产能闲置。全市3家特许经营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持续低负荷运行。此外,醴陵市、攸县未按期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违规处置现象多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渌口区原亨利达砂厂、醴陵市原湖南美创环保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该问题已上报整改销号,但附近又出现建筑垃圾违规堆放问题,整改成效未能长效保持。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有弱项。严格管控类耕地曾存在违规种植水稻现象。清水塘片区仍有污染地块未完成治理修复,需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天元区、渌口区、醴陵市农用地污染源整治需加快推进。攸县港升化工地块废水、废渣未处置到位。多个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推进慢,竣工验收不及时。

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

部分问题整改进展滞后。2025年需完成整改销号的“现代环境治理保障不足”问题至今未销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株洲市虽选定应急备用水源地,但管网建设仍未启动,对照整改方案要求,该市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地、第二水源地建设工程评估,并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地专项整改方案。督察发现,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整改未达序时进度。

部分问题整改标准不高。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茶陵县秩堂镇锡田村金湖矿山修复问题,未落实整改方案要求,非法破坏的林地大部分未覆土覆绿,表层砂石裸露,水土流失严重,坡面无防护措施;“株洲航电枢纽扩能工程未经环保审批即施工、部分施工废水直排湘江”问题,未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路面及护坡雨水未收集、主体施工区原材料未覆盖防尘网、基坑排水(含岩层渗水)溢出后排入湘江。

四是生态破坏问题多发频发

乱采滥挖严重。醴陵市左权镇245图斑复耕项目,借复耕名义开挖山体,造成大面积土地裸露;王仙镇观口村区域多处山体采挖痕迹明显;安德页岩机砖厂在厂区周边乱挖滥采原料。攸县民富环保机砖厂在采矿许可证到期情况下,违规在厂区西南侧山体(原采矿区)采挖原料至今;渌田镇礼义大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越界非法采挖河沙行为。

违规破坏林地。茶陵县石山屋附近未经审批毁林约12.35公顷,该区域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醴陵市湖南金帝烟花爆竹泉水工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林地用地面积2.15公顷,违规毁林开挖山体39.18公顷;白兔潭镇吉泰引线厂建设项目审批林地用地面积0.63公顷,实际使用面积达2.6公顷。

“十年禁渔”还需巩固。非法电捕、可视锚具非法捕捞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工作机制、宣传引导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五是其他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三结构”转型不力。产业结构方面,陶瓷行业企业基数多,污染物排放总量高,环保配套设施基础薄弱。能源结构方面,结构偏煤,清洁能源替代滞后。运输结构方面,全市公路货运占比高于全国、全省均值;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偏大,新能源车辆推广进度不足。

“两难题”治理不足。秸秆综合利用与禁限烧方面,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偏低,离田消纳渠道不畅。2025年9—10月全市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居全省第3,焚烧迹地面积占比列全省第2;2025年因秸秆露天焚烧致使全市PM2.5年均浓度抬升1.96微克/立方米。烟花爆竹禁限放方面,2025年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共形成2个重污染天、2个中度污染天、3个轻度污染天。

垃圾填埋场风险较大。炎陵县回垅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部分渗滤液经软管导入应急池,渗滤液存在外排风险。攸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茶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长期超环评批复要求收集填埋垃圾,新建的受污染地下水收集处理系统未办理环评手续。

历史废渣处置和尾矿库监管不到位。醴陵市金莎矿业尾矿库渗水收集管道破损,金明金矿马颈坳尾矿库堆存尾矿干渣,洗矿废水未落实环评批复全部回用要求,部分外排。茶陵县思聪街道清水社区拉丝厂旁、X054县道旁(神背龙)露天堆放大量选矿尾砂,未采取围挡、覆盖、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雨水冲刷淋溶下渗污染地下水。

督察要求,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优化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烟花爆竹管控。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管,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清废行动”,整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抓好中央和省级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失职失责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问责;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的,按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株洲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规定程序移交株洲市委、市政府处理。

编辑丨刘琰

审核丨林鑫 彭建南 刘跃辉

校对丨符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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