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李烨
界面新闻编辑 | 许悦
一款标注“儿童装”的银鳕鱼产品,最近让幼童家长们担忧。据《扬子晚报》等媒体近期报道,一名2岁幼儿连续约8个月食用在盒马销售的“南极银鳕鱼块儿童装”,每周食用两至三次。随后孩子出现血汞指标异常,医院就诊结果表明孩子疑为汞中毒。
事件发生后,另有一些消费者在社媒平台发帖,表示他们同样长期让孩子食用银鳕鱼,而这些孩子的医院诊断结果同样显示血液里汞含量高于医院参考值。
界面新闻看到,其中一款争议中的银鳕鱼产品为盒马曾出售的“去皮去骨南极银鳕鱼块”,包装上标注“儿童装”,规格为180克(3块装)。其商品详情页列出了适用于宝宝辅食的进食方法。但目前这款商品显示已经下架。此外,另有一些在其他电商平台购买的“我爱渔”、“SAPMER”等银鳕鱼品牌也被消费者反映出现类似问题。
10月9日,界面新闻向盒马发出关于这款商品及本次事件的问询,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
图片来源:小红书@奶茶三分甜
据公开报道,盒马这款银鳕鱼的生产商为青岛美厨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出示的报告显示,其生产的银鳕鱼产品甲基汞含量为0.21mg/kg,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甲基汞含量不超过1.0mg/kg的限量要求。
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仍针对此次事件发布了《关于人群食用深海鱼类的消费提示》,其中提到,受食物链的蓄积效应影响,水产品尤其是深海鱼类易受到来自环境中的汞污染,不同鱼类中甲基汞的含量水平差异较大,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大型肉食性鱼类甲基汞含量可能较高。
而市场上常被称为“银鳕鱼”的部分鱼类正是属于大型捕食性鱼类,甲基汞含量可能相对较高。
事实上,“银鳕鱼”并非真正的鳕鱼,而是一种商品俗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对14款鳕鱼产品开展测评时就发现,市面上的鳕鱼主要涉及不同物种,其中“黑鳕鱼”通常指裸盖鱼,“银鳕鱼”常指犬牙鱼类。而真鳕、狭鳕才属于鳕科。
真鳕鱼和实为犬牙鱼类的银鳕鱼价格差异很大。《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鳕鱼是濒危鱼种,捕捞量被严格限制,再加上原产地不在中国,价格不可能过于低廉。
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的营养一室主任方海琴并没有提出禁止食用此类鱼的建议,而是倡导消费者避免长期、高频次食用单一品种,同时建议孕哺期妇女及婴幼儿等人群尽量避免食用。
界面新闻查阅后发现,现行标准并未因为某类鱼属于大型捕食性鱼类而一概禁止其上市销售。
界面新闻查询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对于甲基汞根据鱼类性质设置了不同限量,其中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的一般限量为 1.0 mg/kg,非肉食性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为 0.5 mg/kg,部分金枪鱼、鲨鱼等大型鱼类还有单独限值。
也就是说,银鳕鱼并没有被禁止在市场上出售。
但对消费者而言,仍有许多疑问待解。例如“银鳕鱼”究竟是什么鱼,为何这样一种合规出售的鱼种,会引发如此大规模的幼儿安全隐患。
![]()
![]()
事实上,关于银鳕鱼汞含量超标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十几年。
早在2010年,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就专门发布过“银鳕鱼及剑鱼中的汞”,当时抽检发现冷藏银鳕鱼样本汞超标,并提醒孕妇、幼童避免选择银鳕鱼等大型捕猎鱼类。
2015年,香港食安中心抽检一批预包装银鳕鱼扒,汞含量 1.2 mg/kg,超过当时法定的 0.5 mg/kg,要求停止销售。
2022年与2025年,甲基汞含量超标的银鳕鱼再次被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发现。
此间,人民网、科普中国等媒体均多有发布对“银鳕鱼”的科普内容,表明这种鱼属大型深海鱼种,富含 DHA 和 EPA 不饱和脂肪酸,但同时甲基汞含量也较高,不适宜孕妇及婴幼儿食用。
令人迷惑的关键在于“鳕鱼”这个名称。
“银鳕鱼”这个商品名称极易引发误解,而这种混用并非现在才出现。早在2016年,杭州网对杭州多家超市销售的鳕鱼产品进行调查时,就曾报道不同商品名下的鱼类实际物种存在差异。
界面新闻自盒马、小象超市、大润发看到的“银鳕鱼”产品,配料表处皆显示,其为犬牙鱼。
![]()
但从本次事件的消费者反映来看,仍有许多消费者误以为“银鳕鱼”是鳕鱼,上述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的调查结果也反映,能够清晰区分这几类鱼的消费者不足三成。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时看到同一个“鳕鱼”名称,实际买到的可能是不同种类的鱼,而这才是此类认知误区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而从现行法规来看,这类混用的隐患并没有完全解决。
界面新闻查询相关法规看到,现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1545-2022《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分类与名称》提出,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的名称以学名或常用名命名。
同时,从2012年起施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则表明,食品标签在没有标准规定名称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如果商品名称容易引起对食品属性的误解,还需要采取相应方式标示真实属性名称。
也就是说,在银鳕鱼的案例里,“犬牙鱼”是其物种名称,“银鳕鱼”则是其通俗名称,因此,一款犬牙鱼商品可以用银鳕鱼作名。
但规则到了实际落地环节,则仍有诸多操作解释空间。
一食品行业从业者告诉界面新闻,商品命名的核心约束为需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但相关条款未做细化规定。只要命名不存在明显离谱的误导性表述,便通常不会被认定违规。而行业内普遍存在利用该规则空间的操作,例如把鸡脖、鸡皮等鸡副产品绞碎后标注为鸡肉。
在名称混用、认知仍待普及的情况下,便极易出现幼儿误食的事件。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本次幼儿误食银鳕鱼更主要的原因或是这些商品包装上标注“儿童装”字样,这误导了许多消费者以为,儿童可以长期进食这款鱼。
但事实上,这同样是文字游戏。“儿童装和儿童食品不一样,儿童食品有专门的含量规定,但儿童装可以被解释为小规格包装。”上述食品行业人士对界面新闻说。
根据《扬子晚报》的报道,盒马这款银鳕鱼生产商青岛美厨食品有限公司对于“儿童装”的解释正是,“标注初衷并非宣传为婴幼儿专用食品,只是基于去皮去刺、小块独立包装的形态,方便家长给孩子备餐,并非限定适用人群”。
截至目前,关于食品标签的国家标准仍在不断细化。2025年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提出,如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中,已经规定或使用了某种食品名称,应选择其中的名称,或选择本质相同的名称;如果没有相关名称,则应使用能够充分说明食品真实属性、且不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该标准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实施。
规则在不断细化,但银鳕鱼事件暴露出来的关键是,当市场已经形成固定叫法、消费者又容易据此误判产品属性时,商家应该如何标示,监管部门又应如何判断这种名称是否造成了误导。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