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间,双汇发展公告披露,因黑龙江望奎双汇“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问题,公司及望奎双汇、相关董事及高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总罚款超1.2亿元。双汇发展在公告中称“深感愧疚”,并公布六项整改措施。
抽检通告先于处罚落地
本次处罚并非突然而至。此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后鞧肉被检出林可霉素含量达7.70×10³μg/kg,而标准值为≤200μg/kg,超标37.5倍。
黑龙江市场监管局在通告中解释,林可霉素是链霉菌产生的一种林可胺类抗生素,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某些厌氧的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林可霉素在猪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公开资料显示,长期食用林可霉素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造成胃肠道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及肝肾功能异常等。该事件已进入国务院食安办成立工作组督导查处的范围,相关专题直接指向“望奎双汇猪肉抗生素超标问题”。
四项处罚涉及多个监管主体
根据公告,本次行政处罚涉及多个监管主体和处罚对象。漯河市畜牧局对双汇发展没收违法所得170.1万元,并罚款3401.93万元。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同时对4名责任人处以罚款。董事长被罚金额超过3000万元,在上市公司行政处罚中属于较高金额。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则收到两项处罚。第一项是因为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65.39万元,罚款3307.79万元。第二项是因为未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宰前停食静养时长未达到12小时,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从处罚金额结构看,围绕同一批次问题猪肉,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和屠宰管理环节均被追责。双汇发展作为上市公司主体,与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同时收到处罚决定书,显示监管认定母子公司均在其中负有管理责任。
公告致歉并公布六项整改
双汇发展在公告中表示:“我们诚恳接受行政处罚,坚决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公司在管理上的严重疏漏,辜负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信任,我们深感愧疚,郑重向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整改围绕六个方面展开。在源头管控上,公司提出完善生猪供应商审核体系,建立“一户一档、动态审核”管理机制,强化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执行情况核查,并推广“公司+农户(农场)”养殖模式。检测方面,将加大对林可霉素等风险监测项目的抽检力度,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深度合作。
过程管理方面,公司表示将严格落实生猪宰前静养制度,采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以日常检查全面覆盖、专项督查聚焦重点、飞行检查突出随机、在线监控实时预警、评价考核闭环整改的“五位一体”模式进行检查。公告还称,将逐项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验收标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净利润预计减少6380.66万元
双汇发展在公告中明确,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直接反映处罚对公司当期业绩的量化影响。公告同时表示,欢迎媒体和公众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将“以经得起检验的优质产品,回报广大消费者多年来的厚爱与支持”。
从已披露信息看,本次事件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问题,到国务院食安办成立工作组督导查处,再到上市公司公告接受行政处罚并公开整改方案,形成了一条从发现问题、行政处理到企业回应的完整链条。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作为问题产品的直接生产主体,与上市公司双汇发展一同被纳入处罚范围,整改措施也覆盖从源头养殖到屠宰加工的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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